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殡葬领域广告活动的提醒告诫函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03-28 20:06 2

摘要:一、殡葬类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不得发布以推销墓地为名,宣传高收益、高回报,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或保收益、吸收公众资金的违法广告。

为尊重中华传统文化,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规范殡葬领域广告活动,有效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提醒告诫如下:

一、殡葬类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不得发布以推销墓地为名,宣传高收益、高回报,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或保收益、吸收公众资金的违法广告。

二、殡葬类广告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

三、殡葬类广告不得将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业广告,损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

四、殡葬类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不得含有宣扬过度消费、攀比之风等不良风气的内容;不得含有蹭节日热度、挑战道德底线、传播恶俗烂梗等内容;不得出现有悖于“理性追思、文明祭扫”的内容,要弘扬文明向上的祭扫新风尚。

五、殡葬类广告不得含有迷信内容。发布殡葬服务、殡葬设备、殡葬用品等广告时不得在广告中宣扬如“阴阳算命”“逆天改命”“风水勘测、庇佑子孙”“皇家风水、稀世宝地”“风水宝地”“转运符”等涉及迷信的内容。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承接殡葬领域广告业务,应依法依规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对内容;对内容不符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经营者不得提供设计、制作、代理服务,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

殡葬领域各相关广告经营主体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依规发布殡葬类广告。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广大市民如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发现违法广告线索,可拨打12315电话进行投诉举报。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共同维护良好的广告宣传秩序,营造社会文明新风尚。

初审:以 娜

复审:高晨玲

终审:赵瑞清

本期编辑:赵慧茹

来源:包头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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