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切实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传播,罗城镇畜牧兽医工作站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采取多项措施强化产地检疫工作,从源头把好畜禽出栏关,为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保驾护航。
为切实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传播,罗城镇畜牧兽医工作站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采取多项措施强化产地检疫工作,从源头把好畜禽出栏关,为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保驾护航。
一、强化宣传引导,提升养殖户检疫意识
罗城镇畜牧兽医工作站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悬挂横幅、微信群推送等方式、向辖区养殖场(户)普及产地检疫的重要性及相关法律法规。组织村级防疫员入户讲解检疫申报流程、明确 “先申报、后检疫、再出栏” 的要求、增强养殖主体主动申报检疫的自觉性。
二、优化申报流程,提高检疫服务效率
推行 “线上 + 线下” 双渠道申报模式,养殖户可通过 “牧运通” APP线上申报,也可通过村级防疫员或直接到工作站现场申报。对大型养殖场实行预约上门检疫服务,减少等待时间。同时,严格执行检疫规程,重点核查畜禽免疫档案,耳标佩戴,临床健康状态等情况,确保检疫结果真实有效。
三、加强源头监管,落实养殖主体责任
建立养殖场(户)动态管理台账,定期巡查存栏畜禽健康状况,督促落实强制免疫,消毒灭源等防疫措施。对不符合检疫要求的,现场指导整改;对逃避检疫,违规调运等行为依法查处。至目前,累计开展入场督查6次,整改问题1个,有效规范了产地检疫秩序。
四、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检疫工作能力
组织全站工作人员及村级防疫员开展业务培训、重点学习检疫规程、疫病识别及无害化处理等知识,并通过实操考核提升技能水平。同时完善检疫设备配备、确保瘦肉精快速检测试剂等检疫工具、物资充足,为高效开展检疫工作提供保障。
下一步 罗城镇畜牧兽医工作站将继续压实责任,创新工作方法,严把产地检疫关,为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和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作出更大贡献。 (李吉鑫)
来源:高台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