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限地域!尤溪向全国征集城市logo,最高奖2万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03-27 15:21 1

摘要:通过征集具有创新性、代表性和影响力的城市形象Logo,打造尤溪品牌形象,推动尤溪文化、旅游、产业等多领域融合发展,为尤溪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尤溪县

一、征集内容

尤溪县城市形象Logo

二、征集时间

2025年4月1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止

三、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不限单位、团体、组织或个人

四、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中共尤溪县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尤溪县融媒体中心

五、征集目的

通过征集具有创新性、代表性和影响力的城市形象Logo,打造尤溪品牌形象,推动尤溪文化、旅游、产业等多领域融合发展,为尤溪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六、征集主题

聚焦尤溪作为“闽中千年古县、朱子诞育圣地”的独特定位,突出体现朱子理学文化传承创新,融合“理学之源、生态之美、闽心之魂”三大维度,结合建设“五区两县”,奋力打造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尤溪样板等要素,设计兼具历史厚重感与现代传播力的城市符号。

七、作品要求

1.创作要求:具有尤溪特色,富有创意和感染力,简洁易识别,具有视觉冲击力,是尤溪对外宣传的重要视觉符号。

2.格式要求:作品以JPG格式提交,提供尺幅为A4标准大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作品入围后提供矢量图形源文件(如AI、CDR、PSD格式文件)和所用到的字体,并附带5-6张简单设计应用展示图,便于宣传。

3.设计要求:作品应包含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不超过500字),包括设计的图样和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适合在各种载体和场景中制作应用。

投稿作品需自行保留源文件,以便入围后调用。

八、奖励标准

采用作品1件,奖励人民币2万元;其他2件入围作品各奖励人民币3000元(奖金为税前金额)。

九、作品评选

征集活动截止后,尤溪县委宣传部将邀请有关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初评、复评,最终评选出尤溪县城市形象Logo入围作品各3件,再从中产生采用作品1件(如无合适可采用作品,则空缺),最终结果将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十、征集方式

1.投稿作者请在“福建微尤溪”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下载《尤溪县城市形象Logo征集活动报名表》,填写并签名盖章后,以拍照或扫描成JPG或PDF格式,连同作品一起提交至指定投稿邮箱。

2.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来稿恕不退还,投稿者需自留原稿。

3.投稿作品发送至指定邮箱:yxxwxcb@126.com,邮件名称统一格式为“尤溪县城市形象Logo征集+应征者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朱女士,0598-6333592、19835726782。

十一、声明事项

1.应征作品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作品必须是投稿者的原创,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无抄袭仿冒等侵权行为,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能是已经投入市场销售的作品,并保证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任何权利,凡违反上述要求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由此引发的纠纷,其法律和民事责任均由应征者承担。

2.应征作品一经投稿并评选入围,则视为应征者同意主办单位拥有对应征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署名权、商标权),主办单位有权对应征作品进行修改、发表,有权要求应征者将被采用的作品按照主办方的要求修改完善,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

3.参与应征者作品在此次评审结果公布前不得将作品转让给第三方使用或参加其他类似大赛或活动、不得将参赛作品用于任何商业用途。如因应征作品的权利瑕疵或其内容虚假、非法、不正当,或任何其他不合理原因而产生的法律纠纷,或造成第三人损失的,与活动及活动组织者无关,应征者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4.若有内容相同的应征作品,以首先到达征集邮箱者为准。

5.投稿即自动视为同意本次征集活动所有条款,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活动期间,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与活动主办方联系(联系电话:0598-6333592)。

附件

附件1 《尤溪县城市形象Logo征集活动报名表》 ◀点击下载

附件2 尤溪县情简介 ◀点击下载

来源:尤溪县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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