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强奸案”真相曝光,庭审4小时,男方两度哭诉冤枉

B站影视 港台电影 2025-03-26 05:36 1

摘要:2023年1月30日,山西大同男子席某某与女子吴某某通过当地婚介机构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双方在交往期间口头约定订婚彩礼为18.8万元。同年5月1日,席某某家举办订婚仪式,当日向女方交付现金彩礼10万元及一枚7.2克金戒指,席某某及其父母还书面承诺在结婚一年后于

3月25日上午9点,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在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案件不公开审理。庭审持续约4小时,下午1时许庭审结束,未当庭宣判。

此案件两年前发生以来,一直引起高度关注。

2023年1月30日,山西大同男子席某某与女子吴某某通过当地婚介机构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双方在交往期间口头约定订婚彩礼为18.8万元。同年5月1日,席某某家举办订婚仪式,当日向女方交付现金彩礼10万元及一枚7.2克金戒指,席某某及其父母还书面承诺在结婚一年后于房产证上添加女方姓名。次日中午,女方按照当地习俗宴请席某某,饭后两人共同前往席某某位于阳高县某小区14层的住所。

据法院审理查明,5月2日下午在房内,席某某向女方提出发生性关系遭到明确拒绝,女方表示需待婚后才能进行。席某某不顾对方反抗强行发生关系。事后女方情绪激动,点燃卧室柜子与客厅窗帘,并逃出房间通过步梯下至13层呼救,被席某某强行拖拽回14层屋内。期间席某某拿走女方手机,直至回家途中女方母亲来电才归还。当晚女方报警,公安机关接警后立即展开调查。

经法医检查,女方左右大臂及右手腕均存在淤青;现场勘查显示卧室窗帘脱落、客厅窗帘有焚烧痕迹;小区监控录像证实女方逃至13层后被强行拖回的过程。公安机关侦查期间还发现,女方在恋爱期间曾多次向席某某表明反对婚前性行为,女方母亲亦证实案发后女儿哭诉遭强暴。5月5日,席某某被刑事拘留,6月27日阳高县人民检察院以强奸罪提起公诉。

2023年12月25日,阳高县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此案。法院认定,尽管双方存在婚约关系但未完成婚姻登记,席某某违背女方意志强行发生性关系的行为符合强奸罪构成要件。对于网络流传的"骗婚""敲诈""同居关系""女方收取婚介费三万元"等传言,法院明确表示均系不实信息。一审判决席某某有期徒刑三年,被告当庭提出上诉。

2024年3月25日,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庭审持续约四小时,女方未出庭。据席某某母亲郑女士陈述,其子在庭审中两度情绪崩溃哭诉冤枉,坚称自身无罪。郑女士表示若二审维持原判将继续申诉。案件未当庭宣判。

与此同时,席某某方于2024年1月31日另案提起婚约财产纠纷诉讼,要求返还彩礼及相关费用。经查,女方已于立案前将10万元彩礼及两枚戒指退还至婚介机构,工作人员当日通知郑女士领取遭拒。法院审理认为,彩礼已实际退还且原告拒绝接收,日常消费性支出不属于法定返还范畴,故于3月28日判决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在案件发展过程中,相关部门多次澄清事实:双方自订婚至案发仅间隔两日,所谓"订婚四天后控告"系误传;女方无婚史,不存在"职业骗婚"情节;婚介机构未收取女方费用。法院强调,本案核心在于发生性关系时是否存在违背妇女意志的情形,与婚约财产纠纷属不同法律关系。

据一审审判长说明,案发后女方亲属曾积极协商希望促成婚姻登记,提出可延期补足剩余彩礼,但因协商未果未能达成和解。法院认定该协商情节不影响强奸罪定性。对于案发现场细节,判决书详细记载了女方反抗证据,包括身体伤痕、损毁物品及监控录像等多重客观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

目前该案二审结果尚未公布,法律程序仍在进行中。司法机关呼吁公众尊重司法裁判,避免传播未经核实信息,共同维护网络环境清朗。案件后续进展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折射出公众对婚恋关系中女性权益保护与司法公正的高度期待。

来源:草庐心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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