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电话响起时,我正在给那只名叫“年糕”的白色长毛猫梳毛。午后的阳光透过巨大的落地窗,在地板上切割出一块明亮的、暖烘烘的金色地毯。年糕舒服地摊开肚皮,喉咙里发出满足的咕噜声,像一台小小的、持续工作的幸福马达。梳子是牛角做的,齿尖圆润,每一次划过它柔软的毛发,都带起
(一)
电话响起时,我正在给那只名叫“年糕”的白色长毛猫梳毛。午后的阳光透过巨大的落地窗,在地板上切割出一块明亮的、暖烘烘的金色地毯。年糕舒服地摊开肚皮,喉咙里发出满足的咕噜声,像一台小小的、持续工作的幸福马达。梳子是牛角做的,齿尖圆润,每一次划过它柔软的毛发,都带起一阵细微的、如同微风拂过蒲公英的声响。
空气里浮动着三种味道:院子里刚修剪过的草坪散发出的青涩气息,我手边那杯已经微凉的、上好龙井的清雅豆香,以及猫咪身上被阳光晒过之后,那种类似于新棉被的、干燥而温暖的气味。
这是一个完美的、几乎凝固住的下午。直到那串专属铃声,像一颗投入平静湖面的石子,骤然打破了这一切。
我没有立刻去接。我慢条斯理地梳完最后一缕毛,用指腹挠了挠年糕的下巴,看着它惬意地眯起眼睛,然后才擦了擦手,拿起那只永远保持着满格电量、放在固定位置的手机。
屏幕上跳动着“谢总”两个字。
我划开接听,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等着。我知道,他不喜欢在电话里寒暄,尤其是在他主动打来的时候。电话那头是一阵短暂的电流声,混杂着纸张翻动的沙沙声,还有一个陌生的、娇柔的女声在远处低低地问:“谢总,这个文件……”
他的声音很快盖过了那个女声,清晰、冷静,带着一丝不容置喙的惯常口吻:“是我。”
“嗯。”我应了一声,目光落在窗外那棵巨大的紫藤萝上。春天的时候,它开出的花穗像紫色的瀑布,几乎要淹没整个阳台。现在是夏末,浓绿的藤蔓爬满了整个架子,叶片在阳光下泛着油润的光。
“有件事,需要跟你说一下。”他的语气顿了顿,似乎在斟酌用词,但最终还是选择了最直接的方式,“这边……情况有些变化。别墅会住进新女人,你准备一下,搬走吧。”
别墅会住进新女主人。
你搬走吧。
多么简单利落的句子。没有多余的修饰,没有情绪的波澜,就像在宣布一项商务决策。我甚至能想象出他此刻的样子:靠在宽大的皮质老板椅里,微微蹙着眉,一只手拿着电话,另一只手或许正无意识地转动着一支昂贵的钢笔。对于他来说,这可能真的只是一项“资产处置”的通知。
我的心脏在那一瞬间,仿佛被一只无形的手攥紧了,不是剧痛,而是一种缓慢的、沉闷的收缩,像是潜入深海时感受到的那种无处不在的压力。但我握着电话的手,稳得没有一丝颤抖。我的声音,也平静得让自己都感到意外。
“好。”
只有一个字。
电话那头似乎也因为我这过于平静的反应而沉默了片刻。或许,他预想过我的反应,可能是哭泣,可能是质问,也可能是歇斯底里的咒骂。任何一种激烈的情绪,似乎都比这个轻飘飘的“好”字要来得正常。
“需要什么补偿,你可以跟李助理提。”他补充道,语气里带着一丝不易察adece的、像是完成任务般的放松,“她会处理好一切。”
“不用了。”我说,“我自己的东西不多。”
“也好。”他似乎并不意外,或者说,他根本不在意我是否需要补偿。他只是在走一个流程,一个他认为必要的、体面的流程。“给你一周时间,够吗?”
我看着满屋子的阳光,看着在阳光里安睡的猫,看着窗外那片我亲手打理了五年的花园。五年时光,要在一周内清空。这听起来,像一个不好笑的笑话。
“够了。”我轻声说。
“那就这样。”他说完,便干脆地挂断了电话。没有一句“再见”,也从未有过。
手机里传来“嘟嘟”的忙音,像是在催促着什么。我将手机放回原处,屏幕暗下去,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年糕被那通电话惊扰,睁开了蓝宝石般的眼睛,疑惑地看着我。它伸了个懒腰,弓起背,像一座柔软的小山丘,然后迈着优雅的猫步,走到我脚边,用头轻轻蹭着我的脚踝。
我弯下腰,将它抱起来。它很重,毛茸茸的一大团,像个温暖的抱枕。我把脸埋在它柔软的毛发里,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还是那种熟悉的、阳光和新棉被的味道。
我没有哭。一滴眼泪也没有。
只是觉得,那杯原本清香四溢的龙井,不知何时,已经凉透了。一丝苦涩的味道,从舌根一直蔓延到喉咙深处。
(二)
我决定从书房开始收拾。
这栋别墅里,我最喜欢的地方就是书房。它朝东,每天早晨第一缕阳光会透过百叶窗的缝隙,在长长的书桌上投下一排排斑马线似的光影。我常常在那个时候,就着晨光,练一会字。
谢总不喜欢书房,他处理公务都在公司的办公室,回到这里,他更喜欢待在影音室,或者健身房。他说书房里有股“旧纸张的霉味”,他不喜欢。
其实那不是霉味。那是墨香,是老木头的味道,是书页在时光里沉淀下来的独特气息。我从未试图向他解释过。就像我从未解释过,为什么我喜欢用最古老的研磨方式来准备咖啡豆,而不是用全自动咖啡机;为什么我坚持用手洗那些真丝的衣物,而不是丢进洗衣机。有些事情,懂的人自然懂,不懂的人,解释再多,也只是徒劳。
我拉开一个又一个抽屉,开始分类。
第一个抽屉里,是文房四宝。那方端砚是我从一个老匠人手里淘来的,石质温润,呵气成云。旁边的徽墨,静静地躺在丝绸衬垫的木盒里,上面雕刻着精细的山水楼阁。还有一排狼毫、羊毫、兼毫毛笔,挂在笔架上,笔尖凝聚着未散尽的墨色。
我记得有一次,他难得走进书房,看到我正在临摹王羲之的《兰亭序》。他站在我身后看了很久,久到我以为他会对这古老的艺术产生一丝兴趣。
“写这些有什么用?”他终于开口,语气里带着一种实用主义者特有的审视,“现在谁还用毛笔写字?”
我没有停下笔,只是淡淡地说:“没什么用,就是喜欢而已。”
他似乎觉得我的回答有些不可理喻,摇了摇头,转身走了出去。他永远无法理解,做一件“无用”的事情所带来的乐趣。在他看来,所有的时间和精力都应该投入到有“回报”的事情上。
我将那方端砚用软布包好,放进一个铺了泡沫纸的箱子里。墨块、毛笔、镇纸……一件一件,我都亲手包裹,安放。它们跟随我很多年了,比认识他的时间还要长。它们是我的,从来都只是我的。
第二个抽屉里,是我这些年写的读书笔记,厚厚的一沓。每一本都用牛皮纸包了书皮,侧面用小楷标注着书名和日期。我随手抽出一本,翻开。里面是我读《追忆似水年华》时写下的感想。字迹娟秀,旁边还用彩铅画了一些小小的插图,比如一块玛德琳蛋糕,一杯冒着热气的红茶。
有一页的页脚,写着一行小字:“今日,院中玫瑰初绽,粉色花瓣边缘带着一圈极浅的白,像少女羞红的脸颊。他回来时,难得夸了一句‘很香’。心底忽而开出一朵小小的、雀跃的花。”
日期是三年前的五月。
原来,我也曾有过那样雀ax跃的心情。原来,他一句无心的夸赞,就能让我郑重其事地记录下来,如同珍宝。
我盯着那行字,看了很久很久。那些曾经鲜活的情绪,如今看来,却像是在阅读一个陌生人的故事。那朵“小小的、雀跃的花”,似乎早已在无数个被忽略、被漠视的日夜里,悄无声息地枯萎了。
我合上笔记本,将它和其他本子整齐地码放在箱子里,用胶带封好。我没有再翻看其他的。过去就像一面落满灰尘的镜子,偶尔瞥见一角,已足够看清曾经的自己。看得太清,反而会迷失在那些早已消散的光影里。
墙角立着一幅裱好的画,是我画的。画的是这间书房的窗外,那棵巨大的紫藤萝。我画下它在春天里盛开的模样,万千紫色花穗垂落,如梦如幻。当时为了画这幅画,我每天都搬着画架坐在院子里,从清晨到日暮。蚊子在耳边嗡嗡作响,阳光晒得皮肤发烫。
画好的那天,我兴致勃勃地拿给他看。他正忙着打一个跨洋电话,讨论着上亿的并购案。他只是用眼角的余光扫了一眼,含糊地“嗯”了一声,便挥手让我不要打扰他。
后来,我把画裱了起来,挂在了书房的墙角。这个位置,他从客厅的沙发上,是绝对看不到的。它就像我那些说不出口的心事,安静地待在一个只有自己知道的角落里。
现在,我要把它带走了。
我小心翼翼地将画取下来,用气泡膜一层又一层地包裹起来。画框的边缘,有一个小小的豁口,是不久前年糕调皮,从书架上跳下来时撞到的。当时我还觉得有些可惜,现在却觉得,这或许也是一种印记。完美的东西,总是显得不那么真实。
(三)
打包是一个极其耗费体力的过程,但奇怪的是,我并不觉得累。我的动作始终保持着一种平稳的、不疾不徐的节奏。每收拾好一个箱子,用马克笔在上面标注好“书房-文具”、“书房-笔记”之类的字样,就好像在完成一件早就计划好的任务。
我的平静,或许来自于一种尘埃落定的解脱感。
这段关系,从一开始就建立在一场心照不宣的交易上。我需要一个安身之所,来逃离原生家庭的泥潭。他需要一个安静、美丽、不给他添麻烦的“女主人”,来装点这栋空旷的别墅,应对偶尔的商务应酬。
我们各取所需,像两个默契的商业伙伴。
他给了我优渥的物质生活,一张没有额度上限的信用卡。但他很少回家。即使回来,也总是带着一身的疲惫和疏离。我们之间很少有真正的交流。他不会问我今天做了什么,读了什么书,院子里的花开了没有。我也不会问他公司里的烦心事,生意上的尔虞我诈。
我们像住在同一个屋檐下的两个租客,礼貌、客气,泾渭分明。
我曾以为,时间久了,总会有些不同。人心不是石头,捂久了,总会热的。于是,我开始学着打理这栋房子,让它从一个冰冷的样板间,变得有烟火气。
我把那些设计师挑选的、冷硬的现代主义画作换下来,挂上我淘来的、温暖的风景油画。我把那些华而不实的餐具收起来,换上我从景德镇一套一套背回来的、手感温润的青瓷碗碟。我在朝南的客厅里铺上柔软的羊毛地毯,在每一个角落都放上我亲手栽培的绿植。
最重要的,是那个花园。
这栋别墅自带一个很大的院子,但刚搬来时,里面只铺着一层草皮,单调得像一块绿色的地毯。我花了一整年的时间,去规划它,改造它。
我查阅了大量的园艺书籍,学习不同植物的习性。我亲自去花鸟市场,一株一株地挑选花苗。我穿着胶鞋,戴着草帽,在泥土里一待就是一整天。翻土、播种、施肥、除草……我的手指甲里永远都嵌着洗不干净的泥土,手臂上布满了被玫瑰花刺划出的细小伤痕。
第一年,我种下了那棵紫藤萝,还有几株不同颜色的月季。第二年,我开辟了一块香草区,种了迷迭香、百里香、薄荷。第三年,我在墙角种下了几丛翠竹,在池塘里养了睡莲。第四年,花园已经初具规模,四季都有不同的景色。春天有樱花和郁金香,夏天有绣球和荷花,秋天有桂花和菊花,冬天有茶梅和水仙。
他偶尔会在周末的早晨,端着咖啡站在落地窗前,看着我在花园里忙碌的身影。有一次,他问我:“你为什么总有弄不完的花花草草?”
我直起腰,擦了擦额头的汗,笑着说:“你不觉得它们很美吗?每天都有新的变化。”
他摇了摇头,说:“太麻烦了。不如直接让园艺公司来做,每个季度换一批新的,省时省力。”
我脸上的笑容,在那一刻,僵住了。
省时省力。这是他的处事哲学。在他眼里,一切都可以被外包,被替代。花园是,或许,我也是。
从那天起,我便很少再在他面前谈论我的花园。我把那份喜悦和成就感,都默默地藏在了心底。花园成了我一个人的王国,一个与他无关的、秘密的、丰盛的世界。
现在,我要离开这个我亲手建造的王国了。
我走到窗边,看着满园的绿意。那些花草树木,像我的孩子。我熟悉它们每一片叶子的脉络,知道它们什么时候会开花,什么时候会结果。我能带走书本,带走画,带走衣服,却带不走它们。
一阵风吹过,竹林沙沙作响,像是在与我告别。
我的心,终于泛起了一丝尖锐的痛感。像是被那竹叶的边缘,轻轻划了一下。
(四)
第二天,我开始收拾客厅和厨房。
客厅里最显眼的,是那套紫砂茶具。一把小小的、色泽暗红的石瓢壶,配着六只薄如蝉翼的品茗杯。这是我当初软磨硬泡,才让他陪我一起去宜兴买的。
我记得那天,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古镇的石板路湿漉漉的,泛着青光。我们撑着一把伞,走在窄窄的巷子里。他显然对这种地方没什么兴趣,眉头一直微蹙着,不时地看着手表。
我却兴致很高,拉着他进了一家又一家的小店。最后,在一位老艺人的工作室里,我看到了这套石瓢壶。壶身线条流畅,气韵内敛,我一眼就喜欢上了。
老艺人说,这把壶是用上好的原矿紫泥做的,养好了,会越来越润。
我问他:“谢总,你觉得怎么样?”
他当时正靠在门边接电话,闻言只是敷衍地瞥了一眼:“你喜欢就好。”
我最终还是买下了它。回来的路上,我一直小心翼翼地抱着那个装茶壶的盒子,像是抱着什么稀世珍宝。
从那以后,我每天都会用这把壶泡茶。普洱、铁观音、大红袍……不同的茶叶,在壶里浸润出不同的岁月。渐渐地,壶身真的变得越来越油润,光泽内敛,像一块温润的美玉。
有一次,公司里的一个懂茶的副总来家里做客,看到这把壶,眼睛都亮了。他拿在手里反复摩挲,赞不绝口:“谢总,您真是好福气。这把壶养得太好了,气韵十足,一看就是花了真功夫的。嫂子真是雅人。”
他当时愣了一下,似乎是第一次意识到这把壶的价值。他看了我一眼,眼神里有些复杂。从那以后,他偶尔也会在我泡茶的时候,坐在我对面,喝上一杯。
但他喝茶的样子,总是心不在焉。他会一边喝,一边看手机上的财经新闻。他品不出茶汤里层次丰富的口感,也闻不到那萦绕在鼻尖的、变幻莫测的香气。对他来说,喝茶,或许只是一个解渴的过程,或者,是一种附庸风雅的社交手段。
我将那把已经养得温润如玉的石瓢壶,连同那六只小小的杯子,用棉布一件一件仔细包好。它们将跟着我,去一个新的地方,继续我们之间未完的对话。
厨房里的东西更多,也更琐碎。我打开橱柜,里面是码放得整整齐齐的各式餐具。青瓷、骨瓷、陶器……每一套餐具,都对应着不同的菜系和心情。
我喜欢做饭。对他来说,这或许是我的另一个“优点”:一个不需要他操心,就能把他的胃照顾得很好的女人。
他的口味很挑剔。他不喜欢吃外面的食物,嫌油重,味精多。他喜欢喝汤,但必须是小火慢炖了几个小时的老火靓汤。他喜欢吃鱼,但只吃清蒸的,而且对火候的要求极为苛刻,多一分则老,少一分则生。
为了满足他挑剔的味蕾,我研究了无数的食谱,从中餐到西餐,从烘焙到炖品。我学会了如何分辨最新鲜的食材,学会了如何精准地控制火候,学会了如何用最简单的调味,来激发食物本身的味道。
每一次他回家吃饭,我都会提前几个小时开始准备。从食材的清洗、切配,到烹饪的每一个步骤,我都亲力亲wai。当他坐在餐桌前,喝下那碗温热的汤,脸上露出满意的表情时,我曾经觉得,这就是一种幸福。
现在想来,那或许只是一种自我感动。我像一个尽职尽责的厨师,努力地为我的“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而他,也只是一个满意的“客户”,享受着服务,却从未想过去了解厨师本人。
我记得有一次,我花了一整个下午,做了一道极其复杂的“开水白菜”。那道菜工序繁复,光是吊那一锅清如开水的顶汤,就耗费了我数小时的精力。
他吃的时候,只是随口问了一句:“今天的白菜汤味道不错,很清淡。”
白菜汤。
我当时心里,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我所有的心血,在他眼里,不过是一碗“味道不错的白菜汤”。
我没有解释。我只是微笑着说:“你喜欢就好。”
从那以后,我依然会为他做饭,但心态已经完全不同。我不再是为了取悦他,而是为了我自己。我享受烹饪的过程,享受将普通的食材变成美味佳肴的创造性。那份快乐,是属于我自己的,与他无关。
我将那些昂贵的、几乎没怎么用过的进口锅具留下了。它们太重,也太占地方。我只挑了几件我最顺手的,一个用了多年的铁锅,一个炖汤的砂锅,还有几把我最喜欢的刀具。
这些东西,沾染了我的气息,记录了我无数个在厨房里忙碌的时光。它们是我生活的一部分,是我无法舍弃的。
(五)
第三天,我开始收拾卧室和衣帽间。
这是一个浩大的工程。衣帽间大得像一个小型服装店。里面挂满了谢总为我置办的衣物。当季的最新款,一线奢侈品牌的经典款,各种材质,各种颜色,应有尽有。很多衣服,我甚至连吊牌都还没摘。
他喜欢看我穿漂亮的衣服。每一次我们一起出席公开场合,他都会提前让他的助理送来几套备选的礼服,让我挑选。他会像审视一件艺术品一样,看着我换上一套又一套的衣服,然后给出他的意见。
“这件颜色太暗了,不够出挑。”
“那件设计太繁琐,显得累赘。”
“就这件吧,简单,大方。”
他的审美很好,总能挑出最适合我的那一件。穿着他挑选的衣服,站在他身边,我确实能为他挣得不少艳羡的目光。我像一个美丽的人形挂件,完美地衬托着他的成功和品味。
但我自己真正喜欢的,却是那些挂在角落里的、款式简单、材质舒适的衣服。棉质的衬衫,亚麻的长裙,羊绒的毛衣。它们不张扬,不耀眼,却能让我的身体感到最自在的舒展。
我将那些昂贵的礼服、套装,一件一件地从衣架上取下来,叠好,放回它们原来的防尘袋里。我一件都不会带走。它们是为“谢太太”这个角色准备的戏服。现在,戏演完了,戏服也该归还了。
我只收拾了属于我自己的那几件衣服。一个28寸的行李箱,就装下了我全部的行囊。看着空了一大半的衣帽间,和旁边堆积如山的、属于“谢太太”的华服,我忽然觉得有些讽刺。
这五年来,我活成了两个我。一个是我自己,喜欢穿着棉布裙子在花园里种花,喜欢在书房里安静地读书写字。另一个,是“谢总的女人”,穿着精致的套装,化着得体的妆容,陪他周旋于各种名利场。
他爱的,或者说,他需要的,是后者。而前者,他从未真正看见过,也从未想过去了解。
卧室里,还残留着他的气息。枕头上,有他惯用的古龙水的味道,清冷,克制,就像他的人一样。我们睡在同一张床上,却像隔着一条银河。他总是很晚才回来,睡在我身边,身体却像一座冰冷的岛屿。
我将床上所有的用品,床单、被套、枕套,全部换了下来,换上了新的。我不想带走任何沾染了他气息的东西。
在床头柜的抽屉里,我发现了一个丝绒盒子。打开一看,里面是一条钻石项链。设计很别致,钻石在灯光下闪烁着璀璨的光芒。
我记起来了,这是去年我生日,他托助理送来的礼物。我一次都没有戴过。因为送礼物的人,从头到尾,都没有出现。他只是用一个昂贵的礼物,来提醒我,他记得这个日子,他尽到了他的“义务”。
我关上盒子,把它放在了床头柜上最显眼的位置。旁边,是我摘下来的、戴了五年的那枚戒指。戒指也是他送的,款式是他挑选的,尺寸是他估算的。戴在我手上,略微有些大。
我曾经以为,这枚戒指,是我与他之间的一种联结。现在我才明白,它和那条项链,那些衣服一样,都只是道具而已。
我清空了所有属于我的痕if迹,化妆品、护肤品、几本放在床头阅读的书。当整个卧室都变得像一间高级酒店的客房时,我终于松了一口气。
(六)
打包工作进行到第四天,别墅里已经堆满了大大小小的纸箱。它们像一座座沉默的岛屿,将这个家分割得支离破碎。
年糕似乎也感受到了这不同寻常的气氛。它不再像往常一样活泼好动,而是变得格外黏人。无论我走到哪里,它都寸步不离地跟着。我坐在地上封箱子,它就安静地卧在我身边,用那双蓝色的眼睛一瞬不瞬地看着我。
它的眼神里,有一种我读不懂的忧伤。
下午,李助理来了。她穿着一身干练的职业套装,手里拿着一个文件夹,表情是一贯的客气而疏离。她是谢总最得力的助手,也是我们之间最主要的传声筒。
“小姐,我来是想跟您确认一下搬家的时间和一些后续事宜。”她站在玄关,没有往里走的意思。
“后天。”我说,“我已经联系好搬家公司了。”
她点了点头,从文件夹里抽出一份文件,递给我:“这是谢总让我交给您的。里面是一套公寓的钥匙和房产证,另外还有一张卡。谢总说,算是给您的补偿。”
我没有接。我看着她,平静地说:“我跟谢总说过了,我不需要补偿。我自己的东西,我自己会带走。不属于我的,我一样都不会拿。”
李助理的脸上闪过一丝惊讶,但很快又恢复了职业性的微笑:“小姐,这是谢总的一点心意。您在这里住了五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您拿着,也让谢总安心一些。”
“他会不会安心,与我无关。”我摇了摇头,“请你把这些东西拿回去。另外,也请你转告他,这栋房子里的所有东西,除了我打包好的这些,其他的,我都不要了。包括那些衣服,首饰,还有车库里的那辆车。”
李助理彻底愣住了。她大概处理过很多次类似的事情,但可能从未见过像我这样,什么都不要,走得如此干脆的。
她的目光在我身上停留了很久,那目光里,有惊讶,有不解,但最后,似乎还多了一丝我从未在她脸上见过的、类似于“敬佩”的情绪。
“好的,我明白了。”她收回了文件,点了点头,“我会如实转告谢总的。”
她顿了顿,又补充了一句:“那……这只猫呢?”
她的目光落在我脚边的年糕身上。
这个问题,像一根针,猝不及防地刺进了我的心里。
我弯下腰,抱起年糕。它顺从地靠在我怀里,喉咙里发出不安的咕噜声。
我记得,当初是谢总把它抱回来的。那是一个下着大雪的冬夜,他参加完一个慈善晚宴回来,怀里就多了这么一个小东西。它当时只有巴掌大,冷得瑟瑟发抖。
他说,这是晚宴上拍卖的,他看着可怜,就顺手拍了下来。
从那天起,年我糕就成了这个家的一员。但谢总对它,始终谈不上喜欢。他嫌它掉毛,嫌它偶尔会打碎东西。他从不抱它,也从不喂它。年糕似乎也知道这一点,它从不主动亲近他。
这个家里,年糕只认我一个人。
“前几天谢总跟我提过,”李助理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绪,她的语气有些为难,“他说,新来的那位……对猫毛过敏。所以,这只猫,可能不能继续留在这里了。”
我的心,猛地沉了下去。
“他打算怎么处理它?”我的声音有些发紧。
李助理的眼神有些闪躲:“谢总的意思是,送到宠物中心,或者……找个愿意收养的人家。”
送到宠物中心?年糕从小娇生惯养,胆子又小,到了那种地方,它会害怕的。找人收养?谁能保证,它会遇到一个真正对它好的人?
我把他抱回来,却不能对它的余生负责。这就是谢总的逻辑。就像他把我带进这栋别墅,现在,又轻易地让我离开。在他眼里,无论是猫,还是人,或许都只是一件可以随时被处置的物品。
我把年糕抱得更紧了些。它似乎感受到了我的情绪,用头蹭了蹭我的下巴,喉咙里的咕噜声更响了,像是在安慰我。
“不必了。”我抬起头,看着李助理,一字一句地说,“年糕是我的。它跟我一起走。”
李助理如释重负地松了一口气:“好的,这样最好。”
她离开后,我抱着年糕,在沙发上坐了很久。窗外的天色,一点一点地暗了下去。夕阳的余晖,给整个客厅镀上了一层忧伤的金色。
我忽然意识到,这五年来,真正陪伴我的,不是那个偶尔归家的男人,而是怀里这个毛茸茸的小东西。它分享了我所有的喜悦和悲伤,见证了我所有的孤独和沉默。
它是我的家人。
我低头,亲了亲年糕的额头。它仰起脸,用它那双清澈的、蓝宝石般的眼睛看着我。
“年糕,”我轻声说,“我们要有新家了。”
(七)
搬家的那天,天气很好。晴空万里,没有一丝云。
搬家公司的工人师傅们效率很高,不到半天,我打包好的那些箱子,就全部被搬上了车。
别墅一下子变得空空荡荡。阳光照进来,在地板上投下大片大片的光斑,那些曾经被家具和箱子占据的地方,露出了更深的颜色,像一块块无法愈合的伤疤。
我最后一次,走过这栋房子的每一个角落。
书房里,只剩下一排空荡荡的书架。阳光从百叶窗里透进来,在空无一物的书桌上,画出一道道寂寞的光影。
客厅里,那套紫砂茶具的位置空了出来。茶几上,只剩下一个孤零零的遥控器。
厨房里,橱柜的门敞开着,里面空空如也。流理台上,再也不会有慢炖的汤,和精心准备的菜肴。
卧室里,那张巨大的双人床上,铺着崭新的、没有一丝褶皱的床单,像一间从未有人住过的酒店客房。床头柜上,那个装着钻石项链的丝绒盒子和那枚戒指,静静地躺在那里。
一切都像一场梦。现在,梦醒了。
我提着猫包,年糕在里面不安地叫着。我走到玄关,准备换鞋离开。
就在这时,门开了。
谢总站在门口。他穿着一身剪裁得体的西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他看起来有些疲惫,眼下有淡淡的青色。他看到我,和我脚边的猫包,以及空荡荡的屋子,眼神里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
这几天,他一次都没有回来过,也没有打过一个电话。我以为,他会等到我彻底离开之后,才会出现。
“都……收拾好了?”他开口,声音有些沙哑。
“嗯。”我点了点头,没有看他,只是低头换鞋。
他走了进来,皮鞋踩在光洁的地板上,发出清脆的响声。在这空旷的屋子里,这声音显得格外突兀。
他环顾四周,目光扫过那些空出来的角落,眉头渐渐皱了起来。
“你就……只带走这些?”他指了指门外搬家车上那些数量并不算多的箱子。
“这些都是我的。”我说。
“那些衣服,首饰……”
“那些不是我的。”我打断了他,“它们属于‘谢太太’。”
他沉默了。他站在客厅中央,身影被阳光拉得很长。这个他住了五年,却从未真正了解过的家,此刻在他眼里,或许只剩下一个空洞的、陌生的躯壳。
“李助理跟我说了。”他忽然说,“你什么补偿都不要。”
“我不需要。”
“为什么?”他追问,语气里带着一丝不解,甚至是一丝烦躁,“你在这里五年,这是你应得的。”
我终于抬起头,直视着他的眼睛。他的眼睛很深,像一口古井,里面映不出任何人的影子。
“谢总,”我平静地说,“你有没有想过,不是所有东西,都可以用钱来计算的?”
他被我的问题问得一愣。
“我在这五年里,亲手种下的那些花,它们在春天开花,夏天结果,这值多少钱?我用那把紫砂壶,泡了一千多壶茶,壶身变得温润,这又值多少钱?我画的那幅画,上面有紫藤萝盛开的样子,这又值多少-钱?还有……”我顿了顿,低头看了一眼脚边的猫包,“我养的这只猫,它每天等我回家,在我难过的时候安慰我,这,又值多少钱?”
我的声音很轻,但每一个字,都清晰地落在他耳朵里。
他脸上的表情,第一次出现了裂痕。那种一直以来掌控一切的、游刃有余的镇定,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茫然,一种他从未有过的、类似于“不知所措”的情绪。
他或许从未想过这些。在他看来,花园可以外包,茶具可以买更贵的,画可以请名家来画,猫……更是一个可以随时被替换的宠物。他从未意识到,这些东西之所以珍贵,不是因为它们本身的价值,而是因为它们身上,倾注了我的时间,我的心血,我的情感。
而这些,是再多钱也买不来的。
“我走了。”我说完,不再看他,提着猫包,拉开门,走了出去。
灿烂的阳光,瞬间将我包围。我眯了眯眼,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空气里,有阳光的味道,有风的味道,有自由的味道。
我没有回头。
我听到身后传来他急促的脚步声,他似乎想说什么。但我没有停下。
我一步一步,坚定地,走向了那辆搬家卡车,走向了我的新生活。
(八)
我的新家,是一个位于老城区的小公寓。面积不大,只有一个小小的阳台。
但阳光很好。
我把从别墅里带回来的那些箱子,一个一个地打开,把我的生活,重新布置起来。
书架上,重新摆满了我的书。书桌上,放好了我的文房四宝。那幅紫藤萝的画,我挂在了卧室的墙上,一睁眼就能看到。
那套紫砂茶具,我放在了阳台的小茶几上。每天下午,我都会坐在那里,泡一壶茶,看着楼下人来人往,听着市井里嘈杂而真实的声音。
年糕很快就适应了新环境。它最喜欢待的地方,就是那个小小的阳台。它会趴在栏杆上,好奇地看着楼下的车水马龙,一看就是一下午。
我在阳台上,摆满了花盆。我从花市买来了新的花苗,有茉莉,有栀子,还有几盆小小的多肉。我把从别墅花园里偷偷带来的一小包土,掺在了新的土壤里。我希望,那些曾经的记忆,能以另一种方式,在这里继续生长。
离开别墅后的第一个月,我的生活平静得像一池秋水。我找了一份在画廊工作的兼职,薪水不高,但很清闲。我有了更多的时间,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我开始重新画画,去城市的各个角落写生。我报名参加了一个陶艺班,学着亲手制作那些我喜欢的杯子和碗碟。我的生活变得简单,但也变得前所未有的充实和丰盈。
我再也没有接到过谢总的电话。他就像一颗投入我生命湖泊的石子,激起了一阵涟漪后,便沉入了湖底,再无踪迹。
直到两个月后的一天。
那天,我正在画廊整理一批新的画作。画廊老板娘,一个风韵犹存的上海女人,忽然拿着手机,神秘兮兮地凑到我身边。
“欸,你看,这是不是你以前住的那栋别墅的男主人?”
我凑过去一看,是一篇本地的财经新闻。新闻的配图上,谢总穿着一身笔挺的西装,正在为一个新的地产项目剪彩。他身边,站着一个年轻貌美的女人,笑靥如花。新闻里说,那是他的新婚妻子。
新女主人,终于住进了那栋别墅。
我的心,平静无波。我看着照片上那个笑得春风得意的男人,觉得他离我是那么遥远,遥远得像上个世纪的人。
“啧啧,真是郎才女貌。”老板娘感叹道,“不过我跟你说,我有个朋友,是做高端家政的。她说啊,这位谢总最近脾气很不好,换了好几个园丁和保姆了。”
我愣了一下。
“说是啊,新来的女主人嫌原来的花园风格太‘中式’,太‘老气’,想全部推倒,改成现在流行的法式花园。结果请了好几个著名的园艺设计师,都做不出谢总想要的效果。”
“他想要什么效果?”我下意识地问。
“谁知道呢?”老板娘耸了耸肩,“我朋友说,谢总拿着一张照片,让那些设计师照着做。可那照片上,就是一堆乱七八糟的花花草草,根本没什么章法。设计师们都说,那种感觉,是‘养’出来的,不是‘设计’出来的。谢总听了就发火,说‘我花这么多钱,不是让你们来跟我讲哲学的’。你说好笑不好笑?”
我没有笑。我几乎可以肯定,谢总手里的那张照片,拍的一定是那个我亲手打理了五年的花园。
那个他曾经不屑一顾,认为“太麻烦”的花园。
“还有啊,”老板娘压低了声音,“听说新女主人不喜欢猫,谢总就把家里那只白猫送走了。结果没过多久,他又到处找人打听那只猫的下落,说是想……再把它买回来。你说这有钱人,是不是都这么反反复复,让人搞不懂?”
我的手,停在了半空中。
他想把年糕买回去?
我低头,看了一眼自己手腕上,一道浅浅的、已经快要愈合的疤痕。那是前几天,我给阳台上的玫瑰修剪枝条时,不小心被刺划到的。
那一瞬间,我忽然明白了。
他不是想买回那只猫,也不是想复制那个花园。他想买回的,是那个有猫在脚边打滚,有花在窗外盛开,有热汤在桌上等待的,家的感觉。
他想买回的,是他亲手赶走的,那个家的灵魂。
可是,他永远都买不回来了。
(九)
又过了一年。
我的生活,早已步入正轨。我在阳台上种的茉莉,开花了。小小的白色花朵,散发出清甜的香气,弥漫了整个屋子。我的陶艺作品,开始有画廊的客人预订。我甚至还开了一个小小的公众号,分享我的画,我的花园,我的猫,和我的生活。
我给公众号取名叫“一隅”。取“偏安一隅,自得其乐”之意。
没想到,这个记录我日常琐碎的公众号,竟然慢慢有了不少粉丝。他们喜欢我文字里的平静,喜欢我画里的温暖,喜欢我照片里年糕憨态可掬的样子。
我从未在公众号上,提及过我的过去。那段住在别墅里的生活,像一本被我合上的书,静静地躺在记忆的书架上,我不会再去翻动它。
直到有一天,我收到了一条很长的私信。
发信人的头像,是灰色的。他说:“我关注你很久了。从你第一篇文章开始。”
“我每天都会看你的更新。看你画画,看你做陶艺,看你把那个小小的阳台,变成了一个生机勃勃的花园。看你的那只白猫,在阳光下打盹。”
“我试着像你一样,去种那些花。我买来了最好的土,最好的肥料,请了最专业的园丁。但是,它们总是长不好。开出的花,也总是没有你照片里的好看。”
“我试着去泡茶。我买来了比你那套更贵的茶具,最好的茶叶。但是我泡出的茶,永远都是苦涩的。”
“我让人把整个别墅,都恢复成了你离开时的样子。书房里,摆满了你喜欢看的那些书。厨房里,换上了你惯用的那种砂锅。但是,这个房子,还是感觉空荡荡的。没有一丝人气。”
“我直到现在才明白,我赶走的,不是一个人。我赶走的,是这个房子的灵魂。我亲手把唯一能让这个地方变成‘家’的东西,给弄丢了。”
“我看到你现在的样子,很好。比跟我在一起时,要好得多。你的笑容,比我送你的任何一件珠宝,都要明亮。”
“我不会再打扰你了。只是想告诉你,我很后悔。”
“用我的余生,来后悔。”
信的最后,没有署名。
但我知道是他。
我关掉手机,走到阳台上。夜色如水,城市的灯火在远处闪烁,像一片温暖的星海。晚风吹来,带着茉莉花的香气。
年糕跳上茶几,用头蹭了蹭我的手。我摸了摸它柔软的毛,它舒服地发出了咕噜声。
我没有回复那条私信。
因为,他的后悔,与我无关了。
我的人生,早已翻开了新的一页。这一页里,有阳光,有花香,有猫咪的陪伴,有属于我自己的、踏实而丰盈的快乐。
这就够了。
来源:虾仁爱吃菜1k6e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