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00809 证券简称:山西汾酒 公告编号:临2025-023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要进行换届选举。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5年9月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名袁清茂先生、武跃飞先生、李振寰先生、刘卫华先生、王彦先生、马文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周培玉先生、李临春先生、樊燕萍女士、贺祯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周培玉先生、李临春先生、樊燕萍女士、贺祯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职责。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4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袁清茂:中国共产党山西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会计师,1990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太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总公司总经理;山西省供销社财务处处长,山西兴合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山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成员、副主任;山西省交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兼总会计师;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清茂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武跃飞:中共党员,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毕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1990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吕梁市离石市(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石楼县县长,柳林县县长,汾阳市委书记,朔州市副市长,朔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现任汾酒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汾酒股份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武跃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振寰: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正高级会计师,高级政工师,1991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山西省土产日用杂品公司副科长、科长,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格盟国际有限公司高级经理、董事、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山西国际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工会主席,现任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专职副书记、副董事长,汾酒股份公司党委专职副书记、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振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卫华: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1993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公司人事劳资部副科长、人事部副部长、人事部部长并主持组织部工作,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董秘办)主任(兼)、综合管理部部长(兼),汾酒集团董事长助理,汾酒销售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经理,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现任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卫华先生持有公司A股普通股1,400股,除在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彦:持有首都经贸大学财政财会系经济学学士学位及国立南澳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一九九四年加入华润集团,曾任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并先后担任华润石化集团董事、财务总监,华润燃气集团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华润创业有限公司董事及总裁,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华润创业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马文杰:马文杰先生持有香港大学国际关系学专业硕士学位,并拥有特许金融分析师和香港注册会计师资格。2007年于香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任职,2010年加入华润集团,曾在华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任专业总监、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华润创业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文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华润创业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培玉: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商务策划师,战略管理与企业创新专家,曾任中国企业报社记者部、新闻部主任,新闻周刊主编,人事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策划创新人才测评办公室主任,中国煤炭工业杂志社首任主编,大同煤业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大学客座教授;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出版专著《企业战略策划》《企业长青的八大关系》《透视企业创新成败》《超越时空的孙子思想》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培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临春:大学学历,专长市场营销、品牌策划,曾任轻工部武汉设计院项目负责人、娃哈哈集团销售分公司总经理、浙江省企业培训师协会副会长、奥吉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伊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临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樊燕萍: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曾任太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硕士生导师、会计系主任;现任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智能管理会计研究院学术院长;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山西省审计学会副会长;山西省会计学会资源与环境会计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太原市会计学会理事;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樊燕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贺祯: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山西四建集团总会计师;山西建投集团副总会计师,投资管理部部长;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精益办主任,山煤煤业总会计师;山煤国际副总经理;山西焦煤党校、焦煤大学副校长,精益化学院院长;山西焦煤集团精益化部部长;现任山西省会计学会副会长;山西财大会计学硕士学位评审专家;工商管理硕士校外指导老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贺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809 证券简称:山西汾酒 公告编号:临2025-024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大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9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9日
至2025年9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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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请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于2025年8月29日、2025年9月4日披露的临时公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3、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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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可是复印件)。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信函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名称或姓名、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营业执照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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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场会议入场时间:现场会议入场时间为2025年9月19日9:00至9:25。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持相关股东登记资料进行现场审核后方可入场。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 弛 李鹏飞
联系电话:0358-7329809
传真:0358-7329321
邮箱:sxfj@fenjiu.com.cn
邮编:032205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审核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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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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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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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09 证券简称:山西汾酒 公告编号:临2025-022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9月3日以传阅会签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临2025-023公告)
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应进行换届选举。
会议同意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袁清茂、武跃飞、李振寰、刘卫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会议同意华创鑫睿(香港)有限公司提名王彦、马文杰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临2025-023公告)
会议同意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周培玉、李临春、樊燕萍、贺祯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25-024公告)
会议决定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4日
来源:新浪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