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通报称,该校教师刘某某因与学生的“不文明聊天记录”在网络传播,经调查核实,其行为严重违反校规校纪和教师职业道德,已于8月28日被辞退。学校为此表达了自责与歉意。
2025年8月30日,山东省蓬莱第二中学的一则通报在网络上引发不小波澜。
通报称,该校教师刘某某因与学生的“不文明聊天记录”在网络传播,经调查核实,其行为严重违反校规校纪和教师职业道德,已于8月28日被辞退。学校为此表达了自责与歉意。
学校在事件查实后的处理速度确实不慢,但这份“辞退”决定,总让人觉得少了点什么。
辞退和开除,别看只差两个字,性质可完全不同。教育部2018年发布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里写得很清楚,对违反师德的教师,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辞退只是解除聘用合同,不算处分,不会进入人事档案。
这意味着,刘某某即便离开这所学校,只要教师资格还在,换个民办学校或者教育机构,照样能拿起教鞭。
如此看来,这样的处理方式,更像是给涉事教师留了条“后路”。
从网传的聊天记录来看,事情恐怕不止“不文明聊天”这么简单,刘某某疑似已与高中女生发生性关系。他本身是已婚人士,这样的关系显然不正当。
《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里明确规定,教师要坚持言行雅正,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猥亵、性骚扰行为。很显然,刘某某的行为已经踩了红线。
就算退一步讲,假设刘某某是单身,和学生发生亲密关系也绝不被允许。2
021年发布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早就写明,学校要制止教职工与学生发生恋爱关系、性关系。这也就是说,哪怕只是“谈恋爱”,教师也得承担违反师德的责任。
我国法律规定,与未满14周岁女性发生性关系,无论对方是否自愿,都构成强奸罪。
涉事女生是高中生,通常已年满14周岁,但这并不代表刘某某就一定没事。
2020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了“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如果女生年龄在14到16周岁之间,刘某某作为教师,属于对其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即便女生自愿发生性关系,他也能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话,刑期还会更长。
要是女生已经年满16周岁,也不能掉以轻心。
得调查刘某某在交往过程中,有没有违背女生意愿,有没有性骚扰、猥亵等行为。毕竟,要查清事实,才能避免他利用教师身份非法发展与学生的亲密关系。
2023年有一所中学,一位教师和未成年女学生有不正当关系,学校一开始也是辞退了事。后来舆论关注多了,警方介入调查,发现他涉嫌性侵,最终不仅被开除、撤销教师资格,还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这案子就说明,对这类事件的处理,绝不能浅尝辄止。
对于蓬莱第二中学这起事件,学校方面,不该只停留在辞退。应该给予开除处分,同时报请上级教育部门撤销刘某某的教师资格,从根源上杜绝他再进入教育行业的可能。
司法层面,必须报警让警方介入,把所有细节查清楚,该负刑事责任的,绝不能姑息。
毫无疑问,这样做的目的,不仅仅是处理一个刘某某。
更重要的是,通过严肃处理,明确师生之间的交往边界,让所有教师都清楚,中小学里绝没有师生恋和不正当关系的空间。
这既是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也是对教育行业风气的维护。毕竟,教师这个职业,承载着太多家庭的信任和期待,容不得半点亵渎。
来源:萌萌思密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