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王某和张某是邻里关系,同在某市场内经营活鸡生意,二者共用王某店铺侧面靠近墙体处的台阶以摆放鸡笼售卖活鸡。因生意存在竞争关系,王某认为靠近其店铺侧面的台阶应属于其店铺所有,要求张某搬走放置于该台阶的鸡笼,双方因此产生纠纷,并多次投诉到物业、派出所等部门,甚至为此
近日,沙坡头区人民法院利用联动机制,联合派出所、物业等部门成功化解一起多年邻里经营矛盾纠纷,维护了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互利共赢的邻里经营关系。
王某和张某是邻里关系,同在某市场内经营活鸡生意,二者共用王某店铺侧面靠近墙体处的台阶以摆放鸡笼售卖活鸡。因生意存在竞争关系,王某认为靠近其店铺侧面的台阶应属于其店铺所有,要求张某搬走放置于该台阶的鸡笼,双方因此产生纠纷,并多次投诉到物业、派出所等部门,甚至为此大打出手。由于双方互不相让,事情一直未能妥善处理,严重影响了邻里关系和双方正常经营。
本案成诉后,为妥善化解双方矛盾,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到派出所调取双方发生纠纷的相关资料,并到市场、物业了解案件相关情况。为积极推动案件调解,承办法官联合派出所、物业进行实地勘察,深入了解双方诉求,在充分考虑双方立场和利益关切点的基础上,围绕法律法规、邻里情谊、互利共赢理念等方面对双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反复深入调解。最终,在法院、派出所、物业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历经四个小时的协商调解,王某认识到案涉台阶并非其专有部分,张某也意识到邻里之间应和谐相处,双方均承诺维持现状,保持良好竞争关系,王某当场撤回对张某的起诉,至此该起矛盾纠纷得到实质化解。
沙坡头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建设“枫桥式人民法庭”作为化解矛盾纠纷、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基础工程。下一步,沙坡头法院将持续加强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拓宽矛盾化解路径,做实做细“定纷止争”工作,以高质量司法服务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盼。(通讯员 马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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