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了,个人账户避税!9月起,个人账户进账高于这个数,要小心了!

B站影视 港台电影 2025-09-05 19:57 1

摘要:突发!多家企业因个人收款被查了!补税+罚款+滞纳金!9月起,个人银行账户进账高于这个数,要小心了!赶紧跟着注会菌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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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多家企业因个人收款被查了!补税+罚款+滞纳金!9月起,个人银行账户进账高于这个数,要小心了!赶紧跟着注会菌一起来看看吧!

多家公司因私人账户收款被罚!

一、9月1日,重庆税局发布《重庆市税务局第六稽查局依法查处一起隐匿收入偷税案》。

原文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六稽查局根据举报线索,依法查处重庆某有限公司偷税案件。经查,该企业通过个人账户收取销售货款、进销两头均不入账等手段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等税费共计607.22万元。税务稽查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对该企业依法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230.34万元。

重庆市税务局第六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推进依法治税,依法依规严查严处各种偷逃税行为,维护国家税法权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营造优良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和行业长期规范健康发展。

二、国家税务总局最近公布了一起典型的私户偷税案件。

税务稽查的起因:

税务局接到相关部门移交的线索,个体户老板某某个人账户流水巨大,需要进一步稽查核实。

随后,税务机关通过大数据比对和银行流水追踪,确认他累计少缴税款246.93万元。

他是怎么操作的呢?

在5年时间里,项某某先后注册了14家金银珠宝店,看似独立经营,实则全部由他一人控制。

为了享受小规模增值税免税政策,每季度末,他会盯着每家店的销售额,一旦某家店收入接近30万元,就立刻把后续收入导入个人账户,不在企业账上体现。

同时,他为了规避风险,不断的注册新店、注销旧店,把收入在不同账户间腾挪,造成经营不善的假象。

最终,被依法追缴补税+滞纳金+罚款445.28万元。

三、私户收款被查,连补带罚398万!

黑龙江税务局近期公布了一起典型偷税案件,涉案企业因通过私户收取货款、隐瞒收入,最终付出沉重代价,具体细节如下:

1、违法事实:

私户收款隐瞒收入,企业“虚假亏损” 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刘某某,要求客户将本应打入公司公户的货款,直接转入其个人银行卡。这些收入既未纳入公司财务核算,也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导致企业账面呈现“连年亏损”的假象,以此逃避缴税义务。

2、稽查过程:

大数据锁定疑点,流水比对揭穿真相 税务机关通过金税四期系统的大数据分析,发现该企业申报的收入数据与行业平均水平、经营规模明显不符,率先触发涉税预警。随后,稽查人员依法调取了公司对公账户流水、刘某某个人银行账户流水,并与下游客户的付款凭证、合同等资料逐一比对,最终查实企业通过私户收取的销售收入高达1550万元,且未依法申报。

3、处罚结果:

补税+滞纳金+罚款,合计398万

根据查实的违法事实,税务机关依法对该公司作出处理:

①追缴少缴的税款200.9万元;

②加收滞纳金(按日计算,万分之五);

③处以罚款(结合违法情节,按税款一定倍数计算);

④补税、滞纳金、罚款合计金额达398万元。

通过上述案例暴露出几个典型违法特征:

1、多家企业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存在关联交易但未合并申报;

2、私人账户频繁大额收支,与经营规模严重不符;

3、频繁注销、新设主体,企图规避税务监管;

4、申报收入远低于实际经营成本。

这些行为在金税四期系统和大数据稽查背景下,极易被识别和查处。

案件启示:

私户不是“避税天堂” 这起案例清晰表明,金税四期下,私户收款的操作已毫无“安全空间”。一旦被查实,企业不仅要补缴税款、缴纳滞纳金,还会面临0.5-5倍的罚款;若偷税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可能构成《刑法》中的“逃税罪”,相关责任人需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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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严查开始!

个人银行收款高于这个数,要小心了!

2025年私户避税真的走不通了,除了上面的案例,还有一个比较典型的案例:一家企业因个人账户收款未报税构成偷税,光罚款就高达300万!所以,告诫老板们,一定不要心存侥幸,要引以为鉴!那个人银行账户收款多少容易被查?《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3号发布)给出了明确的答案:一、大额交易会被严查!简单说,这3种情况,会被重点监管!(1)任何账户的现金交易,超过5万。(2)公户转账,超过200万。(3)私户转账超20万(境外)或50万(境内)。二、可疑交易会被严查!该办法明确,对以下15项可疑交易重点监管:(1)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集中转入、分散转出;(2)资金收付频率及金额与企业经营规模明显不符;(3)资金收付流向与企业经营范围明显不符;(4)企业日常收付与企业经营特点明显不符;(5)周期性发生大量资金收付与企业性质、业务特点明显不符;(6)相同收付款人之间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收付;(7)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且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收付;(8)短期内频繁地收取来自与其经营业务明显无关的个人汇款;(9)存取现金的数额、频率及用途与其正常现金收付明显不符;(10)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短期内累计100万元以上现金收付;(11)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严重地区的客户之间的商业往来活动明显增多,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支付;(12)频繁开户、销户,且销户前发生大量资金收付;(13)有意化整为零,逃避大额支付交易监测;(14)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可疑支付交易行为;(15)金融机构经判断认为的其他可疑支付交易行为。如果企业涉及以下这6种情况,要小心了:(1)规模很小的企业,却常搞出上千万的流水!(2)资金转入转出有异常,比如分批转入集中转出,或者集中转入分批转出。(3)经营范围或经营业务,跟资金流向没关联度。(4)公户短期频繁且大额的给个人转账,或公户短期经常收到与业务没啥关系的个人汇款。(5)频繁开销户,并在销户前有大量资金活动。(6)闲置很久的账户,突然启用,并且有大量的资金活动。不仅仅如此,2020年,央行又发布了《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通知》(银发[2020]105号),可见国家对私户避税的零容忍。为了让大家更加清晰的看明白,结合文件内容、公转私转账、个人账户进账被查、合规的公转私方式等方面,注会菌做了一张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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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税四期+银行联网,

私人账户严监管!

为什么过去私人账户收款很难查到,但现在很容易被发现?核心原因,就是金税四期系统的上线,它实现了税务、银行、海关、社保、市场监管等多部门数据的实时共享与交叉比对。这意味着,私人账户不再是避税天堂。根据《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定,以下情况会自动触发监控:1、任何账户的单日现金交易超过5万元;2、私人账户转账超过20万元;3、对公账户单笔或当日累计超过200万元;4、公对私或私对公转账金额过大、频率过高;5、同一账户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收付,与其经营性质不符。也就是说,税务局通过金税四期系统与银行数据对接,可以识别出企业或个人是否存在通过私人账户收款、拆分收入、隐匿销售收入等行为。一旦发现异常,系统会自动预警,稽查人员将依法开展调查。

2025年税务这样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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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微信、支付宝收款也会被查!

很多老板以为:既然用个人银行账户收款有风险,那我用个人微信、支付宝收款,是不是税局就查不到了?

这其实是一个严重的误区。

早在央行发布的银发〔2018〕125号文件中提到,非银行支付机构也需要提交大额交易报告,也就是说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大额交易也会被稽查到!

且税务总局官网上曾公布,支付平台数据也会纳入金税四期税收大数据库中分析比对。

且,用支付宝、微信收款易招来4大风险:一、增值税的风险1、无法作为进项抵扣的风险无法抵扣的原因:(1)买卖双方通过微信进行资金交易;(2)开专票时票面信息需要填列齐全;(3)因通过微信转账导致无法填写发票上的银行账号信息;(4)卖方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5)买方没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抵扣进项税;(6)增值税应纳税额增加。2、未能及时申报收入的风险具体原因:(1)通过微信收取货款,与个人消费记录容易混淆;(2)导致部分微信收款收入未申报增值税;
(3)存在偷漏税的风险。二、企业所得税的风险1、通过个人微信、支付宝收取货款,即使收取的款项都已申报纳税,还是有可能被认定为存在少报或隐瞒收入的风险。
2、通过个人微信、支付宝支付货款:一是,三流(资金流、货物流、发票流)不一致,可能会被怀疑买发票等被认定为“偷税”;二是,未通过公户支付货款,很容易收到虚开发票。三、个人所得税的风险通过微信、支付宝给员工发放工资,存在漏报个税或刻意偷逃个税的风险。同时微信、支付宝发红包还要注意个税问题,应该区分同的情形判断是否缴纳个税以及如何缴纳个税。四、企业管理风险经常性的微信转账,款项账面不透明、业务交易资金流不清晰、资金无法受到监管、企业内部财务混乱,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
温馨提示:企业在生产经营交易活动过程中,采用对公账户结算,最大限度降低税收风险。五、股东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用个人微信、支付宝长期收取款项,会导致公私财产不分,如果企业出现资不抵债,股东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用个人资产偿还公司债务。考试题目,免费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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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cpa注会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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