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3年来,洱源县人民法院在环境资源案件办理进程中,不断创新机制、强化治理协作,共受理相关案件23件,审结19件,为洱海源头生态环境综合保护持续注入强劲法治动能。
近日,记者获悉,3年来,洱源县人民法院在环境资源案件办理进程中,不断创新机制、强化治理协作,共受理相关案件23件,审结19件,为洱海源头生态环境综合保护持续注入强劲法治动能。
为筑牢洱源高水平源头保护与高质量绿色发展的司法防线,2022年,洱源县人民法院在邓川人民法庭设立洱海源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对洱源、剑川、鹤庆、宾川4地的环境资源案件实施集中管辖,以 “最严法治”姿态守护一方生态净土。
2023年4月,云南建投某建设有限公司在宾鹤高速部分路段施工时,违规将挖掘的土石方倾倒于鹤庆县黄坪镇大沟箐河道。此举导致河道堵塞,雨季来临时,上游形成的堰塞湖溃坝引发泥石流,不仅淹没掩埋了附近农户何某三河道边的部分果园,还造成了水质污染、土壤质量下降、生物多样性减少、植被破坏等一系列严重生态环境问题。
案件审理中,尽管被告建设公司已对涉案土地进行平整,但尚未恢复至适宜种植的状态。依据法律规定,该公司需承担鉴定意见确定的各项修复费用及鉴定费用。
鉴于其在某保险公司投保的实际情况,该院最终判决由该保险公司赔付何某三46万余元。宣判后,各方均未上诉,一审判决生效。
在洱源县人民法院法官的持续跟踪督促下,涉案土地与溃坝区域已完成修复,农户已重新在这片土地上播种农作物。
针对此类既关乎农户权益又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案件,洱源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始终坚守损害担责与生态优先原则,通过统一裁判尺度、提升专业审判水平,不仅达成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目标,也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承诺落地生根。
此外,该院在刑事审判中始终秉持“严惩重罚”理念,3年来共审结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2件,涉及20人,涵盖非法捕捞水产品、盗伐滥伐林木等犯罪行为,形成了强大的法律震慑力。在民事和行政案件处理中,推行“调解优先”原则,调撤率高达45%,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与生态修复的双重良好成效。
为进一步提升生态保护效能,该院与检察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建立紧密协作机制,构建起多部门协同保护网络,推动证据互认、结果互信,有效遏制了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同时,创新推出巡回审理、跨域立案等便民举措,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从口号变为现实。针对案件中暴露的环保设施不完善、排污问题突出等情况,该院及时向相关部门报送线索或发送司法建议,有力加强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
在生态环境保护的前端环节,该院注重以文化浸润厚植生态保护根基。在弥苴河畔精心打造法治生态廊道,将其作为“行走的法治课堂”开展普法宣传,切实提升群众环保意识;深入挖掘牛街护林碑、凤羽乡规碑等本土生态文化资源,大力弘扬“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传统理念;通过司法裁判的示范引领,引导企业和群众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在全社会营造出共建共享生态文明的浓厚氛围。
记者 肖思宇 通讯员 李晓霞
来源:云南法制报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