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丨有力度、有温度!云南无障碍环境建设“成绩单”请查收

B站影视 内地电影 2025-09-01 17:21 1

摘要:9月1日,云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推进情况新闻发布会在云南海埂会堂召开,有关单位负责人介绍我省近年来在无障碍环境建设方面取得的工作进展,并回答记者提问。

9月1日,云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推进情况新闻发布会在云南海埂会堂召开,有关单位负责人介绍我省近年来在无障碍环境建设方面取得的工作进展,并回答记者提问。

“十四五”以来,我省残疾人事业取得新成就

一是党对残疾人事业的全面领导得到持续加强。

二是残疾人民生和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印发《云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持续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和无障碍建设,实施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4.2万户。开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新增残疾人就业4.8万人。55.2万残疾人纳入城乡低保,8.69万残疾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43.95万残疾人享受财政代缴养老保险费。56.78万名困难残疾人领取生活补贴,48.79万名重度残疾人领取护理补贴。90.69万人次残疾人得到基本康复服务,12.56万名残疾人享受托养服务。

三是扶残助残的社会氛围得到持续推动。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残疾人,理解残疾人、走近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顺势而为,我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取得新进展

高度重视,强化顶层设计和组织保障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2023年8月25日,省委书记王宁在省残联八代会上强调:“要加快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消除各种障碍,是我们为残疾人服务最应该办好的事,让我们的残疾人朋友出行更方便、生活更舒心。”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级相关部门积极履职,共同推动和促进无障碍建设工作。

二是坚持规划引领。把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环境建设和便利条件作为重要内容。省残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12个部门出台《云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并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三是坚持法治保障。省残联、省司法厅等大力开展普法宣传,通过制作微动漫普法视频、到楚雄州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楚雄彝绣安置残疾人集中就业场所开展网络直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开展“无障碍环境法治宣传”活动。全省检察机关聚焦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依法监督,立案办理无障碍公益诉讼案件47件,依法维护残疾人、老年人合法权益。

聚焦重点领域,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提质增效

一是无障碍设施不断完善。“十四五”期间,全省完成城市道路无障碍改造3000余条,新增和改造无障碍人行天桥200余座,公共建筑新建及改造项目4500余项,建设无障碍公厕1000余个。实现城市道路和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到100%。287家医院设置有规范的无障碍设施,303家公立医院设置老年人“绿色通道”,累计建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2000家。建成的152个公共图书馆、150个文化馆、193个博物馆均设有相应的无障碍服务设施,省图书馆新建300平方米功能齐全的视障阅览室。持续推动景区厕所合理增设无障碍卫生间。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同步落实无障碍要求。

二是信息交流无障碍不断优化。推动各级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服务应用进行无障碍改造。引导基础电信企业为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文字信息和语音视频服务。

三是社会服务不断深化。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普遍设置低位服务台、无障碍通道、手语翻译预约等便利服务。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为残疾人参与诉讼活动提供无障碍设施和合理便利。

四是共建氛围日益浓厚。各级各部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实施为契机,充分利用“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重要节点,持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无障碍意识。“十四五”期间,全省开展专题宣讲活动360余场,无障碍体验活动1650余场,服务残疾人及亲友7万余人次。

但我省无障碍环境建设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无障碍法规政策亟需进一步健全完善;二是无障碍设施的规范化管理、维护和有效使用水平有待提高;三是全社会无障碍意识的普及程度仍需进一步加强。这些困难和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重点关注、解决。

乘势而上,不断推动我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开创新局面

强化思想理论武装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其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把加强党对残疾人事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的始终,为促进新时代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着力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保障、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强化法规政策落实

制定实施好我省“十五五”无障碍环境建设规划,探索开展对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评级工作。强化标准规范的执行和监督,确保新建、改建项目无障碍设施落实标准规范。

强化设施改造提升

加大无障碍环境建设投入力度,结合城市更新、乡村振兴等工作,优先改造与残疾人、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场所和设施。持续推进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深化政府网站、公共服务平台和移动应用的无障碍改造。推动公共服务场所提供手语、字幕等信息服务。促进导盲犬、人工智能等无障碍辅助器具的应用便利。

强化督导体验工作

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监督机制,继续发挥残疾人、老年人体验监督作用。加强部门联动执法检查,常态化开展公益诉讼,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监督,推动问题反映与整改反馈,确保无障碍设施建得好、管得好、用得好。

强化宣传教育引导

将无障碍理念融入国民教育、干部培训和社会宣传,提升部门参与度与公众意识;持续加大宣传教育引导力度,共同讲好云南无障碍环境建设故事,传播文明无障碍理念,凝聚更广泛的社会共识和力量。推动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新格局。

记者: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作为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重要职能部门,“十四五”以来,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实施以来,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什么成效,下一步如何继续推进?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十四五”以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从以下三个方面系统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

一是强化规划引领。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于2021年编制印发《云南省“十四五”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明确提出城市道路与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到100%的目标要求。为此,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加强和相关部门的合作,加大无障碍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执行力度,强化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工程建设关键环节把关,确保做到无障碍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同时投入使用。据统计,截至目前,“十四五”期间全省通过施工图审查的建设项目共2万余项,总面积达到3亿余平方米,各项目均严格执行无障碍设施建设相关工程规范标准,达到100%的目标。

二是扎实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严格落实新改扩建城市道路、公共建筑、绿地广场等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特别是重点加强政务(便民)服务机构、公共交通生活服务、商圈、医院、景区景点、公共文化服务、生活服务、城市道路等八类公共服务无障碍环境建设。据统计,截至目前,“十四五”期间全省新建、改(扩)建无障碍市政道路3000余条、人行天桥220余座、公共建筑4500余项、公厕1000余座。

三是积极推进无障碍设施改造。印发《云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升级工作导则》等文件,将无障碍设施改造纳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城中村、城镇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作进行统筹实施。据统计,截至目前,“十四五”期间全省累计实施适老化无障碍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800余个、电梯近300部。在工作推进中,各地也探索出一些好的经验做法。如昆明市五华区、官渡区针对特殊人群占比较高的实际,将楼梯改缓坡,方便老年居民和特殊群众出行;红河州个旧市、蒙自市、开远市探索加装“座椅式”电梯,解决“空中老人”“特殊人群”出行难问题。

下一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进一步建立健全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维护、管理等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指导、宣传引导、社会参与,以实施城市体检、工程建设、净化畅通、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为抓手,进一步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记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赋予检察公益诉讼的监督权后,检察机关是如何发挥作用的?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一是紧盯民生关切,推动跨区域无障碍环境建设系统治理。如昆明检察机关结合残障民众反映昆明地铁出行不便问题,组织两级检察院对覆盖全城的6条地铁线路、103座地铁站进行实地核查,经立案并组织相关部门磋商,邀请残联代表、行业专家、地铁运营方等多方论证,督促推动全线无障碍轮椅坡道坡度超标、未设置扶手,盲道铺设不连续、盲文标识模糊、无障碍卫生间设置不规范等8类35个问题有效整改。同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地铁无障碍设施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工程建设监管、竣工验收备案等方面存在不足,向职能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在建地铁项目全面落实无障碍建设标准,从源头杜绝隐患。

二是发挥“预防性监督”功能,避免无障碍设施重复建设。昆明铁路检察机关针对大理火车站提升改造工程无障碍环境建设设计不规范问题,开展预防性公益诉讼监督,创新引入残联“需求端”反馈、船级社专家“技术端”支持、志愿者“体验端”评估,构建需求、设计、验收的闭环治理体系,推动行政机关与铁路企业及时修改调整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系统性设计缺陷,按照“五同步”建设标准规范建设施工,较竣工后整改节约二次改造资金约800万元。改造后的大理火车站无障碍设施全部达标,残障人士通行效率提升40%,成为滇西首个全流程无障碍交通枢纽。

三是以小切口作大文章,彰显司法为民温度。各地检察机关围绕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重点领域,从细节入手,换位体验,依法监督。如楚雄州禄丰市检察院针对主城区道路、车站、菜市场等人员流动密集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缺失或不规范问题进行监督,并探索“检察机关+残联+网格员”协作机制推动长效治理。昆明市检察院针对城市中心区、商业区、主干道未设置“盲钟”或不能正常使用等问题进行监督,厘清责任主体、明确整改时限,有效推动整改,以“我管”促“都管”,提升旅游城市形象。

来源:云贵高原生活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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