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江西新闻客户端讯(江西日报全媒体记者朱雪军通讯员韩茵 陈慧英)崇仁县人民检察院认真履职,依法办案,贯彻落实“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做好案件调解工作。2024年11月13日上午,该院对杨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进行不起诉公开宣告送达。在活动现场,杨某某自愿发表悔
不起诉公开宣告送达。摄影丨通讯员姚卫东
江西新闻客户端讯(江西日报全媒体记者朱雪军 通讯员韩茵 陈慧英)崇仁县人民检察院认真履职,依法办案,贯彻落实“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做好案件调解工作。2024年11月13日上午,该院对杨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进行不起诉公开宣告送达。在活动现场,杨某某自愿发表悔过书,向在场居民表达了真诚的悔意:“因为法律意识淡薄,为了3吨水的事,惹了一场大祸。现在悔断了肠,从中得到了一次深刻的教训,邻里之间要遵纪守法,以和为贵”。
该案被不起诉人杨某某与被害人朱某某是邻居,2023年10月18日13时许,杨某某与朱某某因安装水表一事发生激烈争吵。一气之下,杨某某用铁铲击打被害人朱某某胸口,致其右侧第四、五根肋骨前肋完全性骨折。
该院受理案件后,认为杨某某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本案系因邻里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且杨某某年满70周岁,再犯可能性较小,所以积极促成双方调解。杨某某赔偿了被害人朱某某损失人民币4.4万元,并表达了深刻的悔意,取得了朱某某的谅解。该院依法对杨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办案检察官与社区干部现场调解。摄影丨通讯员姚卫东
为进一步化解邻里矛盾,修复邻里关系,做到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的有机统一,该院结合所办案件,“送法进社区”进行法治教育,承办检察官在两人所属城北社区公开宣告送达不起诉书。
公开宣告会上,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背景和事实经过,对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进行了充分阐述,对被不起诉人的行为进行了训诫。杨某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当场表示以后要认真学法守法,理智处理好邻里关系,做守法好村民。
城北社区负责人说:“近年来,社区邻里纠纷案件增多,此次检察官通过身边的案例释法说理,起到了很好的法治教育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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