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民法典】未保价快递丢失,能要求快递公司赔偿吗?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09-02 07:36 2

摘要:小美网购一串翡翠项链,因不满意申请了退货,快递公司上门揽件后,物流信息显示快件在运输途中丢失。因其只支付了普通的快递运费,没有主动和揽件员声明价值,也没有购买保价服务,快递公司不同意按价赔偿。未保价快递丢失,能要求快递公司赔偿吗?

小美网购一串翡翠项链,因不满意申请了退货,快递公司上门揽件后,物流信息显示快件在运输途中丢失。因其只支付了普通的快递运费,没有主动和揽件员声明价值,也没有购买保价服务,快递公司不同意按价赔偿。未保价快递丢失,能要求快递公司赔偿吗?

——能要求。但小美存在过错,也应自担部分责任。

《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三条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快递暂行条例》规定,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本案中,小美与快递公司之间成立货运合同关系。快递公司在承运期间导致货物丢失,虽未保价,亦应依法按市场价格承担赔偿责任。但小美在寄件时没有主动告知交寄物品价值并购买保价服务,存在一定过错,应自担部分责任。

播音制作:郭岚

文章来源:原创·吉林新闻综合广播

编辑:郭岚、王浩懿

初审:郝滋丽

复审:钟晓

终审:赵敏

戳右下角小花分享给更多人

来源:吉林之声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