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人民群众对住房的关注点也从“住有所居”的刚性需求提升到“和美宜居”的品质追求,对加强物业监督管理,改善居住环境提出了更高要求。《条例》通过地方立法创新制度设计,细化补充衔接上位法规定,破解物业服务监督难题,维护有关各方合法权益,提升物业
汉中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汉中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监督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人民群众对住房的关注点也从“住有所居”的刚性需求提升到“和美宜居”的品质追求,对加强物业监督管理,改善居住环境提出了更高要求。《条例》通过地方立法创新制度设计,细化补充衔接上位法规定,破解物业服务监督难题,维护有关各方合法权益,提升物业服务与管理水平,是落实立法为民思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现实要求,对于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推进市域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汉中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监督条例》分为总则、监督的主体、监督的内容、监督的措施、法律责任、附则,共六章六十条。紧紧把握“以服务为主体,以监督为方式”的总体思路,聚焦汉中物业监督管理中业主反映最强烈、矛盾最集中的焦点难点设计制度和措施,采用“小切口”立法,不贪大求全,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条例》将党的领导贯穿于物业服务监督和社区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街道党工委、镇党委和社区、村党组织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人的指导和监督。《条例》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强化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同时充分发挥业主、业委会、物管会的基础作用和物业服务人的主体作用,构建政府主导、尊重自治、协同治理、依法监管的多元共治格局。
《汉中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监督条例》9月1日起施行
《条例》既注重保护业主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合法权益,也依法保障物业服务人的经营自主权和正当权益,力求在业主、物业服务人、建设单位等多方主体之间实现权利义务的平衡。《条例》结合汉中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住宅小区特点和既有管理经验,制定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解决好“由谁监督、监督什么、怎样监督”的问题,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文/图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胡毅
本文来自【西安日报】,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ID:jrtt
来源: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