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严打荐股收费,剑指金融网红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03-24 16:11 1

摘要:3月20日,中国香港特区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下称“香港证监会”)公布:暂时吊销一名黄姓男子的相关牌照,为期16个月。该名男子作为金融网红(KOL),在社交媒体上又曾自称“股票狙击手”。

金融网红带动相关话题普及化,既有助投资者获得信息,但也可能会为散户带来风险。中国香港的监管尝试能否实现既要发展又要安全?

文|《财经》特派香港记者 焦建

编辑|苏琦

港股市场接连走高之际,当地以个人名义荐股收费的一名金融网红被吊销牌照,成为中国香港特区金融界近期热议话题。

3月20日,中国香港特区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下称“香港证监会”)公布:暂时吊销一名黄姓男子的相关牌照,为期16个月。该名男子作为金融网红(KOL),在社交媒体上又曾自称“股票狙击手”。

此次吊销牌照的背景是:2024年6月,中国香港特区东区裁判法院裁定黄姓男子的刑事罪名成立,其在未领有相关牌照情况下,建立并管理一个接受订阅(收费)的聊天群提供投资意见,例如评论恒指及其他在当地上市证券的表现。

在该人已经持牌情况下,何谓“无牌提供投资意见”,较为复杂,也是各界高端关注这一话题的重要原因。其间的细节之处在于:前述事主在2010年获得香港证监会牌照,并在次年底取得在当地俗称“4号牌”的“就证券提供意见”许可。

此次案件背后的证券法逻辑,是在2003年4月1日,中国香港的《证券及期货条例》第V部生效。对在香港的证券期货市场及银行以外的杠杆式外汇交易零售市场进行业务的人士的发牌及注册作出规定。其中涉及十类将受到“规管”的活动,包括证券交易、期货合约交易、杠杆式外汇交易,以及就证券、期货合约、机构融资提供意见等。

此次案件中,前述获得4号牌,理论上意味着其可从评论港股中通过收费获得利润。但按照香港证监会辖下的投资者及理财教育委员会的相关分析:持牌人士与无牌人士的主要区别,是前者会受到规管,他们亦必须隶属一家持牌法团。持牌法团同样须遵守不同的监管规定,才可获发牌照及继续经营。

在这种双重牌照才合法的体系中,从2018年起,此次事件相关的股票收费群开始运营。但在事发后,帮其挂牌的券商(当地也称“证券行”)却否认该群组与公司业务有关。相关法例因此被触犯,即在相关体系内有牌照作为券商持牌代表,但在以个人身份经营收费荐股群时,则变成无牌经营。

针对各界关注的客户和服务对象话题,当地法庭已有解释:即使是持牌人士,如其服务对象与挂牌证券行的客户无关,也可能违法。此外,按照香港证监会相关解释:虽然黄是证监会持牌代表,但他仅可为其所隶属的公司行事。

在澄清相关界限基础上,此次案例之所以被热议,或许还因其可能会持续涉及法律法规、金融创新及社交媒体之间的互动关系:

首先,从能否分析香港股市话题角度看:当地的公开媒体没有相关限制,因前述法规对当地的广播业者/新闻工作者提出针对性豁免,包括通过两种途径就证券、期货合约或机构融资提供意见或发出相关分析或报道的人士,其一,为普遍地提供予公众阅览的报纸、杂志、书籍或其他刊物,其二,供公众接收(无论是否需付费)的电视广播或无线电广播。相关行为无须就第四类受规管活动(就证券提供意见)等领牌。

可能的灰色地带是,虽当地股票分析相关协会指出在公开场合或向公众评论股票投资时应理性客观分析,不应向广大投资者收取金钱回报。但假如相关人士受邀出席某投资讲座等活动,并没有收取公众人士费用,但获得了主办机构的报酬,类似界限或仍需进一步厘清。

传统媒体之外,随着社交媒体的不断崛起,相关讨论实际上难以禁绝,收费、执法及产业发展的关系错综复杂,可能也在考虑金融监管架构的智慧。

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及CFA协会在2024年就曾对此指出:金融网红会带动金融话题普及化。从有利方面来看,这有助投资者获得信息,成为教育年轻人金融知识的重要渠道;与此同时,这可能也会为散户带来风险,故要做好侦测利益冲突和披露等工作。

在此方面,香港证监会法规执行部一位人士在3月20日提醒称,“投资者在利用金融网红所分享的资讯时,应保持警觉和谨慎行事。在根据投资意见行事前,投资者应先确保提供有关意见的公司和人士领有适当的牌照。”

当地则有多位相关人士对《财经》记者提出了可能存在的棘手之处:其一,通过网络进行跨境信息传输较为容易,如相关分析群在境外建立却分析港股走势,难以监管;其二,获得相关牌照后必须挂靠金融机构,部分投资者或许更愿意听取看似利益无涉的金融网红们的意见,独立持牌分析员制度或值得考虑。

随着中国香港特区在虚拟资产等新型金融市场持续发力,如何既让相关讨论变多为行业发展助力又不过线,也被认为将是中国香港特区金融业未来一段时期内值得关注的新问题。

今年2月,中国香港特区相关监管部门在讨论如何发展虚拟资产市场时,也曾涉及过规范金融网红的话题,并提出了一项所谓的倡导负责任沟通和参与的最佳守则(best practices)。这被认为是拿捏严厉或轻度规管之间的新尝试,旨在实现“既要又要”。

当地相关监管部门也对此指出:负责任的金融网红可以为相关资产市场的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但散户依赖不可靠的线上渠道,则可能造成潜在的财务损失。

责编 | 王祎

来源:财经杂志视频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