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林某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王某接受法院教育后,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林某恢复正常工作和生活后,脸上重新露出了自信、轻松的笑容。
市区一女子林某与男友分手后,在半年时间里持续遭到前男友骚扰和暴力威胁。为此,她深陷恐惧之中,严重影响了生活和工作。
近日,林某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王某接受法院教育后,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林某恢复正常工作和生活后,脸上重新露出了自信、轻松的笑容。
分手后被骚扰
严重影响生活工作
市区女子林某与男子王某经人介绍相识。随着时间的推移,林某慢慢被王某打动,逐渐对他产生了感情。
随着两人关系深入,王某的真实性格逐渐暴露出来。王某情绪非常不稳定,经常对林某大声呵斥,甚至还动手打人。有一次,两人为婚礼筹备的问题发生激烈争吵,王某对林某大打出手,连扇了她几个耳光。
王某的暴力行为让林某彻底清醒,毅然向王某提出分手。她没想到,王某并未罢休。在接下来的半年时间里,王某通过暴力威胁、定位跟踪、破坏家中门锁和电闸、安装监控摄像头等多种方式,持续对林某进行骚扰,严重影响了她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申请“保护令”
法院裁定禁止骚扰
面对王某的持续骚扰和威胁,林某感到自己的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经过一番咨询,她决定拿起法律武器,向运河区人民法院(简称运河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据了解,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为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防止家庭暴力继续发生,根据申请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做出的具有强制力的法律文书。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可以给予训诫、罚款或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运河法院经审查认为,林某提供的照片、视频等证据,足以证明王某在与林某终止恋爱关系后,以不正当方式骚扰林某,干扰其正常生活,使其面临现实危险。这一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
近日,运河法院对此作出裁定:禁止王某对林某实施殴打、骚扰、跟踪、接触等行为。针对王某的不当行为,法官对其进行了训诫,并向他说明了继续不当行为将面临拘留的不利后果。听了法官的训诫,王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以后不再骚扰林某。
自此以后,林某再未受到王某的骚扰,生活和工作逐渐恢复了正常。
律师说法:
人身安全保护令 为妇女权益护航
针对此案,记者采访了河北宣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武文昭。武文昭表示,妇女权益遭受侵害的情况不仅存在于家庭内部,也常见于恋爱关系或分手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禁止以恋爱、交友为由,或在终止恋爱关系、离婚后,纠缠、骚扰妇女,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妇女在遭受上述侵害或面临现实危险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武文昭指出,这一法律规定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范围从家庭成员扩大到曾经具有恋爱、婚姻关系或通过恋爱、交友等方式接触的人群,更好地预防和制止了亲密关系中的不法行为。
本案中,运河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及时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仅让王某意识到其行为的违法性,也在施暴者与受害者之间建立了一道无形的“隔离墙”,充分保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
来源:沧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