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2025年全国两会召开期间,应急管理部官方微信、微博开设《代表委员话应急科普》栏目,邀请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为应急科普宣传代言。
讷河市融媒体中心
全国人大代表 张春生:
共筑安全防线
实现共治共享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举报身边的
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对自己负责
也对他人负责
案例一:举报查处瞒报事故
2024年8月,江西省吉安市应急管理局接群众举报,反映峡江县某铁矿公司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未依法上报。经查,该企业于2024年7月发生冒顶片帮事故,造成1人死亡,且该企业未向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举报属实。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瞒报事故行为,按照《吉安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吉安市应急管理局奖励举报人3万元。
案例二:举报查处无证特种作业
2024年3月,上海市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本市多家工贸企业存在无证特种作业情形。经查,有六家工贸企业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作业的行为,举报属实。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的相关规定,属于重大事故隐患。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由相关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有关企业予以处罚。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按照《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规定,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奖励举报人1.9万元。
案例三:举报查处违规高处作业
2024年1月,山东省烟台市应急管理局黄渤海新区分局接群众举报,反映某商场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和安全绳进行登高作业。经查,作业人员在距离坠落基准面高度约为2.3米处进行卷帘门线路检修,属于高处作业,该商场未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安全带),举报属实。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烟台市应急管理局黄渤海新区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烟台黄渤海新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规定,烟台市应急管理局黄渤海新区分局于2024年3月奖励举报人5000元。
安全生产,关乎你我
让我们一起
筑牢安全生产“人民防线”
张春生 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 中国石化金陵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
安全生产,关乎你我,人人有责!
在工作生活中发现
重大事故隐患、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瞒报谎报事故的
请及时拨打12350举报热线
或通过“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
微信小程序等进行举报
一经核查属实
相关部门将依法查处并给予举报人奖励
让我们当好安全吹哨人
共筑安全防线,实现共治共享!
发现重大事故隐患
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第一时间举报
↓↓↓
举报方式
01 微信举报
方法一
扫描下方“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二维码,点击【一键登录】登记手机,点击【我要举报】阅读举报须知后进入信息填写页面,即可填写举报内容,在【个人中心】可以查看举报记录和受理情况。方法二
关注“应急管理部”微信公众号,通过底部菜单栏【服务】选择【安全生产举报】,进入举报平台。方法三
登录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系统。网址:
https://dctjfx.mem.gov.cn/aqscjb#/#/02 电话举报
方法一
全国统一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
12350
方法二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在政府网站公布了2个矿山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分别是:
010-64463182
010-6446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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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美丽讷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