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文/汐溟当事人合作投资拍摄影视剧或其他视听节目,一方当事人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因资金不足暂停拍摄,此后又表示资金何时到位无法确定,该行为是否构成根本违约?能否致合同解除?案情甲与乙共同投资制作网络综艺节目,双方在合同中约定:A条,项目暂定投资总额为9000万元,由双方及其他投资方共同投资,各投资方按照投资比例承担项目风险、享受项目收益。其中乙对项目投资的比例为15%。签约后,涉案节目录制5期,并在优酷独家播出。此后,甲向乙发出通知,因其资金不足,涉案节目暂停摄制,后续何时重启待定。收函十日后,乙函询甲能否继续拍摄,甲回复称目前无力支付出资,且未来能否筹措资金无法预计。摘要:文/汐溟当事人合作投资拍摄影视剧或其他视听节目,一方当事人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因资金不足暂停拍摄,此后又表示资金何时到位无法确定,该行为是否构成根本违约?能否致合同解除?案情甲与乙共同投资制作网络综艺节目,双方在合同中约定:A条,项目暂定投资总额为9000万元,由
来源:阮阮撩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