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集贸市场买东西,遇到“缺斤短两”的情况怎么办?从今年3月1日起,新修订的《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明确规定:经营者利用电子秤作弊,故意“缺斤短两”的行为,构成消费欺诈,消费者有权要求退一赔三!
在集贸市场买东西,遇到“缺斤短两”的情况怎么办?从今年3月1日起,新修订的《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明确规定:经营者利用电子秤作弊,故意“缺斤短两”的行为,构成消费欺诈,消费者有权要求退一赔三!
集贸市场必须设置“公平秤”并定期维护,若发现商户使用作弊秤却纵容不处理,最高可罚十万元。消费者若对商品重量存疑,可当场用公平秤复核,发现短秤直接向市场方投诉,市场方需第一时间介入调解。
商家使用可篡改数据的“鬼秤”或故意缺斤少两,均构成消费欺诈。消费者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主张“退一赔三”,最低赔偿五百元。若商家拒不整改,除罚款外,还可能被清退出市场,甚至列入信用“黑名单”。
——《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24年12月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4号公布 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播音制作:郭岚
文章来源:原创·吉林新闻综合广播
编辑:郭岚、王浩懿
初审:郝滋丽
复审:钟晓
终审: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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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林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