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法院执行工作中的预交叉执行的意义在于变被动为主动,按照“一案一情况”原则,分批、从简到难推动终本案件退出终本库,全力实现执行难题的有效破解。
法院执行工作中的预交叉执行的意义在于变被动为主动,按照“一案一情况”原则,分批、从简到难推动终本案件退出终本库,全力实现执行难题的有效破解。
近期,鄂托克旗人民法院通过预交叉执行方式与“执行联动”机制,成功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01
案情介绍
2017年5月8日,吴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邬某借款40000元。邬某多次催要未果,遂将吴某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审理并以判决结案。判决生效后,吴某下落不明,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邬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吴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对其财产进行线上、线下双向查控,均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执行法官通过公安机关布控措施,仍未找到被执行人,该案只能以终本方式结案。
02
案情解析
案件终本后,执行法官并未放弃查找被执行人行踪。直到近期,法院对预交叉执行案件开展排查工作,同步与公安机关进行执行联动,成功获取了被执行人吴某的联系方式并与其取得联系。
“吴某,我是鄂托克旗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终于联系到你了。你与邬某的4万元借款合同案,判决生效后你一直未履行,现在法院正式向你发出传票,若仍拒不履行,你不仅会被限制高消费,还可能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影响你的信用。”
“法官,我真不是故意赖账!只是现在手头确实没那么多钱,能不能给点时间,让我分期还这笔钱?”
“你的请求我们已经跟申请执行人邬某沟通过了,邬某同意协商。你尽快给还款方案,不能再像之前那样失联拖延。”
“谢谢法官!我马上给还款方案,绝不失联!”
最终,经过执行法官耐心沟通和劝解,被执行人吴某还清了全部案款,申请执行人邬某到法院办理了结案手续,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下一步,鄂托克旗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预交叉执行和执行联动相结合的作用,加大执行力度,提升执行质效,始终保持对被执行人的高压态势,全力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闫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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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阿米娜
审核丨贾丹丹
终审丨哈斯巴雅尔
制作丨刘 辰
双语普法栏目①⑥①丨债务人为逃避债务,将财物赠与他人,怎么办?
来源:鄂托克旗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