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专栏丨高处施工酿悲剧,安全漏洞亟待填补!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08-29 17:58 2

摘要:2023年4月16日,某园林工程公司组织高某、秦某等工人在某小区6~7号楼之间地下停车场出入口处顶棚安装钢化玻璃,因玻璃厂家尺寸加工错误,导致东侧一块玻璃未安装,留下一方形孔洞。4月17日,公司安排高某、秦某、秦某某等工人再次来到顶棚进行打玻璃胶、黏贴玻璃美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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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概况

2023年4月16日,某园林工程公司组织高某、秦某等工人在某小区6~7号楼之间地下停车场出入口处顶棚安装钢化玻璃,因玻璃厂家尺寸加工错误,导致东侧一块玻璃未安装,留下一方形孔洞。4月17日,公司安排高某、秦某、秦某某等工人再次来到顶棚进行打玻璃胶、黏贴玻璃美缝纸等施工作业。秦某在作业过程中,不慎从顶棚未安装玻璃孔洞处失足坠落至地面,导致头部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该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未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要求在孔洞处设置安全防护措施;秦某安全意识淡薄,在未采取佩戴安全帽、系安全绳等防护措施情况下贸然作业,不慎失足从孔洞处坠落,造成颅内损伤死亡。该公司隐患排查不到位,对前期安装玻璃过程中形成的方形孔洞这一隐患未及时发现并消除;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未督促秦某等人按照技术规范要求戴安全帽、系安全绳;教育培训不到位,秦某等人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即上岗;未制定本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层级、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不明晰。该公司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处理情况

根据属地政府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行政执法部门对该公司罚款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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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析

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本案中,根据属地政府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该公司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依据本条对其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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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自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目的有。

A.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B.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C.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D.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答案:ABCD

来源:乌当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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