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今年,是第34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我们今年税收宣传月的主题是“税收·法治·公平”,就是要以税收宣传月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守法治正道,扎实开展税收普法宣传,推动法治公平成为税收宣传的主旋律,积极引导各类经营主体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增强合规经营
人民网记者 寇雅楠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力接受人民网专访,就广大网友关心、关注的税务问题解答交流。
主持人:张局长您好,欢迎您做客人民网。第34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即将到来,请您为广大网友解读一下今年税收宣传月的主题?鄂尔多斯税务部门将开展哪些宣传活动?
张力:衷心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税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今年,是第34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我们今年税收宣传月的主题是“税收·法治·公平”,就是要以税收宣传月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守法治正道,扎实开展税收普法宣传,推动法治公平成为税收宣传的主旋律,积极引导各类经营主体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增强合规经营和风险防范意识,强化依法诚信纳税自觉,构建良好税法遵从环境,推进效能税务建设和税费征管“强基工程”,为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在第34个全国税收宣传月里,我们鄂尔多斯税务部门将围绕税收宣传月活动主题,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比如“引导合规经营”系列宣传活动、“合规经营 诚信纳税”正面典型宣传、涉税违法典型案件曝光及以案释法、高效便捷办税缴费宣传、青少年税收普法活动、税收服务高质量发展宣传等,热切欢迎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朋友们的关注和参与。
主持人:近年来,税务部门持续深化依法治税、以数治税、从严治税,我们鄂尔多斯税务部门在“三治”协同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上发挥了哪些税收职能作用?
张力:我们都知道,税收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着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鄂尔多斯市税务部门有效发挥和拓展提升税收职能作用,精准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
一是抓牢抓好税费主责主业,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严守不收“过头税费”的底线。全年共组织各项税费收入2236亿元,其中税收收入1631亿元,位居全区第一,完成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66亿元,税费收入与经济发展的协调性进一步增强。牵头举办“365”黄河“几字弯”毗邻城市群税务机关研讨活动,围绕绿色税费跨区协作等达成4项战略共识,区域税收协作更加紧密。
二是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建立“清单指引+精准推送+兜底服务+快速响应+风险防控”机制。运用大数据手段进行点对点推送,全面提高“政策找企业”的精准度和时效性,精准高效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为科技创新、制造业发展等提供了有力支持,赋能经济持续向好。
三是持续提升税费服务水平,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稳步推广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用票便利度。集成推出“零跑动”办税、重点项目“管家式”服务、农牧区云税费辅导、远程征纳互动等服务模式,为纳税人提供24小时智能答疑、工作日全天候精细辅导,持续完善税费服务诉求解决机制,“线上+线下”枫桥式办税联动发力,“好办事”更加便利,“办成事”更有效率。
主持人:说到服务创新,据了解,鄂尔多斯市办税服务厅正在向“智能办税”转型升级,升级后的办税服务厅是什么样的呢?
张力:随着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和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上线,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的方式发生了很多变化,线上申报比例常年在98%以上。转型升级后的办税服务厅将打造“前中后”职能区域布局,构建全程网上办、征纳互动办、自助便利办、线下进厅办等多元化办税服务体系,前台办理主要负责特殊业务办理,中台支撑网上办税和远程办理,后台进行数据分析,更好满足纳税人缴费人的办税缴费需求。
主持人:今年是税务部门第12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鄂尔多斯在便民服务方面还将推出哪些举措?请您为大家简要介绍一下。
张力:自2014年以来,鄂尔多斯税务部门连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2025年,还将通过服务提档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促进“暖城”企业发展。
一是征纳互动服务升级“办问协同”功能。解决传统电话咨询在沟通过程中操作类问题“讲不清楚”或“听不明白”的情况,将税费咨询热线和征纳互动服务有机融合,赋予热线坐席多渠道解决问题权限,实现税费咨询热线从“问办分离”向“办问协同”转变。
二是拓展“一件事”高效办应用场景。实现涉税专业机构开业“一件事”、企业不动产“登记/交易一件事”、信用修复“一件事”、外省纳税人跨省业务“一件事”和市内迁移“一件事”。
三是推出纳税服务信用预警服务。对产生失信行为的纳税人,通过精准推送、AI语音、短信方式发送失信提醒和信用修复操作指引,实现执法和信用修复信息双推送。
四是融合现有的诉求渠道。将日常走访、12366、12345、服务热线、征纳互动、“意见码上提”等诉求渠道数据进行融合,形成统一的诉求分析和解决机制,进一步提高诉求解决能力,助力打造效能税务。
主持人:前段时间,广大网友都特别关注房地产税费优惠政策,请您介绍一下房地产这一热点,鄂尔多斯有哪些税费优惠政策?
张力: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的公告》,两个公告均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
首先,加大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力度,积极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个人购买家庭(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由原来的90平方米以下提高到140平方米以下(包括140平米)。举例来说,原来购买130平米的房子价款100万,按1.5%的税率需缴纳契税1.5万元,自2024年12月1日起,新政策实施以后执行1%的契税优惠税率,只需要缴纳1万元,购房者少缴纳5000元契税,节省了购房成本。
其次,国家税务总局将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降低0.5个百分点,并明确各地可以结合本地区情况对实际执行的预征率进行调整;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将全区各类型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由原来的普通住宅1%、非普通住宅1.5%、其他类型房地产3%,统一调整为1%。这一调整考虑了当前房地产项目增值水平发生结构性分化的现状,有助于减轻房地产企业负担,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土地增值税的调节作用。
第三,明确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保持房地产企业税负稳定。全国执行统一的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对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税务局等八部门联合发布了《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对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建造销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标准住宅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政策明确为“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的单套住房为普通标准住宅,享受免征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
主持人:除以上提到的新出台的契税税收优惠政策和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政策调整之外,对于购房者来说,还可以享受哪些税费优惠政策?
张力:为继续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至2025年年底,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与此同时,个人购买住房印花税也是免征的。这些政策有助于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房地产市场的交易和流通。
主持人:除此之外,还有哪些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税费优惠政策,需要跟大家重点介绍一下呢?
张力: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对稳经济、提预期、强信心起到了重要作用,部分政策的覆盖面广,涉及民生。
在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方面:对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以上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在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方面:为解决百姓就业难问题,鼓励百姓创业,国家出台了多项关于重点群体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于重点群体创业进行税费扣减、对吸纳重点就业人群就业的企业实行税收减免。重点群体创业按照每户每年20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内蒙古按照授权上限“顶格”执行,按每户每年24000元限额扣减。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的企业,按实际招用人数每年每人6000元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最高可上浮30%,内蒙古按照授权上限“顶格”执行,扣减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此项优惠政策延续到2027年年底,此项优惠政策延续到2027年年底,纳税人在2027年12月31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未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主持人:鄂尔多斯税务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方便纳税人享受以上优惠政策?
张力:我们通过“点、线、面”三维联动,确保纳税人及时享受税费优惠政策红利。
一是“点”上发力、提升窗口服务效能。以服务窗口为基点,依托不动产登记办税“一窗受理”工作模式,进一步优化线下窗口设置和线上操作流程,为购房群众提供缴税、办证“一件事一次办”的“一站式”服务,并根据纳税人需求增设服务窗口、延长办税时间。
二是“线”上贯通、优化资料提供方式。以信息共享为连接线,持续加大部门协作信息共享工作力度,利用共享信息开展数据预填,减轻纳税人资料提供负担和填报负担。对于不具备信息共享条件且纳税人不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纳税人可以按照现行规定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
三是“面”上覆盖、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以立体宣传网络形成政策普及面,通过办税服务厅纳税辅导岗专人、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专线、多媒体云端互动等为纳税人提供专业的政策内容解读和办税流程咨询服务,快速响应纳税人关切,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快享。
来源:金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