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功奖励金的三个不一样

B站影视 内地电影 2025-03-28 18:31 1

摘要:一个老兵说,当地的规定荣立三等功可以发钱,3000元。一个说,当地的标准没有这么高,只有2000元。还有一个说,当地的标准是1500左右。

立功受奖之后,除了部队要按照相关标准发放奖励金外,地方也要根据《立功受奖军人家庭送喜报工作办法》送喜报和发奖励金。

文|剑客兰山

前段时间,老单位几个老兵在一起交流,无意中说起了立功奖励金这个事情。

一个老兵说,当地的规定荣立三等功可以发钱,3000元。一个说,当地的标准没有这么高,只有2000元。还有一个说,当地的标准是1500左右。

只有一个老兵很是懵,也觉得有些失望,说这立功是必须有奖励金吗?我们当地说没有奖励金,自然也就没有人可以拿这个奖励金,“这东西,是必须落实还是可有可有?我们当地不发奖励金算不算违法违规呢?”

这个老兵说的是现实。据了解,对于立功受奖发放奖励金的政策,全国并没有统一的规定。

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联合印发了《立功受奖军人家庭送喜报工作办法》中,对立功受奖待遇上也有明确:各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落实立功受奖军人家庭有关待遇。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在八一或者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当年度立功受奖军人家庭。建立荣获一等功及以上奖励立功受奖军人家庭走访慰问联系制度,掌握家庭成员情况,确定联系人,及时帮助解决困难。

这里面,并没有说要发立功奖励金这个事。国家对是否发放立功奖励金,以及相关标准,目前仍没有做出统一限定。

据了解,现在对于奖励金这个事情,各地的做法有三种:一是发放奖励金,二是不发奖励金发慰问品;三是什么都没有。

所以一个武装部队工作人员在谈起这个事情的时候,说了一句立功奖励金,其实和大家想象的不一样。

其实不光是发不发和大家想象的不一样,还有很多地方认识和现实之间有差距。

第一:标准不一样。各省市有自己的标准,没有统一。有的地方高,有的地方低。

比如宜昌县明确,嘉奖500元,三等功2000元,二等功1万元,一等功3万元。(一)荣获八一勋章、荣誉称号的,奖励30000元。

《兴仁市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奖励办法》的标准就和宜昌县有所不同:荣获一等功的,奖励10000元;荣获二等功的,奖励5000元;荣获三等功的,奖励1000元;(五)被评为“四有”优秀军官、优秀士兵(优秀士官)的,奖励500元。

不光是省与省之间不一样,就连一个市里的县区在标准上也不一样。而原因是,由各省市县区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条件好的,自然标准高。条件一般的,就只能量力而为了。这一点,请大家理解和了解,切莫进行攀比。奖励金无论数额多少,都是尊重和关爱。第二:发放主体不一样。通常情况下,我们都会认为,喜报送哪里,奖励金就是哪里发。实际上,这个也不一样。一般而言,各地送喜报都是以军人填写的地址为准。但是,发放奖励金的基本条件针对是的本地籍贯现役军人。也就是说,入伍时的户籍必须在本地。这样一来,现役军人家庭在其入伍后,如果户籍发生了变化,就容易造成尴尬。因此,战友们在填报地址时,要尽量填报自己入伍时的户籍所在地的住址。第三:项目不一样。比如某地现役军人立功奖励实施办法明确,现役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获得荣誉称号、荣立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及评为优秀士兵者,给予一定经济奖励。而更多的一些地方奖励范围更大,包括:授予“八一勋章”“红旗勋章”“红星勋章”的,授予战时荣誉称号(特级战斗英雄、一级战斗英雄、二级战斗英雄)的,授予平时荣誉称号、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荣誉称号的,荣获一等战功,荣获二等战功、一级表彰、一等功(平时奖励、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奖励)的,荣获三等战功、二级表彰、二等功(平时奖励、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奖励)的,荣获四等战功、三级表彰、三等功(平时奖励、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奖励)的。导致出现部分地区滞后的原因是,《军队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出台后,相关地方没有及时更新范围。
一些地方在执行中,因为对于军队荣勋荣誉表彰体系的不熟悉,认为《立功受奖军人家庭送喜报工作办法》里有什么我们就发什么,没有的就发。这也是为什么对于四有士兵的设置,各地不一致的原因。

这些问题的存在,根本原因还是在规定机制方面的不健全、不完善,以及在认识上、经济支持上等方面的不均衡导致的。类似的问题解决起来并不复杂。

一方面是政策层面的,如果可以结合新的功勋荣誉体系制定统一的荣誉金规范,这些问题也就可以解决了。另一方面,也需要各省市结合实际,及时对这些细节进行完善提升,更多更好惠及军人和家属,让这份尊崇既有名也有实,既好看也好用。

同时,战友们也要多一些理解和支持,不能一味攀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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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剑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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