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照不存在”?律师直言女性无需自证,法律撑腰破维权困局!

B站影视 内地电影 2025-03-29 20:36 1

摘要:近日,一则“世界上根本不存在隐私照”的律师观点引发舆论震荡。河南豫视频联合新晚报报道中,律师强调女性遭遇隐私泄露争议时,应拒绝陷入“自证陷阱”——“永远不要自证,要让对方拿出证据”。这一论断直指社会对隐私权的认知偏差与维权困境,背后折射的不仅是法律逻辑的回归,

近日,一则“世界上根本不存在隐私照”的律师观点引发舆论震荡。河南豫视频联合新晚报报道中,律师强调女性遭遇隐私泄露争议时,应拒绝陷入“自证陷阱”——“永远不要自证,要让对方拿出证据”。这一论断直指社会对隐私权的认知偏差与维权困境,背后折射的不仅是法律逻辑的回归,更是对女性权益保护的深层拷问。

隐私照的本质是个人对私密信息的绝对控制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隐私。换言之,当私密影像仅存于特定信任关系中时,其合法性受法律保护;但一旦被擅自公开或传播,无论拍摄时是否“自愿”,均构成对隐私权的侵犯。例如,山东东营一男子分手后散布前女友私密照,即便照片为恋爱期间自愿拍摄,仍因侵犯隐私被行政拘留。法律的核心在于“控制权归属”,而非影像本身的“道德属性”。

所谓“自证陷阱”,实为对受害者维权逻辑的颠倒。现实中,女性常被质问“为何拍下隐私照”,甚至被要求证明自己“无过错”,这种归咎受害者的思维加剧了维权阻力。上海某法院2023年审理的一起案件中,男方分手后曝光前女友私密照,法院未纠结于拍摄初衷,而是直接认定传播行为侵权,判决道歉并赔偿5万元。律师指出,依据《民法典》,隐私权侵害的举证责任在于侵权方,受害者只需证明损害事实存在。例如,无锡马拉松事件中,拍摄者虽无意侵犯他人肖像权,但因视频传播导致当事人被误认,仍可能承担消除影响的责任。法律的天平始终向受害者倾斜,女性无需为“自证清白”消耗精力。

维权路径的清晰化,为女性打破沉默提供底气。一方面,民事层面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如天津宝坻区法院案例所示,小美擅自发布他人裸照导致社会评价降低,被判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另一方面,刑事追责剑指恶性行为。广东一男子因传播前任隐私视频造成恶劣影响,被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刑一年半。更关键的是,《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禁止分手后纠缠骚扰、泄露隐私,女性可直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形成“民事+刑事+行政”三重防护网。

然而,法律利剑需与社会认知同步进化。石家庄民宿偷拍事件中,博主揭露摄像头反遭经营者围堵,折射出公众对隐私权的漠视;而无锡马拉松拍摄者的“隐藏视频”举动,虽体现责任意识,却也暴露公共场所隐私保护的模糊地带。律师呼吁,个体在“记录生活”时需兼顾他人权益——模糊面部信息、避免聚焦拍摄,方能平衡表达自由与隐私边界。

“隐私照不存在”的呐喊,绝非否认私密影像的价值,而是重构社会对隐私权的理解:它不应成为道德审判的工具,更不是女性自证清白的枷锁。当法律斩断“受害者有罪论”的荆棘,女性方能走出自证困局,真正掌握对身体与尊严的话语权。

来源:长浅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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