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B站影视 港台电影 2025-09-06 04:51 5

摘要: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88085 证券简称:三友医疗 公告编号:2025-064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9,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8,700万元;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3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放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与保荐机构/财务顾问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2020年1月8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3月12日《关于同意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02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1,333,5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0.96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075,950,16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97,892,778.7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78,057,381.2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0508号”验资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4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24年12月30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月17日《关于同意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09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032,88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6.42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213,999,988.12元,扣除不含税财务顾问费及承销费人民币8,209,999.82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869,860.7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3,920,127.60元。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205,297,388.31元(扣除财务顾问费及承销费人民币8,702,599.81元,含增值税),上述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0121号”验资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独立财务顾问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3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2025年8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放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与保荐机构/独立财务顾问、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监管协议,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实施监管。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并与保荐机构/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相关监管协议等事宜。

公司已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定支行新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近日,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定支行及东方证券签订了《三方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次新增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定支行

丙方: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财务顾问)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98430078801400003098,截至2025年9月5日,专户余额为0.00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部分募集资金可以以不同期限的定期存款方式存储,并及时通知丙方。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约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财务顾问,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主办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财务顾问主办人杨振慈、任经纬、刘恩德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主办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应于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上月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六、甲方1次或者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主办人。丙方更换主办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四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主办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主办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一个自然年度中累计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者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如发生上述情形,丙方有权向乙方发出催要通知,要求乙方向丙方立即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支付第三次违约时专户余额日万分之一的违约金(违约期间自丙方催要通知送达之日起算,至乙方向丙方出具相关文件之日终止)。

九、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十、协议各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定,均不得向对方、第三方或者对方及第三方的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或其他相关人员索要、收受、提供、给予本协议约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

十一、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由各方协商解决;如果在争议发生后十个工作日内未能协商解决的,均应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规定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十二、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十三、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特此公告。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6日

证券代码:688085 证券简称:三友医疗 公告编号:2025-065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5,639,463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5,639,463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9月15日。(因2025年9月13日是非交易日,上市流通日顺延至2025年9月15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24年12月30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月1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09号)同意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友医疗”或“公司”)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注册申请。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新增13,032,886股股份已于2025年3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之前,公司总股本为264,852,529股;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3,032,886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77,885,415股。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277,885,4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2股。本次因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的限售股由13,032,886股转增至15,639,463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因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的限售股,涉及股东10名,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15,639,463股,锁定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15,639,46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9%,将于2025年9月15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因2025年9月13日是非交易日,上市流通日顺延至2025年9月15日)。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后,公司总股本为277,885,415股,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277,885,4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2股,新增无限售流通股49,690,707股,新增限售流通股5,886,376股,共计转增55,577,083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333,462,498股。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承诺:其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由于上市公司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增加的,亦应遵守上述约定。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和上交所的规则办理。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限售承诺,不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三友医疗上述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或安排;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三友医疗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5,639,463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9月15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注1: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注2:上表列示的“持有限售股数量”按管理人合并计算。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6日

证券代码:688085 证券简称:三友医疗 公告编号:2025-066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2025年8月22日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1、公司对拟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3日,共10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布告栏

(4)反馈方式:以设立反馈电话/电子邮箱或当面反映情况等方式进行反馈,并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2、关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与公司(含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情况。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结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激励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激励对象条件。

2、拟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

3、拟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拟激励对象均符合《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为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时在任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所有拟激励对象均与公司具有劳动或聘用关系。拟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无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9月6日

证券代码:688085 证券简称:三友医疗 公告编号:2025-067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5年半年度科创板医疗器械

及医疗设备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7日(星期三) 下午15: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5年9月10日(星期三)至9月16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sanyou-medical.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为进一步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主办的2025年半年度科创板医疗器械及医疗设备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已于2025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9月17日下午15:00-17:00参加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主办的2025年半年度科创板医疗器械及医疗设备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7日(星期三) 下午15: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首席科学家 Michael Mingyan Liu(刘明岩)先生

董事、总裁 徐农先生

董事、副总裁理兼董秘 David Fan(范湘龙)先生

财务总监 倪暖女士

独立董事 顾绍宇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9月17日(星期三)下午 15: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9月10日(星期三)至9月16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sanyou-medical.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本次说明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箱:ir@sanyou-medical.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6日

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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