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警方公布三类“两卡”犯罪典型手段

B站影视 港台电影 2025-03-28 16:26 1

摘要:近期,运城市公安机关针对“两卡”(银行卡、电话卡)犯罪开展专项行动,连续侦破多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刑事拘留、行政处罚了多名违法犯罪嫌疑人。为此,运城市公安局通过剖析典型案例,揭露“两卡”犯罪的常见作案手法,呼吁广大群众提高防范意识,不要因贪图小利而沦为

近期,运城市公安机关针对“两卡”(银行卡、电话卡)犯罪开展专项行动,连续侦破多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刑事拘留、行政处罚了多名违法犯罪嫌疑人。为此,运城市公安局通过剖析典型案例,揭露“两卡”犯罪的常见作案手法,呼吁广大群众提高防范意识,不要因贪图小利而沦为犯罪的帮凶。

为电诈“跑分”洗钱

两男子被刑拘

3月16日,新绛县公安局根据线索,锁定新绛县古交镇居民李某、张某涉嫌“跑分”洗钱。经调查,两人从2024年10月开始,明知是在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仍利用自己名下的银行卡,4次提取现金、转移涉诈资金。涉案流水达5万余元,二人非法获利3000元。目前,李某、张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示:“跑分”团伙通常会通过社交平台招募“卡农”,以“刷流水”“兼职返利”等幌子,诱骗他人提供银行卡。犯罪分子将诈骗所得的赃款拆分到多张银行卡上,再让“卡农”通过取现、转账等操作洗白资金。

轻信“刷流水办贷款”

一男子被处罚

3月12日,盐湖公安分局抓获涉 “两卡”违法嫌疑人任某。经调查,任某因急需贷款,轻信网络“客服”所说的“刷流水可获得低息贷款”骗局,向对方提供了自己的银行账户信息。其账户随后接收了1.5万元涉诈资金,任某按指示取现、转出,导致其名下一张银行卡涉及一起“电诈”案件。随后,任某因协助转移赃款,已被予以行政处罚。

民警提示:正规金融机构不会把“刷流水”作为放贷的前提条件。凡是要求提供银行卡、验证码,或者协助转账的“贷款渠道”,都是诈骗陷阱。市民应当通过银行等正规途径办理贷款,千万不要泄露个人信息。

出租账户“开网店”

女子沦为电诈帮凶

3月16日,新绛县公安局查处一起非法出借银行卡案件。本案中,违法行为人张某在某直播平台上看到“无货源网店赚佣金”的广告后,按照“客服”要求,提供个人信息开设网店,并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出租给陌生人用于转账,借此牟利。张某到案后,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现已被依法处罚。

民警提示:现阶段,不少诈骗团伙会以“跨境电商”“代运营”等名义,包装虚假项目,用高额佣金诱骗群众出租银行卡、社交账号,实际上是用于转移赃款,或者实施诈骗。参与者不仅会面临法律制裁,其账户一旦涉案,还可能被列入征信黑名单。

运城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两卡”犯罪呈现出产业化、网络化的趋势,部分群众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成为犯罪链条中的“工具人”。为此,公安机关将持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同时呼吁公众增强法律意识,不要因贪图蝇头小利而葬送个人前途。

新闻链接:“两卡”犯罪代价几何?

“两卡”是电信网络诈骗的核心工具。这使得受害人很难追回损失。根据《刑法》规定,非法出租、出售“两卡”,可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最高可处三年有期徒刑;若涉及洗钱,将按照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判七年。

来源 | 运城新闻网

来源:河东动态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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