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发个朋友圈都内耗,客户真不会找你
“有案源的律师,都在忙着办案子,谁闲着没事干,一天到晚发这么多条朋友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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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3日,由北京高校大学生创业园、京津中关村科技城、智优沃孵化器及VVFIN、苏州高铁新城数字金融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新《公司法》下创业者避坑指南”讲座活动在北京成功举办。本次活动吸引了线上线下共计40余名创业者、投资者及法律界人士积极参
在我国现行政策法律法规框架范围内,有四大类经营主体,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前面三大类经营主体的投资人、经营者、普通合伙人均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只有公司这一类主体,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在本质上是保护各位老板、各位企业家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