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张北县人民法院通过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运输合同纠纷,经过办案法官用心用情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本报讯 (席世娇)近日,张北县人民法院通过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运输合同纠纷,经过办案法官用心用情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5月7日,杨某与郑某通过第三方货运平台达成口头货物运输协议,约定由郑某为杨某将一车活牛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运输至张北县庙滩村,郑某要保证所有牛在运输中存活。5月8日凌晨,郑某将26头牛运到了张北县庙滩村,杨某在卸牛时发现有3头牛已经死亡,另有一头牛处于濒死状态,当即将这一情况告知郑某,并当场协商赔偿事宜。双方对赔偿数额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杨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被告郑某对原告杨某起诉的事实没有异议,但对于原告的损失持不同意见,且不同意调解。因死亡的牛已被处置,无法通过司法鉴定来确定损失,案件调解一时陷入僵局。
鉴于这种情况,办案团队经过认真研究评估,认为调解依然是解决双方矛盾的最好方式。随后,办案法官本着定分止争的目标,秉持“如我在诉”理念,站在当事人的立场寻找化解矛盾纠纷的最佳出路,对矛盾双方耐心劝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客观冷静看待问题,共同寻找解决纠纷的路径。
最终,经过办案人员的不懈努力和释法引导,双方当事人逐步打开了“心结”,最终以郑某赔偿杨某1.3万元达成和解,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来源:新浪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