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欧盟认为,自 2014 年以来,谷歌通过其广告交易平台 AdX 和出版商广告服务器(如 DFP / Ad Manager)等工具,在广告供应链中占据关键枢纽位置,并偏向于使用自家服务,从而排挤竞争对手、提高广告主成本,并削弱出版商收入。
欧盟委员会对谷歌处以 29.5 亿欧元(约 246.6 亿元人民币)的罚款。
欧盟认为,自 2014 年以来,谷歌通过其广告交易平台 AdX 和出版商广告服务器(如 DFP / Ad Manager)等工具,在广告供应链中占据关键枢纽位置,并偏向于使用自家服务,从而排挤竞争对手、提高广告主成本,并削弱出版商收入。
欧盟此次处罚不仅包括罚款,还要求谷歌在 60 天内提交可行的整改方案,以根除利益冲突,并停止其偏袒自身服务的做法。
若谷歌未能提出令人满意的方案,欧盟保留进一步“结构性”措施(包括剥离相关业务)的可能性。
谷歌全球监管事务主管 Lee-Anne Mulholland 表示,欧盟的决定存在误判,罚款不合理且整改要求将削弱欧洲企业盈利能力,公司将对此提起上诉。
这是欧盟近年来对谷歌开出的第四次重大反垄断罚单,之前涉及搜索、Android、购物等业务。
来源:小方科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