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短短几小时内,“马拉松野鸳鸯”成为社交平台热词,网友对两人关系的猜测、对男选手身份的“扒皮”愈演愈烈,甚至出现“相关公司名誉董事长陈某某卷入桃色绯闻”的传言。
3月23日,无锡马拉松赛场上的一段视频引发了跑圈的热议。
一对男女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多次搭肩、牵手,并在冲刺阶段携手冲线的画面被拍摄并上传至网络。
短短几小时内,“马拉松野鸳鸯”成为社交平台热词,网友对两人关系的猜测、对男选手身份的“扒皮”愈演愈烈,甚至出现“相关公司名誉董事长陈某某卷入桃色绯闻”的传言。
事件发展
此事曝光后的当天晚上,相关公司官方企业号发布澄清声明,强调陈某某前几日均在广东履行公司公务,无锡3月23日马拉松比赛照片、视频中的男子与他没有任何关系。
第二天,事件的另一关键人物——视频拍摄者张某某公开道歉。他表示,自己已隐藏了相关视频,并解释称此举是为了保护视频中他人的信息,避免不实言论对他人造成伤害。他还表示,他并不喜欢评论区中乌烟瘴气的猜想和谣言,因此决定不再参与这场风波。
眼看着事情就要平息了,结果又有人扒出了疑似女子的订婚照,这下网友们可又热闹起来了。
有律师针对此事表示:拍摄者在公共场合拍摄并隐藏视频的行为本身并不构成侵权,但如果这些不实信息对他人名誉造成了损害,那么被造谣者有权索取道歉与赔偿。
伤害了谁?
这场风波,看似满足了公众的猎奇心理,实则构成了一个多方受损的“共输局面”。
第一,被误伤者的名誉权遭到侵害。 陈某某作为知名企业家,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被卷入绯闻,其个人形象与企业声誉受到直接冲击。
尽管后续澄清声明发布,但“吃瓜”标签一旦贴上,短期内难以彻底消除。
第二,当事人的隐私权被系统性侵犯。 无论两位的真实关系如何,两人作为普通公民,其赛场行为并不构成公共利益的必要披露范畴。
但在事件传播过程中,两人的跑步轨迹、装备信息乃至过往社交动态均被公开剖析,社交媒体上甚至出现“人肉搜索”苗头。
这种以“公众知情权”为名的隐私侵犯,实际上是将个体置于全民围观的显微镜下,剥夺其作为公民的基本尊严。
第三,马拉松运动的公共价值遭到消解。本应聚焦于体育精神、城市文化或赛事服务的公共讨论,被娱乐化叙事全面占据。
当网友热衷于分析牵手动作的“情感浓度”时,赛事本身对全民健身的推动、对城市品牌的提升等核心价值反而成为背景板。
这种舆论偏移,实质上是对体育赛事社会意义的窄化与扭曲。
谁该负责?
面对这场舆论失控,简单的“甩锅”无法解决问题。
第一,侵权内容的生产与传播者。 根据《民法典》第1019条,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以丑化、污损方式利用其肖像。拍摄者将视频配以误导性文字传播,实则构成对肖像权、名誉权的双重侵害,应该负主要责任。
第二,社交平台的算法推荐机制。 尽管平台方未必直接制造谣言,但其基于用户偏好的算法推送,客观上完成了“桃色传闻—猎奇点击—相似内容推荐”的传播闭环。
当平台将流量价值置于信息真实性之上时,便成为了谣言扩散的“加速器”,也应该负一定的责任。
第三,参与“网络断案”的普通公众。 转发时的“吃瓜”心态、评论时的道德审判、基于碎片信息的“脑补”行为,看似无恶意的个体举动,在群体效应下却可能汇聚成毁灭性的网络暴力。
写在最后
在人人都是自媒体的今天,唯有当每个参与者都意识到:
屏幕对面的那个“瓜”,实则是活生生的人。我们才能避免下一次“马拉松野鸳鸯”式的集体伤害。
体育赛场不应成为道德审判的刑场,网络空间更不能沦为隐私绞杀的战场。
亲爱的跑友,你说呢?欢迎在文末留言讨论!
来源:开朗大方糯糯小年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