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原告为被告企业进行线路改造,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施工结束后进行结算时,双方对付款条件及时间产生争议,多次协商未果。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报酬6000元。
近日,博山法院民二庭成功化解一起承揽合同纠纷,双方当庭握手言和。
原告为被告企业进行线路改造,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施工结束后进行结算时,双方对付款条件及时间产生争议,多次协商未果。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报酬6000元。
案件受理后,法官助理周琰及时查阅卷宗材料了解案情,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并组织现场调解。原告对被告长期拖欠工程款的行为非常不满,被告则表示由于原告扣押了设备才未付相关款项。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法官助理周琰采用“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分别向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耐心梳理案情、分析证据,双方当事人对案件走向有了明确的认识。经过周琰两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场给付原告报酬,原告撤回起诉。
下一步,博山法院将坚持“小案不小办”理念,加大调解力度,推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维护商事主体的合法权益。
来源:慧君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