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泰州00后小于(化姓)是一名小有名气的“网红”,在某短视频平台有30多万粉。小于和一名女网友成为情侣后,对方先后转他160万元,委托其帮忙保管并用于理财。不久两人发生纠纷并分手,前女友要求他还钱,遭到拒绝后起诉到江苏省兴化市人民法院,并申请强制执行。最终,法院
现代快报讯(记者 刘媛 通讯员 张海陵 王杰)泰州00后小于(化姓)是一名小有名气的“网红”,在某短视频平台有30多万粉。小于和一名女网友成为情侣后,对方先后转他160万元,委托其帮忙保管并用于理财。不久两人发生纠纷并分手,前女友要求他还钱,遭到拒绝后起诉到江苏省兴化市人民法院,并申请强制执行。最终,法院将小于在短视频平台的直播收益160万元强制执行,并发放给其前女友。
男网红收女网友160万元后闹翻脸
21岁的小于是某短视频平台的“网红”,和31岁的小杨在该平台相识,经小于追求,两人在2024年9月确定了情侣关系。交往期间,两人感情很好,一直以老公、老婆相称。出于对小于的信任,也希望日后的生活更有保障,小杨两次大额转账给小于,委托其帮忙保管并打算用于理财。第一次转账转了100万元,第二次转账了60万元。
谁料,就在小杨转账一周后,她突发高烧、头晕恶心、闹肚子等各种不适。“他对我漠不关心,不仅没有照顾,还恶言相向。”小杨在起诉书中称,自己只得独自一人去医院看病,当晚小杨没有回家,而小于从此没有主动联系自己,两人因此分手。
后小杨要求小于返还160万元,小于答应返还,但又说已将这些钱拿去买车了,并向小杨出具欠条,承诺会全部还清160万元,但其并没有按期还钱,还将小杨的微信拉黑了,索款未果,小杨将其诉至法院,小于也未履行还款义务,小杨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近百万元直播收益归父亲还是儿子?
执行过程中,法院发现,虽然小于名下没有可执行的财产,但其长期经营的两个直播账号内却有162万元收益。这两个账号分别是用小于本人和其父亲的手机号码、身份信息进行注册的,两个账号直播收益分别为72万元和90万元。用父亲身份信息注册的90万元收益能否用来偿还个人债(务呢?
根据直播平台规则,直播账号的所有权人为直播平台,账号本身的使用权属于原始注册人。那么,儿子借用父亲身份信息注册账号并直播,赚得近百万收益,这笔钱到底归父亲,还是儿子?
法院认为,虽案涉直播账号以父亲名义注册,但儿子作为实际运营者,通过持续投入个人劳动进行内容创作和粉丝维护,显著提升了账号影响力及与之相关的财产性收益。该账号所产生的粉丝关注量、用户打赏及直播收入等无形财产权益,主要来源于用户对小于本人直播内容与劳动成果的认可,具有较强的劳动属性和人身依附性。实际使用人小于是为直播账号价值作出最大贡献的主体,直播创作收入等财产性权益应为其所有。
据此,执行法院依法扣划小于在某短视频平台的两个账号创作收入160万元,并发放给申请执行人小杨。
来源:现代快报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