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上海交通大学战争审判与世界和平研究院助理研究员曹鲁晓介绍说,二战结束后,除了由11个同盟国共同组织的东京审判以外,中、美、英、法等国还在亚太地区组织了50场乙丙级审判。乙丙级审判管辖战犯多为中下级军官及宪兵,其组织规模、持续时间、受审人数和地理跨度等,远超东京
1947年6月17日下午3时许,一辆囚车缓缓从提篮桥监狱开出。
让司机始料未及的是,监狱外的道路上挤满了民众,连马路都看不见,囚车几乎寸步难移。
车上的战犯是有“常熟之狼”之称的前驻常熟日本宪兵队队长米村春喜,以及有“江阴之虎”之称的前驻江阴日本宪兵队军曹下田次郎。
为了通行,押解工作人员只好下车向民众喊话,人们才让出一条路。
囚车从提篮桥监狱到江湾刑场,足足开了两个多小时。最后,“一狼一虎”在两声枪响后伏诛。
这是中国政府在战后第一次枪决战犯,专门录制了新闻纪录片《狼虎伏诛》。这段珍贵的影像,也将“上海审判”带到了幕前。
上海交通大学战争审判与世界和平研究院助理研究员曹鲁晓介绍说,二战结束后,除了由11个同盟国共同组织的东京审判以外,中、美、英、法等国还在亚太地区组织了50场乙丙级审判。乙丙级审判管辖战犯多为中下级军官及宪兵,其组织规模、持续时间、受审人数和地理跨度等,远超东京审判。
作为主要战胜国,中国于1945年12月至1949年初在南京、上海、沈阳、北平、太原等城市组织了10场乙丙级审判。其中,上海审判先后隶属于上海第一绥靖区司令部和南京国防部,从1946年初一直延续到1949年初。上海审判共审理146个案件、185个战犯,在10场乙丙级审判中,时间最长、涉及地域最大,其重要性和规模性不言而喻。
综观上海审判涉及的案例可以发现,虽然管辖的战犯多为中下级军官及宪兵,不如追究日本高官政要的东京审判那样瞩目,但乙丙级战犯的罪行也得到了充分调查和证实。如果说东京审判如强弩般直击日本侵略罪责要害,那么乙丙级审判就像一张巨网,使罪责无法藏匿于任何一处地域或一个职级。
以“一狼一虎”为例,他们的主要活动范围主要限于常熟或江阴,军衔也不高。但经过审查,用“罪行滔天”来形容也不为过。
米村春喜是驻常熟日本宪兵队队长,他炮制了“江南血案”。
判决书罗列了大量事实以说明其罪行,如“每逢提讯,均用酷刑逼供,非鞭打、棍夹、长跪、灌水,即悬吊、火烫、狗咬、掷摔”“有时锁立露天三昼夜,断绝饮食;或令高举笨重物,矗立数昼夜,不许坐卧,使血液下注,腿足肿胀,昏晕不省人事,复以冷水喷醒,再施电刑,谓之精神刑罚”“虽被害者之姓名多不可考,而本庭派员赴常调查时,曾由当地保长陈林森及附近乡民土工,群来指陈目观情形,众口一词,并指出活埋地点,遍野皆是,当场掘出骷髅两具,均属直立土中,其被活埋,殊为明显”……在判决书里,有名有姓的受害者就超过40人,还有更多的无名受害者被类似“等数十人”的文字所概括。“常熟之狼”的罪行,可谓罄竹难书。
当时媒体对米村春喜判处死刑的新闻报道(资料照片),
下田次郎是驻江阴日本宪兵队军曹,级别不高却凶残冷酷,有“江阴之虎”之称。尤其令人发指的是,在日军宣布无条件投降后,他所在的宪兵分队仍将汪忠承等13名抗日志士杀害,而且手段异常残忍。
1945年8月15日,日本正式宣布无条件投降。此时,驻江阴日本宪兵队仍关押着一批抗日人员。宪兵队接到投降的电报后,不仅不释放关押者,反而策划加紧杀害。当天深夜12时许,曹长斋藤胜司先用刺刀向汪忠承等7人胸部猛刺。刺到第8人时,对方突然大声喊叫起来。斋藤胜司没想到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吃了一惊,再也下不了手。旁边的一个宪兵却残暴地将该青年的头颅砍了下来,随后又连续刺死第9、第10人。接着,下田次郎上前行凶,在刺死第11人后,他又刺向第12人,并将他一脚踢进厕所,没有再理会。这名受害者叫章郁仁,他侥幸活下来,也成为这一事件的重要证人。紧接着,下田次郎又举起刺刀刺死了第13人……
当时媒体对下田次郎被判处死刑的新闻报道(资料照片)。
正因为此,当“一狼一虎”的死刑判决和游街路线经媒体传播后,百姓争相奔告,提前在提篮桥监狱以及相关马路上等待,用自己的方式表达对战犯的愤恨。
在1947年6月18日上海媒体的报道中,有一篇《“常熟狼” 与 “江阴虎” 昨午游街枪决》,记录了不少现场细节——
“昨天还不到十二点钟,游街沿线的马路两旁已经挤满了人,从静安寺起沿大马路直至外滩,向左转至白渡桥,沿着大名路到提篮桥监狱,两旁的人把一条马路挤得只剩下了两条电车轨道,到监狱附近,连路都看不出了。街面上是人,树顶上是人,汽车顶棚上也是人,屋顶上也是人……”
这些场景也被电影胶片所记录,成为今天我们看到的画面。
回顾上海审判的历史,可以加深对日本战争罪责的认识。一份份证据详实的审判书更是向世界宣告:中华民族有勇气、也有能力清算战争罪行。
栏目主编:洪俊杰
本文图片除特别说明外,均来自新闻纪录片《虎狼伏诛》。来源:新浪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