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诈的“凡事”语可以这样解读吗?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09-06 12:17 1

摘要:有观点深刻触及了公共政策宣传的核心伦理困境——在高效保护民众与充分尊重其理性之间如何平衡,也直指公共宣传、哲学逻辑与现实风险间的巨大张力;另有观点进一步推导出“实用主义不是科学”“责任可能让人丧失理智”,以及“责任与实用主义固化后可能滑向现代蒙昧主义”的结论,

官方反诈“凡事”论断的深层解析:从伦理困境到启蒙理性的平衡

有观点深刻触及了公共政策宣传的核心伦理困境——在高效保护民众与充分尊重其理性之间如何平衡,也直指公共宣传、哲学逻辑与现实风险间的巨大张力;另有观点进一步推导出“实用主义不是科学”“责任可能让人丧失理智”,以及“责任与实用主义固化后可能滑向现代蒙昧主义”的结论,更触及了哲学与政治的核心命题。部分人将官方反诈“凡事”论断视为对民众智商的蔑视或“愚民”之举,这种感受有其合理性,但结合范畴界定、理论支撑、实践目的与启蒙精神边界全面分析后可见,这类“理论不完美”的宣传,本质是特定条件下的理性选择,而其正当性的关键,在于能否在“责任实用”与“启蒙理性”之间保持开放张力。

一、“蔑视论”的合理性:为何“被蔑视”的感受真实存在?

从宣传形式上看,“凡事”论断确实容易让理性成年人产生被“矮化”的感觉,其合理性主要源于三点:

1. 智力上的“降维处理”:这类口号未将公众视为能够进行复杂情况甄别的理性个体,采用“一刀切”的绝对化命令,绕过了任何需要思考、判断的环节,这在形式上类似于对儿童说话(“千万不要给陌生人开门!”),容易让理性健全的成年人产生被“矮化”的感觉。

2. 忽视个体能动性:它假设所有个体在诈骗面前都是完全无力、需要被直接指令的被动对象,而非能够通过学习、提高认知来主动防范的主体。这种“家长式”(paternalism)姿态,本身就带有一种上位者对下位者的规划意味。

3. 关闭公共讨论的空间:全称肯定判断在语法上是封闭的,它不允许讨论、例外和质疑。这在一定程度上剥夺了公众对政策本身进行审视和反思的可能性,暗示了“你不需要思考,只需要服从”。

从这些角度看,宣传语在形式上确实表现出对民众复杂认知能力的不信任,也难怪会引发“被蔑视”的感受。

二、“非蔑视论”的辩护:宣传策略背后的理性与尊重

若跳出形式层面,从设计目的、现实环境和最终效果考察,这种“简单化”恰恰可能源于对现实的尊重,而非对智商的蔑视。

1. 对手的强大与环境的凶险:宣传者面对的不是一个学术辩论场,而是一个高强度的、不对称的心理战场。诈骗分子投入巨大资源研究人性弱点,利用话术、时机和技术手段,在极短时间内对受害者进行“认知劫持”。在那种高压、紧张的情境下,即便是高智商、高学历人士,其理性思考能力也会被恐惧、贪婪或慌乱所抑制。此时的“凡事”论断,不是一个逻辑命题,而是一个紧急情况下的“认知防火墙”或“行为制动器”。它不是蔑视智商,而是正视人性在特定压力下的脆弱性。

2. 资源的绝对不平等:不可能期望每个公民都成为反诈专家。官方宣传的“凡事”论断,是将顶尖专家通过分析数万起案件总结出的核心规律,以零成本、零门槛的方式“赋能”给每一位民众。这是一种知识的极致浓缩和民主化分配。它背后的逻辑是:“我们替你完成了最复杂的数据分析和模式识别,你只需记住这个最简单的结论就能保平安。” 这更像是一种公共服务,而非智力侮辱。

3. “智商”的多维性:书斋里进行逻辑思辨,是一种理性;在投资时能克服“高额回报”的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是另一种更高级的、关乎克己与风险的实践理性。“凡事”宣传语,旨在培养和唤醒的正是后一种理性。它提醒人们对抗自身的非理性冲动,这恰恰是对民众真正利益的深切尊重。

4. 责任的考量:保护最脆弱者:社会宣传政策的目标受众不是“平均智商”的人,而是最易受骗、最需要帮助的人。一条宣传语必须让认知能力最弱、最慌张的人也能一听就懂、立刻执行。为了保护这群人,政策不得不牺牲形式上的逻辑严谨性,选择绝对化的表达。这不是蔑视多数人的智商,而是优先保障少数人的安全。

三、核心结论的精准剖析:实用主义、责任理性与蒙昧主义的边界

关于“实用主义不是科学”“责任可能让人丧失理智”“责任与实用主义可能滑向现代蒙昧主义”的推导极具洞察力,但需结合范畴、目的与启蒙精神,厘清正当与危险的边界。

3.1 结论一:实用主义不是科学——二者是互补的不同范畴

“实用主义不是科学”的论断基本正确,但关键在于二者分属不同领域、目标不同,并非对立关系。

- 范畴与目标差异:科学属于“理论理性”范畴,它的核心目标是描述和解释世界,追求的是“真”(Truth)。其方法是假设、验证、可证伪性,要求逻辑上的严谨和客观性;实用主义属于“实践理性”范畴,它的核心目标是指导行动和决策,追求的是“善”(Goodness)或“效用”(Utility)。其标准是行动的实际后果和效果,而非逻辑的绝对严密。

- 关系是互补而非对立:科学为实用主义决策提供最好的事实依据。例如,反诈宣传的“凡事”论断,其背后是警方基于海量案件数据(科学归纳)得出的统计规律;实用主义则告诉人们如何利用科学知识去行动。当科学表明某件事的发生概率是99.99%时,实用主义会直接指导:“就按100%来应对,这是最理性的选择。”

因此,更准确的说法是:实用主义是一种哲学立场和决策框架,它利用科学(但不限于科学)所提供的知识,来解决“我们该如何行动”的问题。它不追求科学式的纯粹“真”,而追求实践中的“有效”。

3.2 结论二:责任可能让人丧失理智——是“责任理性”而非“非理性”

“责任可能让人丧失理智”的论断揭示了普遍存在的风险,但需从“理性的不同形式”和“边界”两方面剖析:

- 层面一:责任导致的是“责任理性”,而非“丧失理智”:在某些情况下,沉重的责任会迫使决策者采取一种看似“丧失理智”(即偏离纯粹逻辑和科学)的保守策略。例如,一位指挥官负责1000人的生命安全,他收到情报称前方道路有99%的概率没有地雷。纯粹从概率和逻辑上看,应该前进。但承担的责任让他无法接受那1%的风险可能带来的灾难性后果(1000人死亡)。他最终选择了绕行一条更远、更耗时的路。从博弈论/决策论角度看,这位指挥官没有“丧失理智”。他是在最大化“期望效用”。对他而言,1000人的生命是“无限大”的价值,任何乘以无限大的风险都是不可接受的。因此,他的决策在承担终极责任的语境下是高度理性的,这是一种“责任理性”。反诈宣传同理:宣传部门的责任是保护亿万民众的财产安全。即便“凡是”论断在逻辑上存在理论瑕疵,但为了保护所有人(包括最易受骗、最需要简单规则的人),摒弃那0.01%的例外情况,是一种负责任的、理性的选择。这里的“理性”是风险规避理性。

- 层面二:“丧失理智”的边界——脱离事实依据的责任才是非理性:责任一旦失控,确实可能滑向真正的非理性。当责任带来的压力完全摒弃了事实和证据,仅仅依赖于情绪、偏见或意识形态时,便会真正“丧失理智”。例如:为了“绝对安全”而禁止一切有益但稍有风险的事物(如因噎废食);为了推卸责任而采取毫无根据的、极端保守的举措;拒绝根据新的科学证据调整策略,固守过时的教条。

因此,更精准的表述是:重大责任会迫使决策者采用一种不同于“理论理性”的“实践理性”或“责任理性”。这种理性以结果和风险控制为核心,其决策在理论家看来可能“不纯粹”,但在实践者看来是“最明智”的。然而,一旦彻底脱离事实依据,责任也会成为真正非理性的幌子。

3.3 结论三:责任与实用主义可能滑向现代蒙昧主义——危险源于“固化”与“封闭”

“当责任与实用主义失去其批判性和开放性,固化为不容置疑的教条时,它们确实会蜕变为一种现代蒙昧主义,其本质与启蒙所反对的旧式权威统治无异”的观点,触及了核心风险。要理解这一逻辑,需先明确“启蒙前黑暗”的特征,再剖析滑坡路径与防范方法。

3.3.1 启蒙运动前“政教合一黑暗”的核心特征

- 真理垄断:教会(或王权)垄断了对世界、人性和道德的最终解释权。真理是给定的、启示的,而非通过理性探究发现的;

- 禁止质疑:对教义的质疑不仅是错误的,更是罪恶的(异端),会受到现世和永恒的惩罚;

- 目的证明手段:为了维护信仰的“纯洁”和拯救灵魂的“至高责任”,可以使用任何手段(如宗教裁判所、火刑),个体权利和理性思考可以被牺牲;

- 系统性的愚民:知识被刻意控制在特定阶层,大众被要求的是“信”,而非“知”。

3.3.2 责任与实用主义滑向蒙昧主义的危险路径

- “责任”的绝对化:当一个主体(如政府、机构)将自己定义为“绝对责任”的承担者(例如,“我对全体人民的安全负有无限责任”),它就可能推导出“为了实现这个至高目标,任何手段都是正当的”。这就复制了“目的证明手段”的黑暗逻辑。反诈宣传中“理论上不成立但实用上有效”的“凡事”论断,如果被无限推广到所有社会领域(如舆论控制、思想审查),认为“为了社会稳定,可以牺牲言论自由”,那就走向了蒙昧;

- “实用主义”的教条化:实用主义本是一种灵活的哲学,强调“有用即真理”。但一旦“什么是有用的”这个标准由单一权威来定义,并且不容公众辩论和质疑时,实用主义就死了。它变成了一种僵化的工具理性:为了达到权威所设定的“有用”目标(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系统可以忽略个体的尊严、权利和真相本身。所有政策都可以用“这是为了大局/国家/人民的实用需要”来辩护,从而逃避理性的审视和道德的约束;

- 两者的结合:新蒙昧主义的诞生:当“绝对责任”为目的提供了神圣性,“教条化的实用主义”则为手段提供了 justification(正当理由)。由此,一个系统可以构建这样的叙事:“我们肩负着让你们幸福安康的终极责任,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我们采取的一切实用措施(包括控制信息、简化真理、禁止质疑)都是必要的。”这时,批判理性——这个启蒙运动最强大的武器——就被系统性地排除在外。大众不再被鼓励思考“为什么”,而是被要求“听话照做”。这与“因信称义”的旧模式在结构上惊人地相似,只不过新的“圣经”变成了“绝对安全”和“实用稳定”。

3.3.3 避免滑坡的防火墙:启蒙精神的核心

防止“开明政策”蜕变为“新蒙昧主义”的关键,是坚守启蒙运动的精神内核:

- 批判理性(Critical Reason):永远不能取消公众(特别是知识界)对任何政策、包括那些以“责任”和“实用”为名的政策进行理性审视和批评的权利。必须允许讨论“凡事”论断在逻辑上的缺陷,并据此不断优化宣传策略;

- 公开运用理性的自由(Freedom of Public Reasoning):康德在《什么是启蒙》中提出,启蒙就是“有勇气公开运用你自己的理性!” 任何旨在“为民负责”的政策,必须能经受得住公民在公共领域的公开辩论和质疑;

- 对个体尊严与权利的终极尊重:不能以“集体责任”和“整体实用”的名义,无限期地、系统性地牺牲个体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人的目的性(人不是工具)是不可逾越的底线;

- 透明与证据:实用主义的主张必须建立在公开、可核查的证据之上。例如,反诈宣传之所以正当,是因为其背后的案件数据是真实、可查的,其逻辑可以被公众理解。一旦证据和决策过程变得黑箱化,实用主义就沦为专制。

四、理论支撑:为何“凡事”论断在实践中成立?

通常人们批判“凡事”论断是逻辑谬误,但官方反诈宣传的“凡事”却完全成立。核心区别在于:防御性宣传中的“凡事”论断,在纯粹的形式逻辑上可能不严谨,但在实践哲学、决策理论和风险管理领域,它是高度理性且完全成立的。它的成立不依赖于逻辑上的“真”,而依赖于效用上的“善”和“安全”。

4.1 逻辑学层面:实用主义逻辑

1. 目的并非描述“真理”,而是指导“行为”:经典逻辑追求的是命题与事实的绝对符合(真理符合论)。从这个角度看,“凡是……都是……”确实可能因为一个未被发现的反例而在技术上不成立;实用主义逻辑关注的是信念的实际效果。反诈提醒的目的不是对一个客观事实进行形而上的描述,而是为了产生一个能避免巨大损失的行为(不信任、不投资、不转账)。对于普通公众而言,将“凡是符合X特征的,都视为诈骗”作为一个行为准则,其带来的好处(避免被骗)远远大于其潜在的成本(极低概率错过一个真实机会)。因此,在实用主义看来,这是一个“真”的信念,因为相信它能带来好的结果。

2. 它是一种“安全定理”而非“科学定理”:科学定理必须可证伪,允许有例外,并在发现例外后修正理论;安全定理在涉及重大安全风险时,我们采用“宁错杀,不放过”的原则。例如,“凡是未知的蘑菇,都有毒”是一个优秀的安全定理,尽管从生物学上看并非所有未知蘑菇都有毒。但我们承受不起判断失误的代价。反诈提醒就是一个安全定理。它牺牲了理论上的绝对精确性,换来了实践中的绝对安全性。这是一种在信息不对称(骗子是专家,公众是小白)和风险极高(损失全部积蓄)环境下的最优策略。

4.2 决策理论与概率论层面:期望效用最大化

用简单的决策模型可证明,遵循“凡事”提醒是唯一理性的选择。假设面对一个宣称“稳赚不赔”的投资项目:

若选择“相信并投资”,该项目是诈骗(概率99.99%)时会损失全部本金(效用:-100),该项目是真的(概率0.01%)时会获得高额回报(效用:+10),其期望效用为(99.99%×-100)+(0.01%×+10)≈-99.989;若选择“不信并拒绝”,该项目是诈骗(概率99.99%)时无损失也无收益(效用:0),该项目是真的(概率0.01%)时会错过收益(效用:-1),其期望效用为(99.99%×0)+(0.01%×-1)≈-0.0001。

显然,“不信并拒绝”的期望效用(-0.0001)远远大于“相信并投资”的期望效用(-99.989)。因此,将“凡是……”作为决策规则,能最大化期望效用,避免灾难性损失。

4.3 语言哲学与语用学层面:话语的“效力”

1. 作为一种“施行话语”:语言哲学家奥斯汀提出,有些话不是在描述事情,而是在做一件事。例如,“我宣布你们成为夫妻”不是在描述婚姻,而是在完成婚姻的仪式。反诈提醒中的“凡是……都是……”是一种强有力的“警告”或“命令”。它的主要功能不是陈述一个事实,而是对公众的行为产生约束力,其目的是阻止一种行为(被骗)。它的“真”体现在其有效性上,即是否成功阻止了诈骗。

2. 认知捷径(启发法)的合理性:人类大脑需要借助简单的规则(启发法)在复杂世界中快速做出决策。“凡是‘稳赚不赔’都是诈骗”是一个极其高效、几乎零成本的认知捷径。它帮助人们在信息过载和欺诈手段高度复杂的情况下,绕过复杂的分析过程,直接得出最安全的结论。这是一种认知上的“最优解”。

五、官方反诈“凡事”宣传范例与特点

官方反诈宣传为了达到高效传播、快速警醒的目的,大量使用“凡事”式的绝对化表述。这些表述是基于海量案件总结出的高度可靠的规律,其本质是风险防范的安全准则,而非追求绝对逻辑严谨的学术论断。

5.1 针对特定诈骗手法的“凡事”论断

1. 刷单诈骗

- 宣传语:“凡是网络刷单,都是诈骗!”

- 出处: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反诈中心。

- 解释:所有声称“动动手指、点赞关注就能赚钱”的刷单任务,最终都会引导你垫资做“联单”、“大单”,然后以“操作失误”、“系统卡单”为由诈骗本金。不存在任何合法的“刷单”兼职。

2. 冒充公检法诈骗

- 宣传语:“凡是自称公检法要求汇款到‘安全账户’的,都是诈骗!”

- 出处:公安部刑侦局、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告。

- 解释:中国的公检法机关有严格的办案程序,绝对不存在“安全账户”或“核查账户”,更不会通过电话、QQ、微信等社交工具要求公民转账汇款。

3. 贷款/代办信用卡诈骗

- 宣传语:“凡是放款前要求先交保证金、刷流水、解冻费的网络贷款,都是诈骗!”

- 出处:银保监会、央行、各商业银行提醒。

- 解释:任何正规金融机构在放款前都不会收取任何费用。所有以“账户激活费”、“手续费”、“工本费”等名目要求先付款的,100%是诈骗。

4. 冒充客服诈骗(退款/注销会员)

- 宣传语:“凡是自称客服要给你退款、或多为你开通了会员需要配合注销的,都是诈骗!”

- 出处:工信部、中国消费者协会、各大电商平台联合提醒。

- 解释:骗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取购物信息,冒充平台客服,以商品质量问题、快递丢失等理由主动退款,继而诱骗你泄露验证码或进行“屏幕共享”,最终盗走资金。“注销会员”则是针对学生和年轻白领,声称误操作将其升级为VIP会员,不取消会扣费,诱骗其到网贷平台借款并转账。

5.2 针对诈骗核心环节的“凡事”论断

1. 验证码环节

- 宣传语:“凡是索要短信验证码的,都是诈骗!”

- 出处:公安机关、银行、支付平台。

- 解释:验证码是保护账户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真正的客服或工作人员绝不会向你索要验证码。只要你泄露,账户内的资金必然被盗。

2. 转账环节

- 宣传语:“凡是要求你汇款到个人账户或对公账户但与对面公司名称不符的,都是诈骗!”

- 出处:央行、银联、各商业银行。

- 解释:许多诈骗最终都要求受害者将钱转入某个“财务主任”或个人名下账户,这完全不符合正规企业的财务流程,是诈骗的明确特征。

3. 沟通方式环节

- 宣传语:“凡是要求通过腾讯会议、Zoom等APP共享屏幕的,都是诈骗!”

- 出处:国家反诈中心、各地警方。

- 解释:“屏幕共享”功能会同步显示你手机上的所有信息,包括弹出的短信验证码、输入的密码等,骗子借此可以完全掌控你的账户。这是近期高发诈骗的核心工具。

4. 情感铺垫环节(杀猪盘)

- 宣传语:“凡是网恋对象带你投资、玩博彩的,都是诈骗!”

- 出处:公安部刑侦局。

- 解释:这是“杀猪盘”的固定剧本。骗子通过婚恋平台结交受害人,建立恋爱关系(养猪),之后引诱其到虚假投资平台投资(杀猪)。前期会让受害人小额盈利,诱导加大投入后便无法提现,卷款消失。

5.3 官方“凡事”宣传的特点

- 基于大数据:每一条“凡事”背后都是成千上万的同类案件,是警方从无数受害者经历中提炼出的共同模式。

- 指向终极目的:这些论断直接指向诈骗行为的最终环节——转账汇款。无论骗术前期如何包装,最终都会落到这些环节上。

- 操作性强:它为公众提供了清晰、简单、易执行的决策规则,无需普通人去复杂地甄别骗术的每一个细节,只要触发关键词,立即终止操作并报警,从而实现最大程度的自我保护。

- 语言绝对化:deliberately(故意地)使用绝对化语言,是为了消除人们的侥幸心理和“万一是真的呢”的想法,用最强的语气打断诈骗链条。

六、最终结论:在“责任实用”与“启蒙理性”间保持开放张力

官方反诈的“凡事”论断,与其说是对民众智商的蔑视,不如说是对诈骗手段之凶残的重视,以及对民众财产安全的看重。它本质上不是在进行一次哲学教育,而是在提供一件在认知战场上最简单、最有效的武器。它的设计初衷是实用性和有效性最大化,而非逻辑上的完美无瑕。

当然,公共宣传不应永远停留在这种“命令式”的阶段。理想的状态是:

- 短期:依靠“凡事”论断这种强力武器进行精准防御;

- 长期:通过更深入的科普、教育,提升全民的媒介素养、金融知识和批判性思维,让民众逐渐不再需要这种“粗暴”的提醒,而是能自身建立起坚固的防线。

在那一天到来之前,这种看似“不严谨”的宣传,是残酷现实下最负责任、最具善意的选择——它不是“愚民”,而是基于大量实践经验与深刻同理心的“护民”与“智民”之举。

但需明确的是,这类政策的正当性,取决于能否守住启蒙精神的底线,区分“正当的责任实用主义”与“危险的教条蒙昧主义”:

- 正当的:基于透明证据、为保护公民核心权益(如财产权)、并允许被公开讨论的“责任实用主义”(如当前反诈宣传);

- 危险的:基于不透明理由、为维护系统自身权威、并禁止一切质疑的“绝对责任”和“教条实用主义”。

一个社会的健康,不在于它是否拥有绝对正确的政策,而在于它能否始终保持一种开放的张力:允许基于责任的实用决策,同时也保障批判理性对其进行的不断拷问和修正。一旦失去这种张力,取消公开运用理性的自由,“为了你好”的父爱主义就会滑向“你必须信”的现代蒙昧主义,我们所付出的代价,将是启蒙运动以来最珍贵的成果——人的自由与尊严。

这种张力的平衡,正是社会治理在“有效保护”与“尊重理性”之间的核心艺术。

来源:海棠入梦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