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气温逐渐回升,春季森林防火进入关键时期。为有效保障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兴县立足“防范重于扑救”原则,从严落实责任体系、源头管控、执法监督等关键环节,切实筑牢森林防火安全屏障。
本报讯 (记者 韩笑) 随着气温逐渐回升,春季森林防火进入关键时期。为有效保障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兴县立足“防范重于扑救”原则,从严落实责任体系、源头管控、执法监督等关键环节,切实筑牢森林防火安全屏障。
责任落实到位。兴县各乡镇、部门层层压实责任,实行县领导包乡、乡领导包村、村干部包自然村、护林员包山头地块、党员包特殊人群,确保责任有人担、山有人看、林有人护、火有人管。各乡镇全面排查护林员在岗情况,对不在岗人员一律清退处理,对失职引发火情者从重追责。
宣传教育到位。采取多种方式推进森林草原防火政策进课堂、进林区、进农村、进机关,尤其是进街道社区、单家独户山庄窝铺,提高全民防火意识,绷紧防火弦。各乡镇运用警示彩旗、村广播等载体强化日常宣教,组织干部、护林员开展入户宣传活动,切实提升群众防火意识。
应急处置到位。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在清明、五一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切实加强火险预警预报和火情监控监测,做好人机结合、空地一体火情监测工作,实现早发现、早处置。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对迟报、漏报、瞒报、越级报和关门打火的,一经发现从严查处。
源头管控到位。强化全链条源头治理,各村建立重点隐患区域清单和特殊人群监护台账,完善违规用火村规民约惩戒制度。在进山入口设置常态化检查点,组建流动巡查队伍,在清明等重点时段增设临时巡护力量,实现“进山有人查、林区有人巡、用火有人管”的三重防控。
依法打击到位。公安部门联合森林执法单位开展林区专项执法行动,依法严查违法用火行为,对于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肇事者和违法违规人员刑事责任。及时曝光火灾肇事者和违法用火处罚案例,形成“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震慑效应,切实提升群众法制观念和防火自觉。
来源:吕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