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的调解室里,一起涉案金额达1.115亿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紧握法官的手,连连道谢。该起纠纷的高效化解,是我院运用“以保促调”机制为企业纾困解难的生动实践。
没想到这么快就能解决问题,既保住了企业资金链,也为我们留足了发展空间,太感谢法院了!”
近日,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的调解室里,一起涉案金额达1.115亿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紧握法官的手,连连道谢。该起纠纷的高效化解,是我院运用“以保促调”机制为企业纾困解难的生动实践。
2024年7月,某矿业有限公司与某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家企业签订《煤炭购销合同》,约定前者预付9800万元购煤款,后者供应15万吨煤炭。然而,在原告依约支付款项后,被告却未能按合同履约供煤。经双方两次签订补充协议,确认被告欠付金额合计1.115亿元,并约定分期退款及补足煤炭交付,但被告仅履行部分义务,截至2025年5月,仍有1亿元本金及利息未退还,原告遂向东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
受理案件后,法院深知此案涉及金额巨大,直接关系到涉案企业的正常经营与发展。为防止被告转移财产导致判决难以执行,办案团队迅速启动财产保全程序,依法冻结了被告多个银行账户,涉及金额总计1亿元。这一举措不仅为原告的合法权益上了“保险”,更抓住了纠纷化解的关键窗口期,为后续调解工作铺平了道路。
“简单判决容易,但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更需要司法温度。”承办法官秉持“案结事了”的司法理念,在财产保全后的“黄金调解期”内,多次与双方企业沟通。一方面,向被告释明违约后果及财产保全的法律意义,促使其正视纠纷、积极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充分考虑被告资金周转困难的实际情况,从降低双方诉讼成本、维系企业持续经营的角度出发,积极探索共赢方案。
经过耐心调解,双方同意“分期支付+逐步解封”的方案:即被告分三期退还剩余款项,原告则根据每期履行情况申请解除相应额度的财产保全。这一方案既保障了原告的债权逐步实现,又为被告留出了资金周转的空间。调解协议达成后,原告当即提交解除保全申请,被告账户顺利解冻,企业经营重回正轨。
此次亿元纠纷的快速化解,是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的缩影。通过“以保促调”机制,将财产保全的强制性与调解的灵活性有机结合,既有效防范了当事人转移财产的风险,又以高效、低成本的方式化解了矛盾,避免了漫长诉讼对企业经营的拖累。
“以保促调”机制作为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法院化解涉企纠纷的重要方式,在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等案件中成效显著。下一步,我院将继续探索司法服务与企业需求的精准对接,通过灵活运用保全措施、强化调解引导等方式,为企业纾困解难,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编辑:林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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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无线锦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