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王扁,其通过与明星王源类似的装束和扮相,然后双手持烟盒伴随“左手右手一个慢动作”的经典配乐进行舞动,十分的魔性。那王扁如此模仿明星王源,是否会构成侵权呢?
近日,一网名叫做“王扁”的短视频创作者异军突起,其直播间动辄就是上万人,十分火爆。
王扁,其通过与明星王源类似的装束和扮相,然后双手持烟盒伴随“左手右手一个慢动作”的经典配乐进行舞动,十分的魔性。那王扁如此模仿明星王源,是否会构成侵权呢?
根据《民法典》九百九十条、九百九十一条及九百九十五条的规定,我们作为民事主体,都享有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且我们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如有人侵害我们的人格权,我们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王扁模范王源是否会构成侵权?焦点问题就是王扁的模范是否具有侮辱、贬低和丑化王源的性质,以及是否会降低王源的社会评价?
个人认为,王扁的模范表演,明确指向王源且动作浮夸,具有侮辱、贬低和丑化王源的性质,王扁恶搞、玩梗的故意非常明显,会导致网友对王源的社会评价降低,所以构成对王源名誉权的侵权。
然后,这是一起与“四川芬达”模范歌手杨坤90%以上相似的事件。在四川芬达事件中,个人亦认为四川芬达的行为构成对杨坤的名誉权侵权。
最后,没有人是十全十美的,不应该因为明星有一技之长或者出众的容颜,而将明星捧得太高。也不应该因为明星有缺点,而将明星黑得太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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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酱最爱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