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实施方案》要求加大养老产业融资支持力度,在传统的信贷供给之外,还明确了保险、金租、信托、理财等非银金融机构参与养老产业的模式。未来,有望形成“居民储备养老金,养老金投资养老产业,养老产业增加养老服务,居民使用储备养老财富购买养老服务”的闭环。应当指出的是,对
养老金融,银发经济
3月28日,金融监管总局印发《银行业保险业养老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发布答记者问。
《实施方案》要求加大养老产业融资支持力度,在传统的信贷供给之外,还明确了保险、金租、信托、理财等非银金融机构参与养老产业的模式。未来,有望形成“居民储备养老金,养老金投资养老产业,养老产业增加养老服务,居民使用储备养老财富购买养老服务”的闭环。应当指出的是,对于银行而言,《实施方案》鼓励通过设立养老金融事业部、专营机构等来促进养老金融展业专业化水平。未来,或有更多银行探索成立养老金融事业部或专营机构。
《实施方案》鼓励金融机构参与各支柱养老金体系建设,其中明确提及要支持符合条件的理财公司与信托公司参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服务。理财公司所发行的理财产品或将在未来被纳入养老金第一、二支柱的投资范围。
在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供给领域,按照《实施方案》要求,银行或将探索落地养老投顾服务,养老理财或将探路理财转让机制,而浮动收益型保险产品等创新产品或也将有所增多。
3月28日,金融监管总局印发了《银行业保险业养老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发布答记者问[1]。
《实施方案》从总体要求、积极参与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加强对养老产业的融资支持和风险保障、提升老年群体金融服务水平、健全养老金融业务内部治理体系、加强和改进养老金融业务监管、构建多方协同的高质量发展格局等七个方面,对银行业保险业提升金融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大局和中国式老龄化的能力和质效作出了系统部署。
一、各司其职,明确各类金融机构支持养老产业金融职责
《实施方案》要求加大养老产业融资支持力度,在传统的信贷供给之外,还明确了保险、金租、信托、理财等非银金融机构参与养老产业金融的模式。未来,有望形成“居民储备养老金,养老金投资养老产业,养老产业增加养老服务,居民使用储备养老财富购买养老服务”的良性闭环。
具体而言,从保险机构的角度,《实施方案》要求:“稳健有序投资养老机构、康复医院、专科医院等,参与发展居家、社区及机构养老服务。结合自身能力,积极开展符合养老科技创新、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的银发经济项目投资,支持高水平银发经济产业园区建设。”从金融租赁公司的角度,《实施方案》强调:“鼓励金融租赁公司等开展医养康养等设备融资租赁业务”。从信托公司的角度,《实施方案》提出:“支持信托行业提供养老金融服务,促进养老产业发展。”从理财公司的角度,《实施方案》指出:“支持养老理财等养老金融产品,投资与养老特征相匹配的长期优质资产。”
值得关注的是,针对保险机构,《实施方案》还对保险机构参与部分养老产业投资提出了前提条件。一方面,对于投资养老机构、康复医院、专科医院的保险机构,《实施方案》提出了“资本实力较强、经营规范”的基础要求。另一方面,针对参与银发经济投资的保险机构,《实施方案》明确了“加强资产负债管理”的前提要求。目前,我国保险机构参与养老产业投资往往会面临投资回报周期长、收益不确定性高、投资工具相对受限、专业投资运营能力弱等现实痛点。《实施方案》提出的能力建设要求有助于保险机构在低利率环境下,稳步构建养老领域负债端(如年金险、长护险)与资产端(养老社区、医疗设施)期限和收益水平相匹配的投资方式,降低相关风险。
从境外经验,国际大型保险集团在养老产业金融领域一般定位为“养老产业生态整合者”。境外保险集团往往作为横跨养老金和养老服务配套的综合业务提供商,利用多元业态的子公司布局养老产业链上的细分领域。具体而言,国际大型保险金融集团的基金子公司在养老金第一支柱为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社保基金提供投资管理,其资产管理及财富管理子公司在第二支柱涵盖除资金托管外所有环节的服务,同时在第三支柱提供各类人寿、养老保险与养老基金等产品,此外还结合保险资金对于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的投资,将养老领域的综合服务延伸至非金融范畴。
应当指出的是,对于银行而言,《实施方案》鼓励通过设立养老金融事业部、专营机构等来促进养老金融展业专业化水平。未来,或有更多银行探索成立养老金融事业部或专营机构。
《实施方案》指出:“鼓励设立养老金融事业部、专营机构等,规范建设养老金融专业化组织架构,提升发展质效。”
当前,已有多家境内银行通过在总行层面设立养老金融事业部、养老金业务部、养老金融部等方式开展专业化展业,以做好“养老金融大文章”并应对老龄化下客群金融需求转变。截至2025年2月末,境内银行布局设立的总行层面养老金融展业部门类型主要包括养老金融事业部、养老金融总行一级部门、养老金融总行二级中心或处室等。其中,招商银行已成立了养老金融事业部,平安集团作为平安银行的母公司,也已在集团层面设立养老金融事业部。作为事业部制部门,养老金融事业部或以利润中心作为经营模式,拥有较强的独立资源整合能力,展业效能也相对较高。而以工行、建行为代表的部分银行将养老金托管业务等作为发展基石,在总行层面设立了养老金融或养老金金融一级部门。除此之外,亦有部分银行在总行一级部门下设立了专司养老金融业务的二级中心或处室。
值得关注的是,根据金融监管总局的金融许可证系统披露,目前尚未有银行设置养老金融专营机构。从政策层面看,根据原银监会2012年发布的《中资商业银行专营机构监管指引》(银监发〔2012〕59号),专营机构是商业银行针对某一特定领域业务所设立的、有别于传统分支行的机构。此前,在2024年8月我们发布的《商业银行专营机构知多少?——银行机构动态跟踪2024年第十四期》[2]报告中,我们针对我国商业银行的专营机构进行了详细梳理。目前,境内银行的专营机构类型仅包括信用卡中心、资金运营中心、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票据中心等,暂未出现养老金融专营机构。
此前,由于各个银行开展养老金融的业务出发点并不一致,因此境内银行的养老金融专业展业部门设置在企金条线(基于企业年金或养老金托管业务)或零售条线(基于服务个人养老金融投资需求)。然而从长远来看,根据我们此前将养老金融分为养老金金融、养老服务金融、养老产业金融三大模块的划分方法,银行的养老金融业务实际同时涉及银行零售(养老金金融、养老服务金融)、企金(养老金金融、养老产业金融)和金市(养老金金融、养老服务金融、养老产业金融)等多个条线,银行或需要通过成立跨条线的业务委员会、设置专门跨条线专营部门或机构的方式来更好统筹开展养老金融业务。
二、拥抱新机,理财公司将迎参与养老金一、二支柱可能
《实施方案》鼓励金融机构参与各支柱养老金体系建设,其中明确提及要支持符合条件的理财公司与信托公司参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服务。理财公司所发行的理财产品或将在未来被纳入养老金第一、二支柱的投资范围。
具体而言,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领域,《实施方案》指出:“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保险机构、理财公司、信托公司等参与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服务。”在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基金领域,《实施方案》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保险机构、理财公司、信托公司等参与提供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服务。”
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范围来看,目前理财产品与信托产品暂未被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范畴。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方面,2015年8月,国务院发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国发〔2015〕48号),其中明确指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国债,政策性、开发性银行债券,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养老金产品,上市流通的证券投资基金,股票,股权,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在社会保障基金方面,根据2023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内投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全国社保基金的投资范围涉及11类产品和工具,包括: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国债、政金债、地方政府债券、铁道债、汇金债;投资级及以上的企业(公司)债、金融债,债券回购;股票;直接股权投资;部分股权投资基金;优先股;投资级及以上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公募REITs;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养老金产品等。因此,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范围并未包含理财产品和信托产品。
从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范围来看,在2020年投资范围口径调整后,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基金暂无法投资理财产品。2020年12月,人社部发布《关于调整年金基金投资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95号,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明确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基金在境内的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债券回购、信托产品、债权投资计划、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股票、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养老金产品。”其中,并未包含理财类产品。应当指出的是,在《通知》发布之前,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范围中包含保本理财。
若未来能参照《实施方案》要求,将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范围扩大到理财产品范畴,同时将信托产品亦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范畴,将可使得养老金第一、二支柱的投资管理机构提质扩面。与此同时,更加多元的养老金金融投资管理机构或将能够通过增加产品供给、扩大可投资产品范畴的方式提升养老资金增值保值等水平。
三、深化创新,探索养老投顾、养老理财转让等机制
在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供给领域,按照《实施方案》要求,银行保险机构或将探索落地养老投顾服务,养老理财或将探路理财转让机制,而浮动收益型保险产品等创新产品或也将有所增多。具体来看,在养老金融投资产品和服务创新上,有以下几个方面值得关注:
第一,探索养老投顾服务团队建设。《实施方案》指出:“鼓励银行保险机构探索建设投资顾问团队,依法合规提供投资咨询服务,提升个人养老金管理和积累效率。”此前,2024年12月13日,人民银行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式养老事业 服务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3],其中提出:“加快培育投资顾问团队,提供养老金融咨询和规划服务,结合个人财务现状和预期养老水平测算养老资金需求并设计配置方案。”我们在2024年12月发布的《开启中国特色养老金融发展“新纪元”——金融支持中国式养老事业指导意见解读》[4]与《“蓝海”已至——个人养老金全国推广政策解读》[5]报告中指出,随着我国净息差水平的不断降低,银行为保持可持续发展,亟需拓展中间业务收入来源,而银行开展“默认投资服务”等养老投顾业务,并收取适当的费用或将成为银行丰富养老金融服务、拓展中间业务收入的重要途径。结合美国实践经验,从短期来看,境内个人养老金投资的参与者对投顾业务的需求将主要聚焦在投资积累等相对单一的场景上。不过,在长期中,养老金投资者所希望获得的服务也将更为多样化,其需求将由财富规划外延至税收筹划、遗产规划、教育生育、医疗健康等多元场景。
第二,推动养老理财转让机制建设。《实施方案》指出:“稳妥有序建立养老理财产品转让机制,便利投资者投资及长期持有。”
当前,养老理财、养老目标基金等各类养老投资资管产品的封闭期都相对较长。以纳入个人养老金投资范畴的理财产品为例,其中封闭期最短的产品,其封闭期也达到1年。这一现象使得了不少投资者在遭遇突然变故时,难以及时取出相关资金。与此同时,根据《资管新规》要求,非标债券、未上市股权等非标准化资产的存续期应与资管产品的封闭期相匹配。由于长封闭期资管产品的流动性较差、接受度相对有限,导致了科技企业为上市股权融资等底层资产难以获得充足的投资资金。未来,随着养老理财产品转让机制逐步探索与建立,不仅将能够较好的满足投资者的紧急资金需求,也可以帮助长封闭期资管产品进一步推广。
第三,鼓励发展浮动收益型保险产品。《实施方案》强调:“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年金,鼓励保险机构创设兼具养老风险保障和财富管理功能的商业保险年金新型产品,支持浮动收益型保险发展。”
在我国境内金融市场利率不断下行的过程中,人身险产品的预定利率也逐步下行。从境外低利率时期保险公司所创设发行的产品种类来看,伴随着金融市场利率的逐步走低,固定收益型保险产品容易造成保险公司资产负债两端收益率出现错配。因此,固定收益型保险产品逐步减少,而浮动收益型保险产品的规模陆续增多。与此同时,为了契合客户退休之后每年领取养老资金的需求,定期分红型保险产品也逐步增多。因此,未来能够定期给予客户现金流的分红险类保险产品或将迎来发展新机遇。
除此之外,《实施方案》还首次提出支持建立养老理财账户。其指出:“进一步扩大养老理财产品试点,探索建立多重风险缓释机制,支持建立投资者养老理财账户。”此次《实施方案》中提出的“养老理财账户”的账户性质以及该账户与个人养老金账户之间的关系仍有待进一步明晰。
注:
[1]资料来源:《银行业保险业养老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金融监管总局[EB/OL], 2025/3/28[2025/3/28],https://www.nfra.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1203087&itemId=915
[2]资料来源:全国性银行信用卡业务现状及业务调整思路银行机构动态跟踪2024年第二十一期,兴业研究[EB/OL],2024/12/06[2025/3/17],https://mp.weixin.qq.com/s/yvcST7fyXIHlKTqSuVzwAw
[3]资料来源: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式养老事业 服务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人民银行官网,[EB/OL],2024/12/13[2025/3/17],https://www.gov.cn/lianbo/bumen/202412/6992507.htm
[4]资料来源:开启中国特色养老金融发展“新纪元”金融支持中国式养老事业指导意见解读,兴业研究[EB/OL],2024/12/16[2025/3/17],https://mp.weixin.qq.com/s/LQTV6xdMwz3kEvbSjCfZLg
[5]资料来源:“蓝海”已至——个人养老金全国推广政策解读,兴业研究[EB/OL],2024/12/13[2025/3/17],https://mp.weixin.qq.com/s/wTP-CB5OmJAX1ocpoW78p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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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鲁政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