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衡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利用网络平台诽谤他人案件,衡阳县女子贺某会犯诽谤罪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并公开赔礼道歉。衡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8月,被告人贺某会利用网络诋毁他人被衡阳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因而认识当时协助办案的衡阳县公安局关市派出所驻马
近日,衡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利用网络平台诽谤他人案件,衡阳县女子贺某会犯诽谤罪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并公开赔礼道歉。衡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8月,被告人贺某会利用网络诋毁他人被衡阳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因而认识当时协助办案的衡阳县公安局关市派出所驻马安村辅警刘某春。后贺某会常因生活琐事与丈夫刘某飞争吵,遂对其心生不满。为报复、栽赃其丈夫刘某飞,自2022年8月起至2025年1月,贺某会多次使用自己及其丈夫刘某飞的抖音账号、微信账号在内的多个账号,以其丈夫刘某飞的名义,发布侮辱、诽谤辅警刘某春的视频及言论,并联系网友炒热度、煽动网暴,在网络平台传播造谣,扰乱网络秩序,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影响辅警刘某春及其家人的正常工作生活。2025年8月,衡阳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贺某会犯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贺某会、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刘某飞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十日内在县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温馨提醒: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轻则承担民事责任,重则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无论是发布信息、转发评论,都应核实内容真实性,尊重他人隐私与名誉。若遭遇网络诽谤,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权,保留证据并及时寻求司法帮助。让我们共同守护清朗网络空间,对谣言诽谤说“不”!三审:罗爱君
二审:黄韬编校:谭婷 阳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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