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尘埃落地,中石油老总王宜林的事情终于了结,在鄂尔多斯中院被一审判决13年有期徒刑。
尘埃落地,中石油老总王宜林的事情终于了结,在鄂尔多斯中院被一审判决13年有期徒刑。
王宜林身上有两个让人意想不到:
第一个意想不到,他能力这么强的人,竟然被政治骗子玩得团团转。
2011年到2015年,王宜林经历两次重要提拔,一次是到中海洋当老总,一次是到中石油当老总。
每次提拔前他都找一个叫周显明的人打听消息,周显明一口咬定从大领导那里得到确切消息——提拔之事板上钉钉。
巧合的是,每次都让周显明言中。
王宜林那叫一个激动,把周显明奉为神明,视若知己,经常带着参加各种饭局。
后来发现,这个周显明不过是个政治骗子。
如此有能力的人,被一个骗子给忽悠瘸了,实在不可思议。
第二个意想不到,王宜林并没有传说中的那么贪得无厌。
落马后,传言王宜林贪了900个亿,这个数字确实有些夸张,然而作为中石油老总,人们总觉得他贪多少都不奇怪。
经过审核调查,法院认定王宜林非法收受财物折合3501万余元,离亿元大关还早着呢。
贪了3500万,获刑13年,对王宜林来说算是比较划算的。
昨天文章(奇怪的人性!)中提到,2014年重庆市永川区招投标办主任戴兵收了1060.9万元,结果被判无期徒刑。
还有众所周知的江西万年县委书记毛奇,收了1150万元,被判10年6个月。
这些人的判决结果摆在一起会发现,好像刑期与贪腐金额之间没有必然关系,刑期长短与钱数好像不成比例关系,那么其中尺度到底该如何把握呢?
贪腐钱数多寡并非量刑唯一因素,其他还有些因素也非常重要,比如有无主动投案情节,有无重大立功表现,非法收入追缴情况,以及社会影响等等。
像那个毛奇,虽然只有区区1000万,但社会影响实在恶劣,只能就高不就低,判的狠一点,重一点。
王宜林之所以判的比较轻,法院给出的解释是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
吃进去多少就吐出来多少,关键时刻还得靠钱来解决问题。
一直以来有种观点,认为应该乱世用重典,对腐败分子处以极刑,让他们人头落地才会有所收敛。
这种招数管不管用,朱元璋已经给出答案,众所周知他用“剥皮楦草”的手段严惩贪腐官员,力求做到海晏河清,天下无贪。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剥皮楦草”终告失败。
惩罚只是事后补救措施,不能从源头上、初始处解决问题。
甚至当惩罚过多过重时,就会反过来丧失其权威性。
有的地方处分人,一处分一大片,没挨处分的倒成了稀有动物,这时处分就成了笑话,就没人当回事了。
解决问题的办法有很多,千条万条,关键一条是权力不能过度集中,一定要有制衡。
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
惩罚需要合适的尺度,权力集中也需要合适的尺度。
凡事有度,过则为灾。
来源:燕梳楼头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