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法释”今起施行 旨在规范用工而非,全民强制社保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09-02 05:58 1

摘要:自9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正式施行,这一消息在网络上掀起波澜,被部分自媒体渲染成“社保新规”“全民强制社保”,引发诸多误解和担忧,尤其是中小企业,担心这会大幅加剧经营压力。但实际上,此次法释的施行,有着更为

自9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正式施行,这一消息在网络上掀起波澜,被部分自媒体渲染成“社保新规”“全民强制社保”,引发诸多误解和担忧,尤其是中小企业,担心这会大幅加剧经营压力。但实际上,此次法释的施行,有着更为深远和准确的意义。

从法律溯源角度来看,为职工缴纳社保本就是用人单位不可推卸的法定义务。《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早已明确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规定共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此次《解释(二)》并非创设新规,其中第十九条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不缴纳社保的协议无效,劳动者离职时可主张经济补偿 ,这主要是为了解决长期以来司法实践中“同案不同判”的问题。此前,面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不缴社保的情况,各地法院裁判口径存在差异,有的支持劳动者后续主张经济补偿,有的则以劳动者承诺放弃社保在先、违背诚信原则为由不予支持。现在统一标准,是对法律公平原则的进一步落实,而非制度层面的全新突破。

关于“全民强制社保”的说法,是对此次法释的严重误读。在参保群体划分上,我国现行法律将其分为“法定参保”和“自愿参保”。“法定参保”针对的是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而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等属于“自愿参保”范畴 。此次《解释(二)》的适用对象严格限定为法定劳动者,并没有扩大强制参保范围,也为小微企业、平台经济等特定用工形态保留了一定制度弹性。比如一些灵活就业的网络主播、外卖骑手等,依然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参保以及参保类型 。

从国际视野和我国法律规定来看,社保本身就具有强制性。但在现实中,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社保缴纳不规范现象,如不缴、少缴或按最低基数缴纳。这背后是实实在在的成本考量,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为例,单位缴费比例16%、个人8%,总费率合计24%,对于劳动密集型企业而言,足额缴纳社保可能使用工成本增加20%-30%,这对一些利润微薄的中小企业来说,负担沉重,甚至可能导致“合规即亏损” ,所以部分企业会采取“规避社保”“工资拆分”等手段降低成本,一些劳动者也因追求短期收入而忽视社保权益。

然而,社保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医保能帮助我们抵御健康风险,一旦生病,尤其是患上重大疾病,若无医保,医疗费用将成为沉重负担,而职工医保通过社会统筹可有效分摊高额风险;工伤保险为劳动者在工作中遭遇意外伤害提供保障,若企业未缴纳,劳动者在职业伤害面前将失去托底保障;养老保险则关系到退休后的生活质量,其具有长周期积累特点,从缴费到领取可能跨越30多年,若年轻劳动者因短期利益放弃参保,退休后很可能面临养老待遇不足的困境 。

社保制度是以国家信用为背书,实现风险分散,其保障力度和稳定性远超商业保险和个人储蓄。虽然企业面临经营压力,但随着新技术发展,智慧税务与智能监管体系让税务部门具备更强的数据穿透能力 。在社保征管方面,税务部门并未采取“一刀切”的刚性执法,而是在经济发展与社保可持续性之间寻求动态平衡,既避免过度执法加重企业负担,又通过渐进式规范引导企业走向合规,为制度完善留出缓冲时间。

此次“社保法释”施行,核心目的在于规范用工市场秩序,促使企业从依赖“低社保成本竞争”转向依靠“创新能力竞争” 。随着改革推进,未来缴费负担有望减轻,参保机制会更加灵活,制度内部也将更加均等,新业态从业者的保障也会持续完善。企业和个人应主动适应合规要求,从长远角度规划保障。

对于这次“社保法释”的施行,你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观点和看法。

来源:蜡笔小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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