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物质”从何而来?

B站影视 韩国电影 2025-09-01 07:06 1

摘要:“管制物质”是指受法律法规严格管控的毒品或其他物质。在管制物质的范畴中,毒品及涉毒相关物质始终是核心对象,二者存在明确的包含与被包含关系,且这种关联通过多层次的法律体系得以严格界定。通过《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规,我国构建了从实验研究、生产、经营、运

“管制物质”是指受法律法规严格管控的毒品或其他物质。在管制物质的范畴中,毒品及涉毒相关物质始终是核心对象,二者存在明确的包含与被包含关系,且这种关联通过多层次的法律体系得以严格界定。通过《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规,我国构建了从实验研究、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到储存的全链条麻精药品监管体系。通过《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规,我国构建了从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到进出口的全流程易制毒化学品监管体系。“管制物质”的近义词有“列管物质”“受控物质”等,那么,这些术语从何而来?

在中文中,“管制+名词”这一结构常用于指受法律法规或行政手段特别限制、监管的物品、行为或领域。例如,“管制刀具”的字面含义为“受管制的刀具”,具体指限制销售、携带或使用的刀具。1983年公布的《公安部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第二条规定:“本规定所管制的刀具是: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以及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又如,“管制区域”的字面含义为“受管制的区域”,具体指军事禁区、疫情封控区、航空禁飞区等限制进入的区域。

“管制物质”由“管制+物质”组合而成,其字面含义为“受管制的物质”,系名词性短语“受管制物质”“被管制物质”的省略形式。在汉语中,“受”和“被”均可表示被动,但存在细微差别:“受管制物质”多用于书面语或官方语境,突出“接受约束”的状态,隐含受到某种规范约束的长期性;“被管制物质”口语化较强,更突出“被谁管制”,可能隐含“被强制约束”的消极意味。类似的,“受列管物质”与“被列管物质”,“受控制物质”与“被控制物质”也存在同样的区别。

此外,“所+动词”的“所字结构”也可表被动含义,如“所列管物质”。2019年公布的《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关于将芬太尼类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规定:“上述所列管物质如果发现有医药、工业、科研或者其他合法用途……”这里的“所”是结构助词,隐含被动含义(“被列管的”),比直接使用“被”更正式,常见于法律、公文之中。

“管制刀具”和“管制区域”因长期使用已成为固定术语,通常不再采用被动语态的全称形式(如“受管制刀具”“所管制区域”)。相比之下,“管制物质”一词的固化程度尚未达到同等水平。与之竞争的“受控物质”就是一个明确包含被动语态的四字词语。在“北大法宝”法律法规数据库进行“全文”检索,输入“受控物质”,共找到30篇;输入“管制物质”,共找到4篇。可见,在该数据库中,“受控物质”的使用频次明显高于“管制物质”。进一步分析可知,“受控物质”主要在生态环境领域使用,例如,2000年公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关于禁止企业突击进口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四氯化碳的紧急通告》提到“为加强对四氯化碳等受控物质的进口宏观调控”。

“管制物质”这一术语中的“管制”能否替换为“列管”?从语义学的角度来看,“列管”是指将特定对象(如药品、化学品、设备等)列入行政管理清单;“管制”指通过法律或行政手段对特定事物实施强制性约束,其概念范畴比“列管”更为宽泛。作为被动语态时,“受列管”是指被列入特定管理清单或目录,受到相关机构的监管,其强调“列入名单”这一程序性行为;“受管制”是指受到严格约束、限制或控制,不一定以列入名单为前提,其强调“被控制”的状态。

“管制物质”的词源是controlled substances,其作为正式法律术语,源于美国1970年《管制物质法案》。该法案规定:“‘管制物质’一词是指本分章B部分附表Ⅰ、Ⅱ、Ⅲ、Ⅳ或Ⅴ中所列的药物或其他物质,或其直接前体。”据此可知,美国“管制物质”的范畴既包括毒品,也包括毒品直接前体(immediate precursor)。例如,苯环利定(phencyclidine,简称PCP)是一种致幻剂,被美国列入《管制物质法案》附表Ⅱ管理。该法案同时将1-苯基环己胺(1-Phenylcyclohexylamine)、1-哌啶基环己烷腈(1-Piperidinocyclohexanecarbonitrile)作为苯环利定的直接前体列入附表Ⅱ。

在中国语境下,“管制物质”是指国家规定管制的物质,具体而言指被列入特殊管理目录的物质,其具体范围由相关目录确定。只要被列入《药用类麻醉药品目录》《药用类精神药品目录》《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危险化学品目录》《毒性药品管理品种》等特殊管理目录的物质,都可以称为“管制物质”。而只有受管制的麻精药品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毒品属性。

来源:云贵高原生活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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