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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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注3: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79,465,107.65元,其中,人民币550,000,000.00元已变更用于投资项目“康希诺创新疫苗产业园项目”,人民币3,429,465,107.65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注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承诺投资项目因尚在建设期暂未实现收益。

注2:该项目与公司所有经营活动相关,无法单独核算其实现的效益。

注3: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79,465,107.65元,其中,人民币550,000,000.00元已变更用于投资项目“康希诺创新疫苗产业园项目”,人民币3,429,465,107.65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39,534,892.3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无尚未确定投向的超募资金余额。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元

注1: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因尚在建设期暂未实现收益。

证券代码:688185 证券简称:康希诺 公告编号:2025-007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3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会议召开1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治召集,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和根据香港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的《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业绩公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以下合称“2024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管机构的规定;2024年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根据香港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已经基本健全,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企业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暨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2024年度,公司结合监管要求系统化审视公司的ESG发展现状,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产品质量、公司治理等各项议题的治理体系建设及提升。公司通过在责任管治、合规运营、产品责任、员工发展、践行低碳及社区关怀等责任领域的实践,积极响应社会各界的健康需求,为全球公共卫生事业做出贡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暨可持续发展报告》。

(六)《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做出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聘请2025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具有足够的独立性、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公司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境内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2025年境外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2024年度及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有助于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增发公司A股及/或H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回购公司A股及/或H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2025年度新增/续期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十五)《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的信息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1)。

(十六)《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十七)《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85 证券简称:康希诺 公告编号:2025-008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为2025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拟续聘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以下简称“德勤香港”)为2025年度境外审计机构。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续聘德勤华永为2025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德勤香港为2025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德勤华永和德勤香港的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德勤华永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4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04人,从业人员共5,616人,注册会计师共1,16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德勤华永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亿元。德勤华永为58家上市公司提供2023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60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本公司同行业客户共2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本所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两次,受到自律监管措施一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五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2021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行为于2022年受到行政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2、德勤香港

德勤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于1972年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德勤香港是德勤网络的组成部分。

自2019年10月1日起,德勤香港根据香港《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德勤香港经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日本金融厅(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等机构注册的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每年对德勤香港开展执业质量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德勤香港提供审计服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聚崚,2010年注册为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是本项目的A股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杨聚崚从事审计专业服务超过16年,在事务所全职工作,曾为多家大型国企、上市公司和跨国企业提供审计服务。杨聚崚证券业务从业经历超过12年。杨聚崚先生自2021年开始为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杨蓓女士,自2001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8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杨蓓女士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杨蓓女士自2025年开始担任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的项目质量复核人。

本项目H股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鲍捷,同时担任本项目A股审计报告另一签字注册会计师。鲍捷女士自2011年加入德勤香港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5年加入德勤华永。2017年注册为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和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会员。鲍捷女士近三年签署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三年签署的H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兴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和上海康耐特光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鲍捷女士自2024年开始为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德勤香港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5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50万元(不含相关税费),其中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落实具体聘用事宜,并授权董事长根据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调整及确定审计费用等事宜。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2025年3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同意公司聘请德勤华永为2025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德勤香港为2025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5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德勤华永为2025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德勤香港为2025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聘请境内外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85 证券简称:康希诺 公告编号:2025-009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公告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康希诺”或“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授权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发行的股票。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七)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八)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九)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风险提示

1、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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