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大多数市民,每一天都在网络上寻找证据,见到权威部门发布了一条违法案例,就忙下载成为自己案件的佐证,你也得要分辨一下,如不是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件,那都是无效的!
大多数市民,每一天都在网络上寻找证据,见到权威部门发布了一条违法案例,就忙下载成为自己案件的佐证,你也得要分辨一下,如不是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件,那都是无效的!
又不是一两次见到市民盲目寻找证据,你没有就没有,说出来任何一处执法部门都会帮助你的,你可以拿到法院传票调取对方的任何档案,为什么要在网上寻找呢。
你觉得在家里可以不费力获取了,庭审喜滋滋呈现,说这是十万人都点赞认同的,肯定存在这个组织非法作为,请审判长即刻给我赔偿了,这只会让人把你丢出去的,永世不见。
互联网新闻具有快速特征,它能在事件发生后的极短时间内传播开来,让全球各地的人们迅速知晓,但是呢,那都是经过人的思考编辑过,也有人为的言行夸张和软件剪辑,那都是,授权人背后存在巨大能量的竞争对手。
民间组织老板采取不可见人的手段勾画出来,而你呢,这个单纯市民,也正好成为了关注者,仅此而已的。
我也曾有一案对省厅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互联网新闻,此案确实存在已经破案了,我这都是真实的,可是法院对我驳回了,只有一句话,你没有新的证据显示存在该案。
这让你怎么想呢,只能回溯到你的起点,一开始就没有准备好强有力的证据了,任何互联新闻不可以构成证据,这是一个容易被误解的常识,而太多人不知道其内涵!
例如,某一明星的突发绯闻,可能在几分钟内就会出现在各大新闻网站的首页,许多媒体往往在未经充分核实的情况下就匆忙发布新闻。
就像曾经有网站报道某知名企业家因经济问题被捕,这条新闻瞬间引发网络热议,导致该企业股价大幅下跌。
但没过多久,就被证实这是一则虚假新闻,发布新闻的媒体只是根据一些未经证实的小道消息就仓促报道。
这种对新闻真实性缺乏严格把关的情况,在互联网新闻领域屡见不鲜,更加不存在在法院中,要求证据真实性,关联性以及合法性了。
真实性要求证据所反映的内容应当是真实可靠的,不能存在虚假或误导性信息,而互联网新闻由于其传播的快速性和发布的便捷性,很难保证每一条新闻都经过了严谨的核实。
很多时候,新闻来源可能并不明确,或者是一些匿名爆料者提供的信息,这种情况下,新闻的真实性就大打折扣。
而关联性是指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必须存在实质性的联系,能够对案件的事实起到证明作用。
互联网新闻往往是从媒体自身的角度出发进行报道,可能会侧重于事件的某个方面,而并非完全围绕法律等领域所需的证据关联性来呈现。
例如,在一场商业纠纷案件中,新闻报道可能更关注事件引发的社会影响,而对于案件核心的合同条款、资金往来等关键信息却缺乏深入挖掘和准确报道,难以直接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有效证据。
合法性要求证据的取得方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互联网上部分新闻的获取可能存在侵犯他人隐私、违反职业道德等问题。
比如一些娱乐新闻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明星的私人生活照片并进行报道,这种新闻不仅在道德层面存在争议,在法律上也不符合证据合法性的要求。
法院对于证据的认定是非常严格的。
以某起名誉侵权案件为例,原告认为被告在网络上发布的一篇新闻报道侵犯了其名誉权,要求被告赔偿损失。
但在庭审过程中,被告提供的这篇互联网新闻被法院驳回,不能作为有效证据。
原因在于该新闻报道的内容存在多处与事实不符的地方,且新闻的来源是被告自己旗下的网站,存在明显的主观性和利益关联,无法满足证据真实性和客观性的要求。
同样,在知识产权纠纷、合同纠纷等各类案件中,互联网新闻因为难以达到证据的严格标准,很少被法院采纳。
互联网新闻虽然在信息传播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由于其自身特性以及证据标准的严格要求,它不能成为有效的证据。
在面对重要事务,尤其是涉及法律等严肃领域时,我们不能依赖互联网新闻来判断事实,而应该寻求更可靠、更严谨的证据来源。
来源:召良人谈兵法博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