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谁能想到,骑电动车接孩子放学,竟会遭遇“飞来横祸”?繁昌区某小区业主陈某就经历了这样一场意外——他被小区内某楼栋外墙脱落的水泥块砸晕,导致多处骨折。那么,赔偿责任应当由谁承担?记者从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审结了这样一起因外墙脱落砸伤人而引发的责任纠纷
谁能想到,骑电动车接孩子放学,竟会遭遇“飞来横祸”?繁昌区某小区业主陈某就经历了这样一场意外——他被小区内某楼栋外墙脱落的水泥块砸晕,导致多处骨折。那么,赔偿责任应当由谁承担?记者从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审结了这样一起因外墙脱落砸伤人而引发的责任纠纷,经过承办法官反复释法明理,最终业主和物业签署了调解协议,物业公司同意赔偿业主陈某3万余元。
事情发生在2024年4月的一个下午,陈某像往常一样,从所住楼栋的地下储藏室门口推出电动车,准备去接儿子放学。然而,突然一声,一块外墙脱落的水泥块从天而降,直接砸中了他的头部!陈某当场晕倒,不省人事。小区居民发现后立即报警,并联系了陈某家属,将其紧急送往医院救治,共住院17天。经诊断,陈某多处骨折,经过手术治疗,尚遗留左肩关节和左肘关节活动受限等问题。
事故发生后,陈某找小区物业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却始终未能达成一致,遂将物业公司诉至繁昌区人民法院。
庭审中,承办法官就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高空坠物损害赔偿责任纠纷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认真、详细的讲解,并结合庭审查明的案件事实,向双方当事人反复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明。
法官指出,高空坠物案件适用过错推定原则,除非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物业公司对公共区域应尽到充分管理维护义务,判断标准在于措施是否足以有效防止损害发生,若管理维护措施未达防止损害标准,即使已采取部分措施仍需担责。
法官趁热打铁,与被告物业公司法人电话沟通,积极协调各方诉求。经过长达2个多小时的“面对面”与“背对背”调解,双方对陈某的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署了调解协议,物业公司分两期赔偿陈某3万余元。
这场“天降横祸”虽已平息,但也给小区管理和业主安全敲响了警钟。外墙脱落、高空坠物并非小事,物业公司应加强巡查和维护,业主们也要提高警惕,在小区活动时,应仔细观察周围环境,远离警戒线或警示标识区域,避免遭遇不必要的危险。
(
芜湖综合广播
来源:灾源使者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