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上海是中国共产党的诞生地,是中共一大、二大、四大的召开地,是党领导工人运动的始发地。上海工业化城市的特点导致工人面临着诸多困难,使得上海成为党对劳工保护进行实践与法治探索的起源地。党对上海劳工保护的法治探索总体呈现出磨难多、道路曲折的特点。党的主要围绕上海工人
上海是中国共产党的诞生地,是中共一大、二大、四大的召开地,是党领导工人运动的始发地。上海工业化城市的特点导致工人面临着诸多困难,使得上海成为党对劳工保护进行实践与法治探索的起源地。党对上海劳工保护的法治探索总体呈现出磨难多、道路曲折的特点。党的主要围绕上海工人运动开展活动,通过领导上海工人罢工、建立工人学校、在不同行业中建立工会等方式促进工人阶级意识的觉醒。上海工人运动推动了党对劳工保护及其法治的探索发展,当今我国的劳工保护法治体系也汲取了党对上海劳工保护实践与法治探索中形成的宝贵经验,并逐渐完善形成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劳工保护法治体系。
2023年11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来到上海闵行区,考察了新时代城市建设者和管理者公寓社区。该公寓社区主要面向建筑施工及环卫绿化快递医护等行业一线职工,聚焦其“租房难、通勤长、房租高”的难题,满足城市建筑业和基础公共服务行业一线职工的租赁需求,为来沪工作人员定向供应价位合理和服务优质的租赁住房和床铺。“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提出的重要理念,可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我国劳工权益保护的重视。追本溯源,党对我国劳工保护的重视,从党对上海劳工保护的法治建设探索中就已有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对上海一线职工安居问题的深切关心,体现了党对劳工保护问题的高度重视。“保障力”的背后,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
上海是中国共产党的诞生地,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摇篮。党对我国劳工保护的重视,从党对上海劳工保护的法治建设探索中就已有体现。1921—1933年党早期对上海劳工保护的法治探索呈现的最大特点是磨难多、道路曲折。但是党始终以劳工权益为根本利益,重视劳工保护,积极领导工人运动,上海工会也是在党的领导下建立、成长和发展的。党对上海劳工保护的法治探索,对当今我国的劳工保护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因此,下文着重研究1921—1933年上海的劳工状况及党对上海劳工保护的法治建设,阐释党史中党对劳工保护初步探索中蕴含的法治意义和文化意义,溯源上海在党的法治发展进程中的作用和价值。
一、上海是党进行劳工保护法治探索的起源地
(一)上海工业化城市的特点为党领导工人运动奠定了基础
从1912年至1920年,中国现代工业的增长率达到13.8%。上海在中国城市工业化进程中走在前列,在外国资本家创办的一批近代工业中,上海诞生了中国第一批产业工人。20世纪初期,上海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速,一方面,清末推行新政,刺激了民族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第一次世界大战一度使民族经济获得前所未有的发展良机。上海的工业化吸引了各方移民汇聚于此。据统计,1910年公共租界华人为413314人,1915年为539215人,1920年为682476人。大量务工人员的涌入,使上海工人人口激增,大量工人的需求不能得到满足,暴露出劳工保护的一系列问题,包括较低的薪酬、长时间的工作、缺乏社会保障和不稳定的就业状况等。上海作为中国工业化城市之一,具有较为发达的工业基础和相对集中的工人阶级,为中国共产党领导工人运动奠定了基础。大量工人聚集形成了庞大的工人阶级群体,使得工人更容易意识到自身权益和利益受到侵犯,这就促使了党更加重视对工人阶级利益的保护,从而更好地领导工人运动。上海的工业化城市特点导致社会矛盾尖锐、阶级对立激烈,工人面临着诸多困境和挑战。因此,上海工业化城市的特点为党领导工人运动提供了丰富的土壤和广阔的平台,为党领导工人运动奠定了基础。
(二)党重点围绕上海的工人运动开展活动
工人运动通常是指工人为争取自身权益和改善工作条件而进行的组织活动和斗争活动。上海的工人运动是指上海工人通过罢工、示威、集会、请愿等形式,促使政府和雇主关注改善劳工待遇、提高工资、确保安全条件等劳工保护的问题。上海工人运动促进工人阶级意识的觉醒。1919年5月4日,“五四运动”在全国范围内爆发,上海的大游行队伍中就已然涌现出一批思想进步的上海工人。1920年5月起,因米价暴涨,上海掀起了连绵不断的罢工风潮,先后发生了大大小小罢工,共计33次,参加的工人人数突破一万。
1920年6月,中国共产党发起组成立,其工作重点之一就是组织工人,有组织、有计划地向工人群众传播马克思主义,促进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工运实践进一步结合起来。同年,中共中央发起组决定在沪西小沙渡纱厂集中区设立工人半日学校,对工人进行文化教育和马克思主义思想启蒙。1921年7月,以马列主义为行动指南的中国无产阶级政党中国共产党成立后,推动工人运动即为首要任务。1921年7月20日,上海共产主义小组领导位于浦东陆家嘴英美烟草公司的上海英美烟厂工人进行罢工。1922年,上海《民国日报》副刊《觉悟》刊登一篇《沪西劳动状况》的调查文章,文中罗列了工人籍贯的分布、工头与不同层级工人之间巨大的收入差距、衣食住行及卫生条件的艰苦等内容。1922年4月24日,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领导上海邮政工人进行罢工。1925年5月28日,党中央和上海党组织召开联合会议,讨论并通过了《扩大反帝运动和组织五卅大示威》的决议,决定5月30日在上海租界举行大示威,掀起反帝运动的新高潮,把工人反对日本资本家的经济斗争,发展成为全民族反对帝国主义的政治斗争,这就是著名的五卅运动。五卅运动是党领导下,以上海为中心、以工人阶级为主力军的遍及全国的波澜壮阔的群众反帝爱国运动。
五卅运动后,党又领导上海工人举行了大大小小的罢工运动。1925年9月,中国共产党人邓中夏、李立三、刘华领导上海日纱厂工人进行罢工。1926年6月至9月,中共上海区委领导上海工人进入罢工潮。1927年10月6日,上海总工会领导上海沪东纱厂总工人进行罢工。1928年10月2日,中共党组织领导上海邮务工人进行罢工。1928年10月27日,上海工会领导上海法商水电公司工人进行罢工。1930年1月,赤色工会领导下进行上海美商安迪生电炮厂罢工。1932年1月,中共和赤色工会领导上海沪西纱厂进行罢工。
(三)上海的工人运动推动了党的劳工保护及其法治探索
劳工保护是通过立法、政策和制度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和福祉,包括最低工资标准、工时限制、安全卫生要求、工伤保险、社会保障等措施。劳工保护的出现往往受到工人运动的推动和支持,因为工人运动可以提高公众对劳工权益问题的关注。工人运动通过集体行动,向社会传递了劳动者的诉求和需求,促进了劳资双方的对话与协商,有助于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也推动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党的工作重心是为工人运动提供丰富的组织和斗争基础,中国共产党凭借其高超的理论指导水平和强大的组织能力,更好地发动工人群众,引导他们进行合法斗争,维护自身权益。
工人运动的盛行也促进了党对工人运动规范化管理的探索。中国共产党在上海积极参与并领导了工人运动,通过组织工人罢工、建立工会和向工人宣传教育等方式,帮助工人阶级认识到劳工与资本家之间的矛盾冲突,推动工人运动向政治斗争和革命的转变。1921年7月,中共发起组在上海召开了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一个决议》,决定党的中心任务是领导工人运动。决议提出党应通过建立工会,开办工人学校,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提高工人的阶级觉悟,推动工人运动的发展。该决议规定的六项任务,有三项与工运直接相关。第一项“工人组织”明确“本党的基本任务是成立产业工会”;第三项“工人学校”明确“工人学校是组织产业工会过程中的一个阶段”;第四项则是规定了“工会组织的研究机构”。中共一大召开后的1921年8月11日,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在上海正式挂牌办公。1922年5月1日,经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倡议,在广州召开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通过了10项决议案,包括《八小时工作制案》《全国总工会组织原则案》《订定中国劳动歌及劳动旗帜案》等。这次大会是党成立后首次将中国工人阶级空前团结凝聚起来的全国性盛会。它逐渐改变了中国工会组织混乱分散的局面,促进了全国工人阶级的团结。在第一次劳动大会开展后,中国共产党对大会本身的精神和意旨进行了相当程度的吸收,使得中国共产党在进行上海劳工初次探索的过程之中首次有了法治层面的精神支撑。
二、党在上海对劳工保护的初步探索
(一)
1921—1933年上海劳工的特点
1921-1933年间,上海劳工在生产分布和生活分布上均呈现高度集中的特点。在此期间,由于新兴产业的诞生,上海工人阶级队伍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扩张,占据全国总工人人数的一半。上海劳工大多集中在上海的租界地区,如沪东杨树浦、沪西小沙渡等,杨树浦地区更是被称为“一个工业社会”。党的产业高度集中于纺织业,因此在性别和年龄上,上海劳工中女工多于男工,工人年龄结构偏小。一般情况下,如此依赖女性劳工以及童工的劳工结构,政府和资方应该会给予工人相应程度的社会保障,但事实似乎并非如此。在20世纪20年代初,上海劳工饱受劳动时长过高及劳动报酬极低的双重摧残。20世纪30年代,上海工人及其家庭的工资水平和生活质量依旧低下,这一低水准至少可以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上海工人与国外工人阶层相比是低水平;其二,除了城市中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城市贫民、无业游民阶层之外,与其他社会阶层比,也是低水平的;其三,就其生活水平和消费内容,也就仅仅是只能够维持最基本的衣食住行。这足以说明,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大国来说,在其工业化、城市化,即使是在上海这样的工商业大都市,其劳工阶层也只能维持这样一个最起码、最基本的收入及生活水准。
(二)上海劳工社会保障的初显
当时社会发展缓慢,劳工法和社会保障法滞后,导致劳工因执行公务造成伤亡的医疗费用和抚恤金等支出多数情况下仅能自己承担,救济也主要依靠雇主个人的道德自觉和社会人道主义的援助。对于劳工保障的迫切需求,上海劳工的社会保障制度应运而生。政府以保障工人权益为目的而诞生的各项劳工福利制度涵盖了劳工社会保障的诸多方面,包括失业救济、劳工保险、劳工卫生、劳工教育和劳工住宅等。此时对于劳工基本权益的保护已经有体系性及法律性的初显。除此之外,之前一直被诟病的女性劳工权益保护也被提及,女性劳工的生育保护被明确提出,其作为特殊劳动者的利益得到了重视和维护。但是,这种初生的萌芽制度仍然存在明显的不足。工人储蓄计划是由政府强行推进的,很多劳工对于其基本权益的保障了解得并不充分。而与此同时,企业对于劳工保护的态度大多比较消极。这就导致该项制度虽然取得了成效,但是受众却不多,仅在上海较大的几家企业中实施得较为成功。我国的劳工社会保险制度十分落后,如重大疾病保险、失业救济保险、产业事故保险、健康安全保险等。直至20世纪30年代中期,劳工的社会强制保险才得以通过政令落地实施。
(三)党对上海劳工保护的法治建设
在中国,共产党的先驱们义不容辞地扛起了我国劳工保护法治建设的旗帜。1920年,李汉俊通过文章犀利地提出了劳工保护的重要性。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以后,便开始领导中国工人争取劳动立法,在上海成立了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作为工人运动的总机构,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的职能之一就是推动政府的劳动立法,该部门在之后陆续组织了6次全国劳动大会,对劳动立法的推动有重要的作用。中共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决议》中,明确提出了建立产业工会、维护工人权益的目标。1922年,陈独秀接连发文,对剩余价值理论进行详细剖析,揭示了资本主义的剥削本质,同时呼吁将工人阶级的利益进一步重视起来。这种呼吁很快就取得了成效,工人的利益确确实实地受到了相当程度的重视,我党也就此开启了对于劳工保障的各项建设工作。同年7月召开的中共二大,把制定保护工人劳动的法令、维护工人权益作为主要目标。同年8月,由中国劳工组合书记部在组织工人运动过程中拟定并在《工人周刊》上公开发表了《劳动法案大纲》,规定了劳动立法的四项原则:保护政治自由原则、改善经济生活原则、参加劳动管理原则和开展劳工教育原则。《大纲》要求承认劳动者有集会结社权、同盟罢工权、缔结团体契约权、国际联合权;限制劳动时间,推行8小时工作制和休假制;禁止使用童工;保障最低工资;设立劳动检查局;建立保险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受教育的机会等。1925年7月,广州国民政府成立,中国共产党在与其交涉的过程中提出了八小时工作制的主张,并且此主张在土地革命期间通过贯彻落实党的劳动法有了进一步的发展。除此之外,中国共产党还积极主导全国劳动大会,确保劳工权益保障工作的顺利展开。1925年,中共四大通过的《对于职工运动之议决案》,强调党应特别注意职工运动。同年8月,以上海为中心展开的五卅运动,沉重打击了帝国主义的势力,使中国共产党组织的工人从2万多猛增到20多万,党组织也因此创建了一定规模的工人纠察队。1930年,全国苏维埃区域代表大会于上海表决通过了劳动保护法,该法规定了“实行八小时工作制”,“未满十六岁的男女工人绝对禁止雇用”,“未成年工人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六小时”,“禁止一切额外工作”等。通过劳动保护法之后,上海劳工的基本权益得到很大程度地保障和落实。相比于国民党政府为了保证其为继续剥削工人而推行的劳工保障体系,劳动保护法从法律层面上真正意义地为劳工给予全方位的保护,切实维护了上海劳工的合法权益。同时,劳动保护法还保障了女性工作者权益,完善形成了资方对于童工使用的限制与保障制度。比起国民党政府所推行的劳工保障体系,劳动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系统保障劳动者权益,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1931年11月7日,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1933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进行了修订,完善构建了妇女劳动保护的基本框架。
除此之外,中国共产党还积极发挥其优秀的领导和引领能力,不断发展和壮大上海工会组织,使得工人阶级团结到一起,通过工会的力量来行使法律赋予其合法权益。正是基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上海工会组织才得以取得长足的发展,其已俨然成为上海劳工保障过程中的重要一环。同时,由上海总工会总揽全局,不同行业中的分工会分工明确具体、人员各司其职,使得上海工会的影响力渗透到各个行业的上海工人之中,为上海劳工提供了全方位的保障。中国共产党对于上海劳工保障工作开展的探索,始终保持着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党通过对工会的建设与完善,使其成为中国共产党与劳动人民之间不可分割的纽带。
三、党对劳工保护的实践对新时代我国发展的作用与价值
(一)党对上海劳工保护的法治建设在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体现
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时代我国工人阶级和工运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对马克思主义劳动学说和党的群众学说的继承和发展。这是一项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要求产生的,它对新时代工运事业与工会工作的创新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我国全面依法治国的论述中,体现了我们党对上海劳工法治保护的经验总结。人民权益受法律保护,法治应植根于人民。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立场是以人民为中心,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公共安全、劳工权益的新期待,进一步提高党领导各项工作开展的连贯性和可靠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中顺利进行的,要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在宪法这一国家根本大法中体现人民的利益、保护人民的权利、增进人民的福祉。党要在全国范围内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和工匠精神,发挥好劳模工匠的示范带动作用,让广大职工在辛勤劳动和踏实劳动中实现自己的理想。
党对上海劳工保护的法治建设的探索,体现了党领导我国要坚定不移保护劳工权益的法治理念。党对上海劳工保护的法治建设的成绩与党的成功领导不可分割。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党在就已将劳工权益保护问题置于前列,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推动上海地区的劳工保护工作。党对上海劳工运动的积极领导,直接推动了当时劳工保护的立法进程,也为当代的劳工保护的法治建设奠定了基础。劳工是社会主体之一,其合法权益应当得到保护。习近平法治思想吸收了党对上海劳工保护的法治建设的宝贵经验,深切关怀劳工权益,强调人民至上,以人民为根本立场。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引领下,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积极推动劳工保护法律制度的建立,保障劳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劳资关系的和谐发展。
(二)党领导的上海工人运动对当代我国工运事业的影响
党领导的上海工人运动,对我国的发展进程有重大作用,直接推动了我国工运事业的磅礴发展。上海工人运动体现了工人阶级对中国发展进程的重要推动作用,是党推动我国劳工保护法制化发展的先锋队。建党初期,工人阶级作为领导阶级,就已在我国工运事业的历史演进中展示出巨大的力量。当今,工人阶级依旧是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主力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运动的谈话中所体现出来的法治思想,对探寻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十八大以来,针对新时代中国工运事业应当“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什么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工会、如何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工会”等种种问题,建构了“一个宗旨、两个原则、三个特性、‘四论’为经、五策为维”的全方位理论体系。这是一个系统完备、逻辑严谨的理论体系,回答了新时代中国的工人阶级和工运事业的发展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工运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补充,对开创新时代我国工会工作的新局面具有重要的科学指导意义。建党以来我国共产党领导的上海罢工运动,也对当今我国为劳工争取权益的法治建设提供了历史经验。中国近代的工运事业是党领导上海工人运动的传承,既继承了上海工人运动百折不挠的伟大革命精神,又积极响应新时代要求,适应我国国情,反映了工会性质,符合职工对新时代劳工权益保护的期待,成为工会运动发展的正确方向。党对上海工人运动的成功领导,增强了中国工运事业发展的理论自信、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文化自信。
上海工人运动与当代我国工运事业一脉相承,即工运事业必须坚定不移地跟党走的理念。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强调,要做到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团结服务职工、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的有机统一,坚定把这条道路走下去,而且越走越宽广。因为在党领导下,中国政府致力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为工人提供全面的社会保障,提升工人生活质量,引导和协调劳工的利益诉求,保障劳工的合法权益,推动劳资关系的和谐发展。习近平总书记与中华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在中南海进行谈话中作出了重要讲话。中国的工运事业源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工会是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坚持党对工会的全面领导,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动摇、不能脱轨。要坚定不移地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将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都充分调动起来,使其积极投身到全面推进国家富强、民族复兴的伟大事业中去。要全面、有效贯彻党的领导,在工会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中,坚定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的地位,永远同党中央保持思想政治行动上高度的一致性。要在劳工队伍中设立党团支部,做好职工的政治工作,加强对劳工的思想引领,有效指引全体劳工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确保工人阶级始终是我们党最信赖最牢靠最稳固的阶级。我国工人阶级一定要在坚持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上发挥示范性带头作用,同舟共济、齐心合力,坚信众人拾柴火焰高,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持之以恒地奋斗。中国工人阶级的前途命运始终与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紧紧相连。工人阶级不仅是我国先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先锋队,还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力军。一百年来,随着工会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法律体系和制度保障进一步完善,广大职工群众最直接、最现实、最关心的利益问题进一步得到解决,广大劳工群体也因此过上幸福指数更高的美好生活。
(三)党对上海劳工保护的法治建设的法治意义和文化意义
党对上海劳工保护的法治建设在当代具有重要意义,尤其体现在法治方面。通过党对上海劳工保护的法治建设,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劳工保护体系,为当今社会的劳工权益保护奠定了基础。1930年,全国苏维埃区域代表大会于上海表决通过的劳动保护法中规定了“实行八小时工作制”,“未满十六岁的男女工人绝对禁止雇用”,“未成年工人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六小时”,“禁止一切额外工作”等,被我国现行有效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有选择性地进行了继承。党积极发挥自身的领导和引领能力,不断发展和壮大上海工会组织,使得工人阶级可以团结到一起,通过工会的力量来行使法律赋予其合法权益。工会的壮大也极大加速了关于工会的立法进程。1922年5月1日,经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倡议,广州召开的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通过了《全国总工会组织原则案》,为当今我国现行有效的工会法的完善和形成提供了法治经验。这一宝贵的法治建设经验,对当时上海甚至整个国家的现代化进程提供了重要支撑,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也向当代劳动者提供了法律保障,确保其权益不受侵犯,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党对上海劳工保护的法治建设不仅为当代社会提供了法治保障,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也体现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尊重劳动者、关爱劳动者的精神,符合当今中国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种精神和价值观的传承与发扬,对构建和谐社会,加速当代我国的文化繁荣和社会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党对上海劳工保护的法治建设反映了党对劳动者权益的高度重视和对劳动者深切关怀的文化理念。这种文化理念植根于中国传统文化中尊重劳动、关爱劳动者的价值观念,有助于弘扬社会正能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做足了大量工作,包括持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提高工资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劳动关系的协调机制等,构建新时代和谐融洽的劳动关系,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尊重和关爱劳动者的精神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让劳动者实现全面发展,使得我国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进一步焕发出劳动热情、释放出创新潜力,让其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进程中继续拼搏奋斗、争创一流、勇攀高峰。党对上海的劳工保护也促进了上海红色文化传承弘扬工程的蓬勃发展。2021年以来,上海实施“党的诞生地”红色文化传承弘扬工程,致力于打造伟大建党精神的传播高地。回顾党对上海劳工保护法治建设所作出的艰苦努力,溯源上海在劳工保护的法治发展进程中所发挥的作用和价值,也是实施上海红色文化传承弘扬工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来源:上海市法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