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聚焦】安徽法治报 | 检察监督兑现17张瑕疵收据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08-29 17:04 5

摘要:“多亏了检察官,我的辛苦钱又要回来了!”日前,在砀山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务大厅,当事人董某拿着一面锦旗,向承办案件检察官连声道谢。这起因收货单据“签字人”争议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经检察机关依法监督,最终以和解方式画上句号。

▲《安徽法治报》2025年08月28日04版

“多亏了检察官,我的辛苦钱又要回来了!”日前,在砀山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务大厅,当事人董某拿着一面锦旗,向承办案件检察官连声道谢。这起因收货单据“签字人”争议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经检察机关依法监督,最终以和解方式画上句号。

2022年,董某因向邓某供应砂石材料产生纠纷。当时,邓某工地收料员吴某甲以“吴甲”名义出具17张收据,记载剩余2万余元货款未结。董某持收据起诉后,邓某以“吴甲”非吴某甲本名为由否认债务,法院因证据不足驳回诉求,再审申请亦被驳回。“这些都是我跑工地送料的辛苦钱,要是拿不到工钱,我实在咽不下这口气。”今年5月18日,董某带着17张收据来到砀山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民事监督,情绪激动地向检察官求助。

承办检察官发现,案件核心在于“吴甲”与“吴某甲”是否为同一人。为查明真相,检察官展开细致调查。

检察官先是电话联系远在外地务工的吴某甲,其证实“吴甲”是自己的常用名,所有收据均经邓某授权出具。随后,走访当地村民及周边商户,证实大家平时都称吴某甲为“吴甲”,这是当地约定俗成的称呼。检察官又询问另一石料供应商,其同样证实“吴甲”就是吴某甲,在邓某工地上负责收料,其签字具有代表意义。多重证据形成链条,证实“吴甲”签收的收据足以证明邓某与董某的债务关系。

秉持“案结事了人和”理念,检察机关启动“背靠背释法+面对面调解”模式:一方面向邓某阐明,若坚持否认债务,检察机关将依法抗诉,其可能面临败诉风险及强制执行;另一方面向董某指出,收据存在签字不规范的瑕疵,建议理性协商。随后,检察官邀请双方代理人参与调解,结合交易习惯和邓某的履行能力,提出折中方案——邓某支付1.8万元货款,董某放弃利息及其他诉求。

在检察官的耐心疏导下,双方当场达成和解。邓某通过手机银行即时转账,董某同步撤回监督申请,耗时三年的纠纷在检察机关介入后不到两个月便圆满化解。“本来做好了长期维权的准备,没想到检察官不仅帮我查清事实,还促成即时付款,省去了打官司的麻烦!”董某握着检察官的手感慨道。

“基层民事纠纷往往夹杂着证据瑕疵、习惯认知差异等问题,既要用法理‘断案’,更要用情理‘攻心’。”砀山县检察院检察长张海龙表示,该案中,检察机关没有止步于“就案办案”,而是通过调查核实、调解协商,让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从17张看似“无效”的收据,到1.8万元即时到账的货款,变化的是数字,不变的是司法为民的初心。砀山县检察院用实际行动证明,将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检察履职,不仅能解开案件“法结”,更能化解群众“心结”,让公平正义以群众可感可知的方式落地生根。

来源:砀山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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