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宋代文化昌盛,著述繁多,但有不少著述因时代久远而或已失传,或虽存相关资料而面目不清,颇影响今日之阅读与利用。本文乃据阅读所及,就《宋史》及宋人文献中所涉及之若干著述情况,如著者、成书经过及史源等述说未详或有疑问处予以揭示、辨析之,并以求正于方家。
原文载贾丽英主编《历史文献研究(第一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5年版,注释从略,引用时请注明出处,感谢顾宏义教授提供宝贵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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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人著述杂考
顾宏义
华东师范大学古籍研究所
宋代文化昌盛,著述繁多,但有不少著述因时代久远而或已失传,或虽存相关资料而面目不清,颇影响今日之阅读与利用。本文乃据阅读所及,就《宋史》及宋人文献中所涉及之若干著述情况,如著者、成书经过及史源等述说未详或有疑问处予以揭示、辨析之,并以求正于方家。
1、《赵普别传》
《宋史》卷二〇三《艺文志二·传记类》著录李焘《赵普别传》一卷。 按,《赵普别传》今佚。周必大《敷文阁学士李文简公焘神道碑》云李焘撰有《赵普别传》一卷。 元袁桷《修辽金宋史搜访遗书条列事状》云及“杜太后金縢之事,赵普因退居洛阳,太宗嫉之,后以此事密奏,太宗大喜。秦王廷美、吴王德昭、齐王德芳皆繇普以死。今《宋史·普列传》无一语及之。李焘作《通鉴长编》亦不敢载,私家作《普别传》,始言普将死,见廷美坐于床侧,与普忿争。其集号《巽岩集》,所宜搜访”。 元苏天爵《三史质疑》尝言:“翰林袁公桷尝言秦王廷美、吴王德昭、秦王德芳皆繇赵普以死,今《宋史·普列传》无一语及之。李焘私作《普别传》,姑略言之,果可信欤?”
《玉壶清话》卷六云赵普“年七十一,病久无生意,解所宝双鱼犀带,遣亲吏甄潜者诣上清太平宫醮星,露恳以谢往咎。上清道录姜道元为公叩幽都,乞神语,神曰:‘赵某开国忠臣也,奈何寃累不可逃。’道元又叩乞所寃者,神以淡墨一巨牌示之,浓烟罩其上,但牌底见‘大’字尔。潜归,公力疾冠带出寝,涕泣受神语,闻牌底‘大’字,公曰:‘我知之矣,此必秦王廷美也。然当时事曲不在我,渠自与卢多逊遣堂吏赵白交通,其事暴露,自速其害,岂当咎予?但愿早逝,得面辩于幽狱,曲直自正。’是夕,普卒”。 其所谓“底见‘大’字”者,乃指“美”字。按,“美”字下半部“大”字,亦有作“火”而成“羙”字者。又《枫窗小牍》卷上载:“赵韩王疾,夜梦甚恶,使道流上章禳谢。道流请章旨,赵难言之,从枕跃起,索笔自草曰:‘情关母子,弟及自出于人谋;计协臣民,子贤难违乎天意。乃凭幽祟,逞此强阳,瞰臣气血之衰,肆彼魇呵之厉。倘合帝心,诛既不诬管蔡;幸原臣死,事堪永谢朱均’云云。密封令勿发,向空焚之。火正爇函,而此章为大风所掣,吹堕朱雀门,为人所得,传诵于时。竟不起。” 一纸因风“吹堕朱雀门”,自属小说家言,如姚士粦《枫窗小牍叙》所言:“惟《名园记》谓普归洛,月余便卒。洛去汴四百五十里,醮章乘风吹堕太远。” 又李焘尝于《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注文中斥责题名王禹偁所撰之《建隆遗事》“言多鄙近”而“不可遽信”, 然李焘自撰之《赵普别传》却称“普将死,见廷美坐于床侧,与普忿争”,实亦属“鄙近”之言。然由此可知北宋中期以后,世人传言赵普乃因廷美索命而死,只是具体细节则人言人殊。
又,据袁桷云李焘集“号《巽岩集》,所宜搜访”,似《赵普别传》收录于其集中。按《巽岩集》久佚,《宋史·艺文志·别集类》著录《李焘文集》一百二十卷。
2、《五代会要》补记周恭帝崩
《宋史》卷二四九《王溥传》云“溥好学,手不释卷。尝集苏冕《会要》及崔铉《续会要》,补其阙漏,为百卷,曰《唐会要》。又采朱梁至周为三十卷,曰《五代会要》”。
按,据《长编》卷四,监修国史王溥“上新修梁、后唐、晋、汉、周《五代会要》三十卷”于乾德元年七月甲寅。 然检《五代会要》卷一《帝号》,却载后周恭帝“宋开宝六年春,崩于房陵。其年十月,追谥恭帝,葬顺陵。(原注:在世宗庆陵之侧。)” 此当为开宝六年以后追书者,唯未详是否出之王溥。
又《旧五代史·周恭帝纪》云:“皇朝开宝六年春崩于房陵,……以其年十月归葬于世宗庆陵之侧。诏有司定谥曰恭皇帝,陵曰顺陵。” 此为《旧五代史》记事年月最后者,疑补《五代会要》者乃取于此。
《四库全书总目》卷八一《五代会要》云此书于“建隆二年与《唐会要》并进,诏藏史馆”。 此说误,乃源自晁公武《郡斋读书志》“建隆初上之”之语。《五代会要》实上于乾德元年,建隆二年所上进者仅为《唐会要》。
3、后周日历
《宋史》卷二〇三《艺文志·编年类》著录扈蒙、董淳、贾黄中撰《显德日历》一卷。 按,《玉海》卷四七《开宝日历》引《书目》云“有周《显德日历》一卷,六年夏扈蒙,秋董淳,冬贾黄中”。 此“六年”当指显德六年,乃后周恭帝继位后之《日历》,故仅书夏、秋、冬三季,而其成编当在宋初。又,欧阳修《新五代史·四夷附传》云及“予读周《日历》,见世宗取瀛、莫,定三关,兵不血刃”。 当指世宗在位时之《日历》,而非此《显德日历》。
《旧五代史》卷一一四《周世宗纪一》载显德元年十月,“监修国史李谷等上言曰:‘窃以自古王者,咸建史官,君臣献替之谋,皆须备载;家国安危之道,得以直书。历代已来,其名不一。人君言动,则起居注创于累朝;辅相经纶,则时政记兴于前代。然后采其事实,编作史书。盖缘闻见之间,须有来处;记录之际,得以审详。今之左右起居郎,即古之左右史也,唐文宗朝,命其官执笔,立于殿阶螭头之下,以纪政事。后则明宗朝,命端明殿及枢密直学士,皆轮修日历,旋送史官,以备纂修。及近朝,此事皆废,史官惟凭百司报状,馆司但取两省制书,此外虽有访闻,例非端的。伏自先皇帝创开昌运,及皇帝陛下缵嗣丕基,其圣德武功,神谋睿略,而皆万几宥密,丹禁深严,非外臣之所知,岂庶僚之可访。此后欲望以咨询之事,裁制之规,别命近臣,旋具抄录,每当修撰日历,即令封付史臣,庶国事无漏略之文,职业免疏遗之咎。’从之。因命枢密直学士,起今后于枢密使处,逐月抄录事件,送付史馆”。 此所修者,当即周《日历》。
据《新五代史》卷五〇《王峻传》云“峻已被黜,太祖以峻监修国史,意其所书不实,因召史官取《日历》读之。史官以禁中事非外所知,惧以漏落得罪。峻贬后,李谷监修,因请命近臣录禁中书付史馆。乃命枢密直学士就枢密院录送史馆,自此始”。 由此可知周太祖时亦尝修《日历》,故《新五代史》卷五七《贾纬传》称广顺中,“宰相王峻监修国史,纬书《日历》,多言当时大臣过失,峻见之怒曰”云云。 然其所依据者“史官惟凭百司报状,馆司但取两省制书”,颇有不足,故世宗初,李谷“因请命近臣录禁中书付史馆”,“庶国事无漏略之文”。然诸书目皆未著录世宗《日历》,故其卷帙等皆未详。
4、五代史三百六十卷
王禹偁《五代史阙文序》称“臣读五代史总三百六十卷,记五十三年行事”。 《四库全书总目》卷五一以为薛居正《旧五代史》凡一百五十卷,则王禹偁所云“似非指居正等所修也”。
按,《郡斋读书志》卷六云范质《五代通录》六十五卷,因“五代实录共三百六十卷,质删其烦文,摭其要言,以成是书”。 又,《玉海》卷四八《建隆五代通录》引《书目》曰:“《通录》六十五卷,建隆间,昭文馆大学士范质撰。以五代实录共三百六十卷为繁,遂总为一部,命曰《通录》,肇自梁开平,迄于周显德,凡五十三年。” 可证此所谓“五代史”者,乃指“五代实录”而言,非指薛《史》。
5、《三圣实录》
《长编》卷一建隆元年“岁末”条注曰:“《三圣实录》载内侍行首王继恩请其故。按继恩开宝中始赐姓名,累迁内侍行首,国初未也。今于此年附见此事,故止称‘左右’,而削其姓名,《本纪》亦不著其姓名。”
按,此《三圣实录》,当指太祖、太宗、真宗《三朝实录》。检宋祁《论乞别撰郊庙歌曲明述祖宗积累之业》亦述及太祖、太宗、真宗勋绩,续云“故臣愿陛下万几之余,取《三圣实录》,摭其武功文德在民耳目尤祥极瑞、非人力所至者,铺棻发扬,作为歌诗” 云云,可证。
又,唐人亦有称曰“三圣实录”者,唐裴庭裕《东观奏记序》有云“圣文睿德光武弘孝皇帝自寿邸即位二年,监修国史丞相晋国公杜让能以宣宗、懿宗三朝实录未修,岁月渐远,虑圣绩湮坠,乃奏上选中朝鸿儒硕学之士十五人,分修三圣《实录》” 云云。刘禹锡《刘宾客文集》卷二八有《送分司陈郎祗召直史馆重修三圣实录》即是。
6、《明道实录》
周紫芝《读明道实录于关子东》有云:“太学正关子东见和《苦笋诗》,携以相过,且相戒非老人所当嗜,因论张右史《明道实录》中载内侍张茂则常与王皙龙图、刘几秘监诸人皆食少,强健无疾,各年八十余卒。”
按,未见他书有云及《明道实录》者,然张右史当谓张耒,张耒尝撰《明道杂志》,检宋张杲《医说》卷七《勿过食》引《张太史明道杂记》正云:“内侍张茂则每食不过粗饭一盏许,浓腻之物绝不向口,老而安宁,年八十余卒。……王晳龙图造食物必至精细,食不尽一器,食包子不过一二枚耳,年八十卒。……刘几秘监食物尤薄,仅饱即止,亦年八十而卒。” 则所谓《明道实录》者,即《明道杂志》之别称。
7、张耒代文彦博辞免明堂陪位表
《说郛》卷四三下张耒《续明道杂志》云:“元祐中祫享,诏南京张安道陪祠。安道因苏子由托某撰《辞免》及《谢得请表》,余撰去。后见张公表到,悉用余文,不改一字。独表内有一句云‘邪正昭明’,改之云‘民物阜安’,意不欲斥人为邪也。张公高简自居而慎如此。”
按,检《张耒集》卷三四,有《代张文定辞免明堂陪位表》,然表文内并无“民物阜安”或“邪正昭明”句,而同卷又有《代文潞公辞免明堂陪位表》、《谢得请表》,其《代文潞公辞免明堂陪位表》中却有“邪正昭明”四字。 据《长编》卷三九一载元祐元年十一月戊辰,太师文彦博有“明堂大礼以在病假,不获陪祠宿卫”云云 。则明堂陪位时在元祐元年,张耒尝为文彦博、张方平二人代撰《辞免明堂陪位表》,而在晚年撰《续明道杂志》时,却误将二表文句错混。
8、《太清楼特晏记》
明叶盛《水东日记》卷二五载:“偶阅旧碑,得徽宗亲书《太清楼特宴记》不完本三幅。此石多在今开封府学墙壁周遭,当时草草打得此,不知尚存他石可完否。按《宋史》,特宴在政和壬辰,去京之死财十五年,亦万世之大戒也。噫!”其《太清楼特宴记》曰:
“为君难,为臣不易”,尚矣。历选前世,有其君,无其臣,或有其臣,而其君不足以有为,故君臣难偶,常以千载而一遇。盖因尧、舜、皋、夔、禹、契都俞赓载,莫得而伦。至成汤之于伊尹,高宗之于傅说,文王之于散宜生,后无继者。若管仲之于齐,萧、曹之于汉,苏绰之于周,房、杜之于唐,其事功或足以霸,或足以善一时,或起刀笔之吏,寥寥数十世然后有一焉。其功烈之卑,无足取法。道之不行,人之不足与明,久矣。朕嗣承先构,永惟烈考,追述三代,相王安石,创业垂统,方大有为,大勋(右一)踰远。道之难明,世莫能知,莫能行。朕欲取信流俗,故三黜三已之法度亦再更之,乃用害京者继其位,使别其贤否,而中外纷然,民怨士怼,财匮力屈,朕亦焦心劳思矣。京复位未几,巧发奇中,未泯也。故日遣介使,往谕旨意,赐予问劳相属。至如治第建阁,以资燕适,供帐帟幕,以饰其居。若禁籞果蓏芳葩,遐方底贡新奇,莫不首以颁赉,络绎于道。偶闻小恙,必亲遣国医,面授治状,往颁良剂。或因美膳,手自调羮分饷。如是之类,月无虚日,日无虚时。又许其子鞗,尚朕女孙行衍,联姻后家,使情义相通,契分结密,不可得而疏,(右二)奋于百世之下,断而行之,迄用有成。凡厥万事,其视于兹,因笔以诏天下后世。
政和甲午六月朔日记。
翰林书艺局镌字艺学 臣严奇
睿思殿御前文字外库镌字艺学 臣徐珣
臣张士亨
待诏 臣朱章
臣邢肃
臣张仲文书
待诏 臣王公琬
待诏赐绯 臣倪士宣
臣封士宁
从义郎 臣张士永模刊
睿思殿御前文字外库祗应武翼郎 臣俞迈题写
通侍大夫 臣梁师成
通侍大夫保康军节度观察留后 臣贾管勾上石(右三)
按,所谓“右一”“右二”“右三”,乃指打本三幅。“特宴在政和壬辰”者,检《宋史》卷二一《徽宗纪三》,政和二年“二月戊子朔,蔡京复太师致仕,赐第京师”。四月“甲午,宴蔡京等于太清楼”。五月“己巳,蔡京落致仕,三日一至都堂议事”。十一月“辛巳,蔡京进封鲁国公”。三年正月“癸酉,追封王安石为舒王,子雱为临川伯,配飨文宣王庙”。 又《宋史·艺文志二·传记类》著录徽宗《太清楼特宴记》一卷。《全宋文》未收录此文。
王明清《挥麈录余话》卷一载:“祐陵癸巳岁,蔡元长自钱塘趣召再相,诏特锡燕于太清楼,极承平一时之盛。元长作记以进”云云。 庄绰《鸡肋编》卷中亦载蔡京此记而稍简略,题《太清楼侍宴记》,然四库本《鸡肋编》题作“特宴”,当是。
9、《皇朝名臣经济奏议》
《宋史》卷三九二《赵汝愚传》云其撰有《宋朝诸臣奏议》三百卷。按,赵希弁《读书附志》卷下著录《皇朝名臣经济奏议》一百五十卷,云:“右淳熙中赵忠定帅蜀时所进也。一君道,二帝系,三天道,四百官,五儒学,六礼乐,七赏刑,八财赋,九兵政,十方域,十一边防,十二总议。自建隆迄靖康,推寻岁月,槩见本末。忠定自序于前。绍熙之末,忠定有定策功,为侂胄诬贬。久而论定,赐谥追王,配食宁庙。游佀志其神道之碑,御篆额曰‘宗老元勋’云。” 则赵汝愚《皇宋诸臣奏议》又名《皇朝名臣经济奏议》,因分卷不同,故有“三百卷”、“一百五十卷”之异。
《玉海》卷二○三《辞学指南》有云“代经筵讲读官进《资治通鉴纲目》并《九朝名臣经济奏议》、《中兴诸臣奏议》(癸未)”。 此《九朝名臣经济奏议》,疑亦是《皇宋诸臣奏议》之又名。而《延祐四明志》卷十三载元时四明路学典藏《经济奏议》三十二册。当也即此书。
此书亦省称曰《经济录》,如元初陈仁子《文选补遗》卷五《条国家便宜奏》注有“赵汝愚《进经济录奏札》”云云。 明叶盛《水东日记》卷十九《宋文鉴编书始末》亦称“《经济录》,赵公丞相以《文鉴》所取太略,故复编是书”。 明李贤《古穰集》卷九《读宋朝经济录》有云“自太祖而下九主,率能开通言路,其间名臣无虑二百余人,于天道、君道、礼乐、刑赏、财赋、兵戎诸类,知无不言,言无不切,凡人之邪正、事之利害,无不上闻”。 可证。
又《玉海》卷六一《国朝中兴诸臣奏议》云李壁编《国朝中兴诸臣奏议》,序曰:“丞相忠定赵公汝愚,肇自艺祖,以至钦宗,凡诸臣所论,类而辑之。建炎中兴,无异创业,人物之盛,不减嘉祐、治平,一时所言,国赖以济。寻访历年,十仅得其五六,裒缀虽未为尽,而名公巨人建明之伟者,大较具此矣。略仿赵公凡例,总为十八门,别而汇之,又二百门,通为四百五十卷”。 乃是续赵汝愚此书而作。
10、《建隆以来系年要录》
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云陶悦,“节夫子”,并注曰:“节夫,宣和间为龙图阁学士。应姓名已见《建隆以来系年要录》者,此不别出,止注其爵里于下,以便稽考。”上古本校勘记曰:“‘隆’,《丛书》本作‘炎’。按:陶节夫既仕宣和间,其姓名事迹并不见本书,故《四库》本作‘隆’为是。按:所谓《建隆以来系年要录》者,此殆李心传计划中拟作之书,其中必涉及节夫之事,故先于此处书之。”
按,此校记所云谬甚。司马光编纂《资治通鉴》,于某人初次记载时,需注记其爵里。李焘著《长编》,亦循此撰例。此李心传所称“此不别出,止注其爵里于下”者,其义亦同。又陶节夫,《宋史》卷三四八有传,云其于宣和年间官龙图阁学士。《长编纪事本末》亦记载有其事迹。则此所谓《建隆以来系年要录》,似当为李焘《长编》之别称。
11、《通鉴纲目提要》
《宋史·艺文志·编年类》著录朱熹《通鉴纲目》五十九卷,又《提要》五十九卷。
按,《直斋书录解题》卷四著录《通鉴纲目》五十九卷,云:“此书尝刻于温陵,别其纲谓之《提要》,今板在监中。庐陵所刊,则纲、目并列,不复别也。” 赵希弁《读书附志》卷上著录《资治通鉴纲目》五十九卷,《序例》一卷,云:“真德秀刻于泉南,陈孔硕、李方子叙其后。希弁所藏夔本,为板四千二百有奇。吉本二千八百,而且无陈、李二公之序。希弁又尝参以泉本,校其去取之不同,并考温公、文公之书法,为《资治通鉴纲目考异》。淳祐丙午,秘省尝下本州借本书写云”。又著录《资治通鉴纲目提要》五十九卷,云:“希弁所藏乃赵希琹刻于庐陵者。” 《天禄琳琅书目》卷二《宋版史部》著录《资治通鉴纲目》,六函六十册,云“是书大书细注,字画分明,即当时庐陵刊本”。 直斋云温陵所刊者“别其纲谓之《提要》”,而“庐陵所刊,则纲、目并列,不复别也”。然赵希弁则云其所藏“乃赵希琹刻于庐陵”之《纲目提要》五十九卷。二人所言正相反。因陈、赵皆据其所藏之刊本立言,疑庐陵亦尝刻《纲目提要》,然直斋未收藏,故其只言其本“纲、目并列,不复别也”,而未及《提要》。
李方子《纲目后序》云及知泉州真德秀刊《纲目》于温陵郡斋,“阅岁书成,而侯(真德秀)易帅江右。元戎将启行矣,于是亟以吿诸朝廷,请上其板于成均,以给四方之求,且庶几乎转以上闻”。检《宋史·理宗纪二》载嘉熙元年二月“癸卯,诏以朱熹《通鉴纲目》下国子监,并进经筵”。 《宋史全文》卷三二载端平二年正月“丁巳,诏经筵所进读《通鉴纲目》”;又卷三三载嘉熙元年二月“癸卯,诏以朱熹所著《通鉴纲目》送国子监刊进”。 《宋季三朝政要》卷一载嘉熙元年“诏国子监刊文公《通鉴纲目》”。 此当即直斋所言“板在监中”之温陵刊本。
12、孝宗光宗《两朝系年要录》
《宋史》卷二〇三《艺文志二》著录李心传《孝宗要略初草》二十三卷。
按,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四著录《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二百卷,云:“工部侍郎陵阳李心传微之撰。盖与李巽岩《长编》相续。亦尝自隆兴后相继为之,会蜀乱散失,不可复得。” 方回《古今考》卷十五《南渡后郊丘考》云及李心传《高孝系年要录》。清王士禛《居易录》卷八载:“《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二十卷、乙集二十卷,蜀井研李心传伯微撰。编首有国史院札子,行下隆州宣取《高宗系年要录》指挥、《孝宗》《光宗两朝系年要录》指挥公牒三通,心传自序二通。此书于宋南渡后朝章国故,大纲细目,粲然悉备,史家巨擘也。” 据《玉海》卷四七《嘉定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云“李心传撰,一百卷。嘉定五年五月付国史院”。 检《宋史·理宗纪一》,宝庆二年正月“癸酉,召布衣李心传赴阙”。绍定四年正月戊子,“赐李心传同进士出身”。 又《李心传传》云其“庆元元年荐于乡,既下第,绝意不复应举,闭户著书。晩因崔与之、许奕、魏了翁等合前后二十三人之荐,自制置司敦遣至阙下,为史馆校勘,赐进士出身,专修中兴四朝帝纪。甫成其三,因言者罢,添差通判成都府,寻迁著作佐郎兼四川制置司参议官。诏无入议幕,许辟官置局,踵修十三朝会要。端平三年成书,召赴阙为工部侍郎”。 此後未再入川。则知李心传于《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外,尚撰作《孝宗系年要录》、《光宗系年要录》二书。当其赴阙,稿留蜀中,因蒙军入蜀而大乱,遂失其稿。《孝宗要略初草》,当属幸存之残草而已。
13、实录圣德篇
所谓“圣德篇”,乃指宋各朝“实录”卷末叙述该皇帝之嘉言嘉行之文字。如《长编》卷二九五元丰元年十二月乙巳条注曰:“此据墨本所记《圣德》,朱本签贴云‘移入《契丹传》’。”又本卷“是岁”条注曰:“据《食货志》,以诗更库名实元丰元年,今附年末,仍取墨本元丰八年史臣叙《圣德篇》稍增饰之。”卷三〇〇元丰二年十月戊申条注曰:“墨本于《实录》末卷纪圣德处载废顺州事。”卷三五三元丰八年三月戊戌条注曰:“绍圣史官签贴云:‘前史官所记圣德为未尽,臣等掇其大者具于卷末。所不次者,候修正史随事而录。’”卷五二〇元符三年正月己卯条注曰:“《新录》辨云:此论止是盛誉绍圣权臣能力排元祐,未尝发明哲宗圣德,与祖宗实录末卷体制不同,其间托为徽宗训辞,尤非恭顺,事皆诬诋。”其所谓“与祖宗实录末卷体制不同”者,乃指徽宗时修撰《哲宗实录》时,未尝于卷末编录发明哲宗圣德之文字。
14、前后续别新
《四库全书总目》卷一四一《淸波杂志》云“考宋人著书,率以前、后、别、续、新分为五集”。
按,宋人著述实多用前、后、续、别、新分集。赵希弁《读书附志》卷上著录《浯溪集》前、后、续、别四集,云:“右自元结《中兴颂》之后,凡刻之浯水之崖者皆在焉。” 因仅有四集,故未及新集。《千顷堂书目》卷十五著录宋人祝穆《事文类聚》前、后、续、别四集一百七十卷,“前集六十卷,后集五十卷,续集二十八卷,别集三十二卷”;又元人富大用《事文类聚》新、外二集五十一卷,“新集三十六卷,外集十五卷”。又著录严毅《合璧事类》前、后、续、别、外五集三百六十六卷;章俊卿《山堂群书考索》二百十二卷,“前、后、续、别四集”。 其祝穆、富大用《事文类聚》诸集,《四库全书总目》卷一三五著录“元代麻沙板”,云“前集六十卷,后集五十卷,续集二十八卷,别集三十二卷,新集三十六卷,外集十五卷,遗集十五卷”。 则五集以上,乃以外、遗为别。
宋人亦有前、后、续、新区分四集者,如《两宋名贤小集》卷三一一《南岳诗稿》云刘克庄“所著后村居士前、后、续、新四集行于世”。
此外,《明儒言行录》卷六云明人邵宝著有《容春堂集》前、后、别、续四集。疑清馆臣由此误以为宋人亦以之为序。
15、以支名书
明李诩《戒庵老人漫笔》卷六《以支为书》云:“《杂俎》谓数相从曰支,《夷坚志》甲乙等以‘支’名者取此。” 按,洪迈《夷坚志·支甲序》云:“初,予欲从稚儿请,用十二辰续未来篇帙。又以段柯古《杂俎》谓其类相从四支,如支诺皋、支动、支植,体尤崛奇。于是名此志甲支甲,是于前志附庸,故降杀为十卷。” 其《支诺皋》、《支动》、《支植》乃《酉阳杂俎》之篇名。明胡应麟《二酉缀遗上》云:“按前吴曾《漫录》解诺皋之义最为明了,惟支诺皋不知何义。考《酉阳杂俎》诸目,止有《诺皋记》上下二卷,所载事极诡诞,殊无所谓支诺皋者。续考陶九成《说郛》所采《酉阳续俎》,乃有《支诺皋》之目,又有《支动》、《支植》二目,因悟支者,干支之支。盖《杂俎·诺皋记》之外,更出此条,犹今类书者多甲乙丙丁、乾兑离巽等分配,此则借干支之支,以别于前目之《诺皋》耳。《支动》、《支植》者,《杂俎》有《广动植》四卷。此则为《支动》及《支植》,触类伸之,《支诺皋》之义益明矣。” 即此“支”,乃有“续”义。
16、神宗评《新五代史》
《长编》卷二六三熙宁八年闰四月丁未条尝记载神宗论《新五代史》之语,云:“上因问:‘修所为《五代史》如何?’王安石曰:‘臣方读数册,其文辞多不合义理。’上曰:‘责以义,则修止于如此:每卷后论说皆称“呜呼”,是事事皆可嗟叹也。’”
按,《宋史》卷十五《神宗纪二》:熙宁五年“八月甲申,太子少师致仕欧阳修薨。……丁亥,诏求欧阳修所撰《五代史》”。 欧阳修家上进《新五代史》,神宗即阅读之,未久尝与王安石评论《新五代史》,见载《长编》卷二六三熙宁八年闰四月丁未条。《宋史全文》卷十二上亦引录此段文字,然“责以义”下有“理”字,于义为长,《长编》似脱一“理”字。
此段君臣对话颇著名,如《示儿编》卷十《呜呼》有云:“欧阳公伤五季之离乱,故作《五代史》也,序论则尽以‘呜呼’冠其篇首。” 据《长编》知李焘所见史料,言“事事皆可嗟叹”者乃神宗,然后世几经传抄,遂将此段对话之问答者互换。如《说郛》卷四七上载赵葵《行营杂录》却云:“神考尝问荆公云:‘卿曾看欧阳修《五代史》不?’对曰:‘臣不曾仔细看,但见每篇首必曰“呜呼”,是岂五代时事事可叹者乎?’”又卷四〇下孙宗鉴《东皋杂录》亦引录上述《行营杂录》文字,且评论曰:“余谓公(王安石)真不曾子细看也,若使曾子细看,必以‘呜呼’为是。五代之事,岂非事事可叹者乎!”然将神宗语改换作王安石言,其举大约南宋初已萌芽。前述《长编》卷二六三熙宁八年闰四月丁未条注曰:“新本自‘上因问修’以下并削去。” 其所谓“新本”,即重修于绍兴年间之《神宗实录》。据邵伯温《邵氏闻见录》卷一五云“今欧阳公《五代史》颁之学官,盛行于世”。 世人尊欧阳修《新五代史》,遂特削去神宗之批评,此后索性将批评者改作王安石。至今仍颇有人因此讥评王安石,真可嗟叹以“呜呼”矣。
17、《史记》宣和本
《能改斋漫录》卷十三《诏史记升老子传为列传首》云:“政和八年,诏《史记·老子传》升于列传之首,自为一帙,《前汉·古今表叙》列于上圣,其旧本并行改正。”
按,元释圆至《牧潜集》卷六《书宣和史记后》亦云:“余居临安,有持大板《史记》,而列传老子为首,心甚怪之,莫知其本所出,则问诸博书者,亦莫知也。因阅《国朝会要》,见宣和某年有旨升老子于列传首,乃悟所见盖宣和本,今不行矣。”
检唐张守节《史记正义》卷六一“老子伯夷列传第一”云:“其人形迹可序列,故云列传。老子、庄子,开元二十三年奉敕升为列传首,处夷、齐上。然汉武帝之时,佛教未兴,道教已说道则禁恶,咸致正理,制御邪人,未有佛教可导,故列老、庄于申、韩之上。今既佛道齐妙兴,聃法乖流,理居列传之首也。”又宋人李刘《四六标准》卷十七《贺太府余大卿铸除中书舍人仍兼右司除户部侍郎兼知临安》云“韩非、老子又尝共传”,明人孙云翼释曰:“《史记·太史公自序》:‘李耳无为自化,清净自正,韩非揣事循循势理,作《老子韩非列传》第三。’按今本《史记》,老子、伯夷为列传第一,乃唐开元二十三年奉敕升为列传首,申韩列第三。” 故清王士祯《池北偶谈》卷二二《老子》有云:“唐追尊老子为玄元皇帝,至宋政和中崇奉道教,又诏升老子于列传之首,别为一帙,尊《道德》为大经,御制批注,令学者与《易》《书》等经分习之,禁以‘耳’‘聃’‘伯阳’命名。其为两代尊奉如此。” 然其称徽宗为崇奉道教而诏升老子传于《史记》列传之首,则不确。据《史记正义》、《四六标准》注,知唐玄宗开元间已将老子传升于《史记》列传之首,与伯夷合传。只是徽宗将老子传抽出单独成卷,置于伯夷传之前,愈显崇奉。
又,赵希弁《读书附志》卷上著录《御解老子》二卷,云:“徽宗皇帝之御制也。尝仿唐制,命大臣分章句书写刻石,又诏《史记·老子传》升于列传之首,自为一帙,《前汉·古今人表》列于上圣。今观此解,所谓‘道者人之所共由,德者人之所自得,道者亘万世而无弊,德者充一性而常存。老子当周之末,道降而德衰,故著书九九篇以明道德之常,而谓之经。其辞简,其旨远,学者当默识而深造之’。其说大槩与政和之诏同。” 故王士祯所谓“御制批注”者,即指此《御解老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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