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03-27 16:20 1

摘要: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中办发〔2024〕69号),强化基层应急基础和力量,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措施。

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

能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琼办发〔2025〕7号

各市、县、自治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若干措施》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

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中办发〔2024〕69号),强化基层应急基础和力量,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措施。

一、提升基层应急管理组织指挥能力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在市县党委和政府组织领导下,乡镇(街道)(含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各类功能区,下同)和村(社区)依法依规开展巡查巡护、隐患排查、信息传递、先期处置、组织群众疏散撤离以及应急知识宣传普及等应急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应急管理的积极性。

(二)理顺应急管理体制。市县党委和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整合安全生产监管、消防、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有关职责,统一归口应急管理部门综合管理。乡镇(街道)明确专门工作力量,统筹强化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并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服务内容。

(三)健全应急指挥机制。完善市县、乡镇(街道)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下应急指挥机制,优化信息报送、会商研判、快速响应、预警和叫应、协调联动等工作机制,建成上下贯通、协调联动、覆盖乡镇(街道)的省市县三级应急指挥部体系。通过利旧、升级改造、搬迁、新建等方式加强市县应急指挥部“一厅三室”(应急指挥大厅、值班室、会商室、备勤室)建设,强化应急值守、视频会议、情景推演、指挥调度功能。逐步完善覆盖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应急指挥视频调度系统,满足“断路、断网、断电”等极端条件下的指挥需求。

(四)完善责任落实机制。市县党委和政府负责本地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指挥协调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应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工作承担领导责任。市县应急管理和消防救援部门负责牵头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地震及消防工作,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落实日常应急管理、地震及消防工作。按照责权一致、责能一致原则,在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中,明确应急管理及消防相关基本履职事项和以上级应急管理等部门为主负责、乡镇(街道)为辅配合的履职事项,并相应下沉工作力量和资源。

二、提高基层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五)提升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加密气象、水旱、海洋、森林和地质、地震等灾害的监测站点布设。构建省级统建,省、市县、乡镇三级共用的防灾减灾应急指挥系统和数据汇聚平台,提升风险综合研判能力。推动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尾矿库等重点企业接入实时在线监测预警系统,提升系统自动预警功能。畅通预警信息发布和传播渠道,实现预警信息直达到村(社区)。

(六)夯实自然灾害防治基础。常态化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数据动态更新,强化结果分析应用。绘制江河流域防洪风险图。实施“摩羯”台风、强降雨损毁的公共基础设施灾后重建工程,提升抗灾能力。实施海南省基层防汛防风应急管理能力提升工程,推动乡镇(街道)“七个有”(有组织体系、信息系统、应急预案、值班人员、抢险队伍、培训演练、应急物资)和村(社区)“六个有”(有信息员和先期处置队伍、避灾场所、应急物资、应急预案、大喇叭、警示牌)建设,推动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编制防汛防风“一张图”。

(七)做实隐患排查治理。市县全面摸排并掌握本地区重大安全风险,分行业、领域制定安全检查清单,定期对易发生安全事故、高风险的企业(场所)开展风险隐患排查。乡镇(街道)和村(社区)配合相关部门定期开展重点检查,做好日常巡查,突出“九小场所”、道路交通、商业航天、涉海涉渔、经营性自建房、燃气、低洼易涝点及城市地下空间、山塘水库、河岸易崩点、山洪和地质灾害危险区、地震灾害、森林火险区等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探索开展市场主体安全评价,建立乡镇街道火灾风险三色预警机制。

(八)严格开展执法检查。强化应急管理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协调联动,加强地震行政执法,推动监管和执法紧密衔接、协同高效。配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加强应急管理执法装备保障。强化“互联网+执法”,推动执法全过程上线入网。落实典型执法案例定期报告制度,坚持精准执法与指导服务相结合,提高执法质量。

(九)开展实战练兵。实施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应急管理“明白人”练兵计划(2025—2027年),市县每年开展专题培训或应急演练,累计培训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应急管理专兼职人员不少于10天,提升基层应急管理人员“三熟悉四会”(熟悉应急管理法律法规、风险灾害常识、应急救援知识,会排查隐患、接报信息、统计灾情、先期处置)能力。

(十)加强安全文化培育。全面梳理近年来台风、洪涝、森林火灾、地震、安全生产等各类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典型案例,编制《海南岛安全教育场馆分布地图》《超强台风海南公众防御指南》,开展科普读物、动漫游戏、短视频等公众教育产品的征集评选和推送。市县依托公共场所、学校、各类场馆等因地制宜建设小型安全教育科普馆或防灾减灾体验场所,常态化开展安全宣传和技能培训,提升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增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实战能力

(十一)提升航空应急救援能力。加大统筹组织力度,充分利用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发展资源条件,健全与省内外航空应急力量救援合作机制。提升航空应急救援综合保障能力,构建覆盖海南全岛及近岸海域的航空搜救、森林灭火、灾区通讯保障等航空应急救援体系。

(十二)强化专业救援力量建设。加大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洋浦基地的装备投入,提升危险化学品抢险救援专业能力。加快组建国家海上油气应急救援海南队。加强城镇燃气和防汛排涝应急处置力量建设,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十三)强化乡镇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结合当地资源禀赋,支持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建设微型应急救援站(点)。乡镇(街道)可以依托属地企业专职救援力量、志愿消防队、民兵、志愿服务组织等人员组建一支不少于20人的应急救援队,承担灾害事故先期处置等任务。

(十四)强化社会应急力量建设。将社会应急力量纳入全省应急力量体系建设统筹安排,积极为社会应急力量搭建任务对接、技能提升、资源保障、激励等平台,创造开展工作的有利条件。开展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指导社会应急力量健全应急值班备勤、训练演练、预案制定、人员管理等制度,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完善重特大灾害救援行动现场协调机制,为社会应急力量参加抢险救援行动提供信息咨询、报备统计、任务管理、装备物资补充等支持。

(十五)强化一体化管理和训练。省消防救援总队对基层应急救援力量进行体系化编组,指导市县建立值班备勤、应急响应、指挥调度、训练演练等制度,规范救援装备配备。推动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与基层应急救援力量、社会应急力量联训联演联战,提高抢险救援能力。

四、提升基层应急处置能力

(十六)完善应急预案。加快制修订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市县、乡镇(街道)结合当地灾害事故风险特点,编制并动态修订上下衔接的应急预案。村(社区)编制简明实用的应急预案,制作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明确处置流程各环节责任和措施。

(十七)加强预案演练。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每年至少组织1次以先期处置、转移避险、自救互救为重点内容的综合演练。沿海市县加强防汛、防台风、水域救援专项演练,中部市县加强地质灾害避险专项演练,森林高火险区域市县加强森林防灭火专项演练,地震高烈度地区加强地震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基层组织的应急处置能力。

(十八)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发布。落实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值守制度,履行好日常值守、信息传递、会商研判、应急响应和地震监测站点运维等职责。明确信息报告的主体、范围、内容、时限、流程和工作纪律,落实企业、学校、医院、村(社区)等基层单位及时报告信息的主体责任,加强多渠道多部门信息报告,强化信息互通共享,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发布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十九)开展先期处置。市县统筹推动应急避难场所和文体场馆、广场、公园等基础设施融合共建、综合利用,确保乡镇(街道)、村(社区)至少设置1个应急避难场所。强化预警响应联动,收到灾害预警信息或预判可能发生灾害事故时,及时组织人员转移和疏散;灾害事故发生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按照有关规定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实现救早救小救初期。

(二十)统筹做好灾后救助。健全省、市、县、乡、村五级灾害信息员队伍,完善灾情核查评估、灾害救助资金预拨和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联动等机制,做好灾情统计和救助工作。及时下拨救灾资金和物资,组织协调承保机构开展保险理赔,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协同做好救灾资金和物资发放、卫生防疫、抚恤补偿、心理抚慰以及恢复重建等工作。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灾害救助。

五、强化基层应急管理支撑保障能力

(二十一)促进应急管理专业人才发展。鼓励支持消防救援人员转岗到应急管理岗位任职。开展安全工程、防灾减灾系列职称评审,鼓励基层应急管理人员、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考取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等职业资格。

(二十二)保障资金投入。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将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经费纳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完善多元经费保障。将救援队伍和应急场所建设、应急装备物资配备、应急信息化、防震减灾项目等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完善基层防灾减灾、公共消防等基础设施。

(二十三)强化应急物资装备保障。通过新建、改扩建、租赁等方式,完成全省各级应急物资储备仓库的空间布局,2025年完成省应急物资储备中心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建立应急物资装备调配机制,原则上接到调拨指令后,首批应急物资市县级6小时内、省级8小时内运抵灾区。市县结合本地灾害特点合理规划应急物资储备种类、数量,加大发电机、油锯等常用应急救援设备装备实物储备,做好挖掘机、铲车、运输车、排涝设备等大型救援机械设备协议储备,储备满足本行政区域二级应急响应所需物资。在多灾易灾乡镇(街道)、村(社区)加大卫星电话、移动式储能站、小型发电机、水上救生设备、带动力排水泵、手持扩音器等应急物资装备储备。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家庭储备救生防护等必要应急物资装备。完善应急救援补偿制度,建立社会资源应急征用补偿机制。

(二十四)强化应急供电保障能力。持续推进应急指挥保供电能力建设,市县应急指挥部结合工作需要,配备应急储能装置或应急发电机,具备市电双电源接入的市县应急指挥部开展双电源改造和应急发电车接驳口改造,提高应急电力保障能力。

(二十五)强化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加强应急无线通信系统建设,推动无人机通信平台公网基站配备,开展卫星互联网在应急领域规模化应用试点,构建卫星互联网应急通信网络,强化应急通信保障演练,提升“断路、断网、断电”等极端状态下应急指挥通信保障能力。

六、强化组织实施

按照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要求,把基层应急能力建设与基层党的建设、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一体谋划、统筹推进。将应急管理工作岗位作为培养锻炼和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平台,在干部考察考核等工作中,注意了解有关领导干部履行灾害事故预防、应急准备、救援处置等职责情况。对在防范灾害事故、应急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玩忽职守造成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各市县原则上不制定配套文件。

来源:金融界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