驻村干部化身“放映员” 光影“点亮”山村夜生活
夜幕降临,光影流转间,在距离泉州市区150多公里外的偏远山区永春县蓬壶镇高峰村,一台投映仪、一束灯光,点亮了村民的夜生活,也让乡村的夜晚也开始有滋有味了。
夜幕降临,光影流转间,在距离泉州市区150多公里外的偏远山区永春县蓬壶镇高峰村,一台投映仪、一束灯光,点亮了村民的夜生活,也让乡村的夜晚也开始有滋有味了。
原农村公社电影放映员(通常被称为“公社放映员”)是中国上世纪人民公社时期(1958-1984年)负责为农村地区播放电影的文化工作者。他们的境遇变迁确实反映了社会转型中的个体命运,其“不幸”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自电影诞生以来,他第一次把银幕挂在了平均海拔 4000 多米的喜马拉雅山麓。他为新疆第一次放映电影时,当时的老百姓不敢从发电机线旁走过,老百姓认为电影上的人和物都在电线里,怕踩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